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5歲的王姓退休老師在台中南區正義街騎乘單車時,因酒後騎車被警方攔查。面對警方的酒測,這位老師不以常理而是以物理公式辯解,試圖用「動能」理論證明自己不該受罰。儘管他強調自己騎車速度不快且質量不高,但警方仍依法開單。物理老師林旻澤分析,老師所產生的能量約1100焦耳,相當於一台小客車以時速4公里輕輕撞擊的力道,但無論能量大小,酒後騎單車仍屬違法行為。


面對警方的檢測結果,王姓男子才坦承前一天曾飲用含酒精的茶類特調飲料。讓警方意外的是,這位退休老師並未以常理辯解,反而開始使用物理公式為自己辯護。他向警方解釋:「按照物理來講,二分之一MV平方,我們速度也不快,質量也不高。」警方則明確表示,無論動能多低,酒後騎單車都屬於違規行為
然而,無論從物理角度如何解釋,法律規定酒後騎單車仍屬違法行為。由於這位退休老師對於相關法規知識不足,最終只能接受警方開立的罰單。警方也藉此提醒民眾,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更不應酒後騎車或駕車,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