中國大陸廣西近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當地有4人因在防疫期間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等行為遭懲戒,但卻先被押解「遊街示眾」。影片流出後也引發爭議,部分媒體、網友認為違背依法治國精神,侮辱嫌犯人格。警方對此則表示,這僅是現場懲戒警示活動,沒有不合適。
網路流傳影片顯示,有4人身穿防護服,前胸、後背掛著大幅照片,被8名荷槍實彈的警察押解「遊街示衆」,現場還有大批民眾圍觀。廣西官媒則報導,這是靖西警方28日所展開的,走私、偷渡等違法人員「十個一律」的現場懲戒警示活動。
報導更宣稱,此次懲戒活動有力震懾涉邊違法犯罪,進一步提高廣大群衆反走私、反偷渡,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意識。所謂「十個一律」懲戒,包括一律公開曝光,對違反疫情防控和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在其生活的公共場所張貼違法人員公告,並透過媒體宣傳通報曝光。
此事隨後引起廣大爭議,有網友表示「懲戒警示非要遊街示眾嗎?這領導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當過紅衛兵嗎?警示教育有各種方式方法,馬上2022年了,還玩這套!」、「文革又回來了嗎?」;但也有網友認為「沒有不妥的,違法就要付出代價」。
不只網友質疑,具有共產黨色彩的北京《新京報》也發表評論,即便是為了防疫,也不能讓「遊街示衆」這種嚴重違背依法治國精神的舉措再次出現,相關針對性懲戒措施不能脫離法治的範疇。
媒體報導,其實早在1988年,中國大陸最高法、最高檢以及公安部就已下發《關於堅決制止將已決犯、未決犯遊街示衆的通知》,明確規定,不但對死刑罪犯不准遊街、示衆,其他已決犯、未決泛亦適用相同規範。
針對外界認為「遊街示眾」舉措不妥,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寧鄉政府回應,這就是現場懲戒警示活動,是按要求處罰,沒有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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