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對警車便溺挨罰6000元!警送通知書遭嗆 他竟「當場解褲」洩憤
- 記者:洪彩綸|攝影:陳弘毅,謝古菁|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10.16 11:43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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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6 18:00
苗栗一名徐姓男子日前在警方送達刑事通知書時,不僅拒絕簽收,更做出對警車便溺的挑釁行為,因而遭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這名男子平時行為已相當脫序,曾踹壞村長住家鐵門及道路反光鏡而被告發。此次面對執法人員卻公然挑釁,被頭份警分局視為嚴重侵犯警方執法尊嚴,堅決不予寬貸。

這起事件發生在苗栗三灣,當時警方前往徐姓男子家中送達刑事通知書,要求他到門外簽收。面對警方的要求,徐男一邊碎碎念一邊走出門外,隨後表示要小便。警方提醒他應該走遠一點,並告知若不簽收通知書,法院將會另行通知他。然而,徐男卻走向警車左側,竟直接對著警車輪胎小便。警方立即錄下這段畫面作為證據,指出這是妨害公務的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事發當時,徐男的家人見狀立即衝出來制止,將他推開,並責備他對執法人員如此無禮的行為。但這一切已經太遲,警方已將整個過程錄影存證,並依法將案件送交法院審理,最終法官裁定徐男須繳納6000元罰款。

頭份警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表示,民眾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挑釁公權力的行為,已嚴重侵犯警方執法尊嚴,絕對不會寬貸。據了解,這名徐姓男子先前已有多次行為脫序的紀錄,包括踹壞村長住家鐵門及道路反光鏡而遭到告發。這次警方前往送達刑事通知書,原本是一般的公務程序,卻因為他的不當行為而演變成另一起違法事件。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