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徐姓男子日前在警方送達刑事通知書時,不僅拒絕簽收,更做出對警車便溺的挑釁行為,因而遭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這名男子平時行為已相當脫序,曾踹壞村長住家鐵門及道路反光鏡而被告發。此次面對執法人員卻公然挑釁,被頭份警分局視為嚴重侵犯警方執法尊嚴,堅決不予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