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號)高雄玉市場,一名婦人和店家吵翻天,鬧到警方都到場,原來是因為婦人的手鐲,是在11年前購買的,誇張的是,這幾年來,業者分別在107年和111年,已經讓婦人換貨、簽了兩次和解書,但婦人三不五時就到玉市場大鬧,業者不堪其擾,決定報警。

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2點多,曾姓婦人在高雄三民區玉市場的攤位前情緒激動,與攤商爭執不休,現場員警不斷嘗試安撫雙方情緒並了解事情經過。這名婦人於103年在該玉市場購買了一只價值10萬元的玉手環,但在4年後卻以手鐲有瑕疵為由,要求店家換貨。當時雙方同意更換並簽立了和解書,本應就此解決糾紛。

其他攤商表示,這名婦人雖然在十年前購買玉手鐲,但中間曾多次與店家發生糾紛,即使簽了切結書承諾不再找店家麻煩,隔天就又來鬧事。有人將婦人的行為比喻為「奧運會」,幾乎每隔4年就會出現一次。
警方最後表示,婦人此次的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由公權力介入偵辦,以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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