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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比奧運每4年登場! 玉手鐲買11年 婦無視和解書3鬧換貨

記者 徐郁惇 / 攝影 李讚盛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8 12:2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8 13:32

昨天(17號)高雄玉市場,一名婦人和店家吵翻天,鬧到警方都到場,原來是因為婦人的手鐲,是在11年前購買的,誇張的是,這幾年來,業者分別在107年和111年,已經讓婦人換貨、簽了兩次和解書,但婦人三不五時就到玉市場大鬧,業者不堪其擾,決定報警。

堪比奧運每4年登場!玉手鐲買11年,婦無視和解書3鬧換貨。(圖/翻攝Threads_shingcrystal)

 

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2點多,曾姓婦人在高雄三民區玉市場的攤位前情緒激動,與攤商爭執不休,現場員警不斷嘗試安撫雙方情緒並了解事情經過。這名婦人於103年在該玉市場購買了一只價值10萬元的玉手環,但在4年後卻以手鐲有瑕疵為由,要求店家換貨。當時雙方同意更換並簽立了和解書,本應就此解決糾紛。

曾姓婦人10多年前買的玉鐲,卻接連的向業者要求換貨。(圖/TVBS)


 
然而,又過了4年,曾姓婦人再次反悔並要求退款。業者當時仍展現誠意,額外挑選2只玉手鐲作為補償,雙方也簽署了第二張和解書。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婦人竟不顧已簽署的和解協議,第三次找上門要求換貨,引發衝突。警方在現場向婦人出示她先前簽署的和解書,明確指出她已同意店家的換貨規定,不應再提出新的要求。

其他攤商表示,這名婦人雖然在十年前購買玉手鐲,但中間曾多次與店家發生糾紛,即使簽了切結書承諾不再找店家麻煩,隔天就又來鬧事。有人將婦人的行為比喻為「奧運會」,幾乎每隔4年就會出現一次。

警方最後表示,婦人此次的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由公權力介入偵辦,以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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