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發生一起詐欺未遂,一名男子在大賣場撿到他人的皮包,不但沒交給警局,還拿裡面的提款卡,跑去超商跟郵局,試圖預借現金來花,卻連續失敗2次,發卡銀行第一時間通知失主,才讓失主發現錢包不見了,報警後警方順利抓到人,但原本只是普通侵占,卻因為曾試圖盜借錢,變成詐欺未遂。
男子跑到提款機前,按按鍵操作ATM,想預借2萬元現金,頭始終低低的,但插進機器裡的提款卡,根本不是他的。
侵占盜領就發生在台中西屯區一間大賣場,37歲林姓女子逛完賣場結帳後,錢包不慎遺留在推車裡,結果被33歲鄭姓男子看到,但他沒拿去派出所交給警方,而是拿著卡衝去找ATM想借錢。
西屯派出所副所長張竣凱:「(失主)收到銀行的簡訊通知,說有在操作這個ATM提款機的通知,才發現自己的皮包遺留在超市的現場。」
警方說,男子先跑去超商操作ATM,後來再跑去郵局,連續2次都失敗沒借到錢,員警獲報後,連路找監視器逮到嫌犯,送辦後,被依侵占以及詐欺未遂起訴,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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