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多名核心人物因為去年6月4日參加未經官方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今天被法院判處入獄4至10個月不等。
去年警方以防疫理由,禁止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舉辦年度「六四」晚會,但當晚仍有大批泛民人士到維多利亞公園出席集會,其後多人被捕。
區域法院上週審訊案件,12名被告各自承認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法院今天判處各人入獄4至10個月不等,他們是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郭永健、趙恩來、何秀蘭、梁國雄、朱凱迪、楊森、張文光、麥海華和梁國華,但後3人獲得緩刑。
何俊仁、尹兆堅、何秀蘭、梁國雄、朱凱迪、張文光及楊森都是前立法會議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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