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徐姓男子日前在警方送達刑事通知書時,不僅拒絕簽收,更做出對警車便溺的挑釁行為,因而遭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這名男子平時行為已相當脫序,曾踹壞村長住家鐵門及道路反光鏡而被告發。此次面對執法人員卻公然挑釁,被頭份警分局視為嚴重侵犯警方執法尊嚴,堅決不予寬貸。


事發當時,徐男的家人見狀立即衝出來制止,將他推開,並責備他對執法人員如此無禮的行為。但這一切已經太遲,警方已將整個過程錄影存證,並依法將案件送交法院審理,最終法官裁定徐男須繳納6000元罰款。

頭份警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表示,民眾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挑釁公權力的行為,已嚴重侵犯警方執法尊嚴,絕對不會寬貸。據了解,這名徐姓男子先前已有多次行為脫序的紀錄,包括踹壞村長住家鐵門及道路反光鏡而遭到告發。這次警方前往送達刑事通知書,原本是一般的公務程序,卻因為他的不當行為而演變成另一起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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