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5歲的王姓退休老師在台中南區正義街騎乘單車時,因酒後騎車被警方攔查。面對警方的酒測,這位老師不以常理而是以物理公式辯解,試圖用「動能」理論證明自己不該受罰。儘管他強調自己騎車速度不快且質量不高,但警方仍依法開單。物理老師林旻澤分析,老師所產生的能量約1100焦耳,相當於一台小客車以時速4公里輕輕撞擊的力道,但無論能量大小,酒後騎單車仍屬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