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為了養家活口,不得已要離鄉背井工作賺錢,賺來的錢還得寄回家用。日前江蘇淮安1名王姓男子,他到別的城市打工當飯店服務生,每月薪資約18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500元),父母親卻要求他得拿1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250元)給弟弟,讓他非常地痛苦,女友父母得知後更反對他們在一起。
根據《搜狐新聞》新聞報導,王男在上月29日凌晨1時左右,打電話到派出所向員警哭訴「我每個月只有300塊錢用來生活,其他全被我父母要走給我弟弟,我女朋友父母還拼命反對我們在一起,我不想活了。」員警獲報立刻前往王男住處,當時發現他的左手腕已經被割破流了不少血,員警先幫忙止血後送醫,所幸並無大礙。
事後警方詢問王男怎麼回事?他自稱來自鎮江,中學畢業後來到淮安打工,在1間飯店當服務員,月薪僅有18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500元)。王男說家中除了父母和自己之外,還有1個弟弟,父母親便要求他,每月需拿1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250元)作為弟弟的生活開銷,自己僅留下300元生活費(約新台幣1250元)。
王男接著提到,自己最近和1名女孩熱戀交往,女方家長得知他的情況後,極力反對他們交往並百般阻撓。種種壓力讓他快撐不下去,生活沒有意義,因此有了輕生的念頭。
《TVBS》提醒您:
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
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 請撥1995
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
張老師專線:198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相關影音】
看節目、買美食、拿好康,百張住宿券免費抽!快點我下載食尚玩家APP!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