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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買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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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買官案追出洗錢 前總統陳水扁「追訴期滿」免訴確定
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洗錢部分,一審因追訴時效消滅,2024年判決免訴,檢方以時效計算錯誤等理由上訴,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全案免訴確定。起訴指出,陳敏薰為續任中華開發公司董事長,2004年4月1日至6日間某日,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賄賂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後經陳水扁運用職權,安排陳敏薰於同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101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董事長。

陳敏薰買官案扁涉洗錢更一審又免訴 北檢上訴高院今完成分案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醫治迄今已10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去年判決免訴,經北檢上訴,高院撤銷發回,北院更審又判決免訴,北檢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再次公開抽籤,抽中林呈樵為法官,由廖建瑜為審判長、文家倩為陪席法官。高院表示,陳水扁涉犯洗錢防制法案,經北檢以北院更一審判決免訴後提起上訴,故依法官會議所作的決議,於2日下午4時,在司法大廈2樓法官研究室,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完成,案號為114年度上訴字第1735號。

陳敏薰買官案洗錢拖了16年 前總統陳水扁更一審仍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10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去年5月判決陳水扁免訴,案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更一審仍判決免訴。可上訴。高院撤銷理由指出,原審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而裁定停止審判後,欲進行終局判決前,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審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即作出免訴判決,其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更審。北院更一審指出,陳水扁被訴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為10年。此罪的追訴權時效期間應加計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期間的1/4,即2年6月。更一審認為,此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個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個月25天,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更多新聞:檢方起訴,陳敏薰2004年間,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的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陳水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董事長,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

陳水扁「陳敏薰買官案」涉洗錢獲免訴 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北院判免訴,北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

將接台北101董事長! 賈永婕曬照:迎接新挑戰
公股人事再爆黑馬!台北101董事長將由藝人賈永婕出任,下午賈永婕也在臉書上,以跟101大樓合照,寫下「人生下半場預備備,迎接新挑戰」。

陳敏薰買官案扁涉洗錢罪一審免訴 檢方不服上訴高院今完成分案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9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5月20日判決免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完成分案,抽中陳勇松為受命法官,由吳冠霆擔任審判長,柯姿佐為陪席法官。法院調查,2011年1月13日由尚未解散的特偵組開始偵查扁涉101買官案之洗錢案,再發交台北地檢署2015年1月19日起訴,2015年1月26日繫屬台北地院。從偵查到起訴,偵查期間行使追訴權計4年7日,洗錢案繫屬台北地院至裁定停審,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計3月18日。更多新聞:北院認為,洗錢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3月18日共16年9月25日,陳水扁洗錢罪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扁免訴。不過,台北地檢署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高院於26日下午4時30分,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抽中陳勇松法官(貴股)擔任受命法官。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吳冠霆審判長(結股),陪席法官為柯姿佐法官(乙股)、受命法官為陳勇松法官(貴股)。更多新聞:

陳敏薰買官案洗錢罪追訴時效過了!扁一審判免訴 北檢要上訴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9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5月20日判決陳水扁免訴。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更多新聞:北院調查,洗錢案2011年1月13日由尚未解散的特偵組開始偵查,再發交台北地檢署2015年1月19日起訴,2015年1月26日繫屬台北地院。從偵查到起訴,偵查期間行使追訴權計4年7日,洗錢案繫屬台北地院至裁定停審,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計3月18日。北院認為,洗錢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3月18日共16年9月25日,陳水扁洗錢罪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扁免訴。不過,北檢要提上訴。更多新聞:

陳水扁又逃了一案!陳敏薰買官案洗錢拖過16年 北院判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9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5月20日判決陳水扁免訴。可上訴。更多新聞:檢方起訴,陳敏薰2004年間,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的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陳水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董事長,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

陳水扁家族犯罪所得及罰金逾11億已入庫 還有7億凍結中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至今,原盛傳總統蔡英文今(17)日要「特赦」扁,但總統府昨晚明確表示「無此決定」。外界關心陳水扁的犯罪所得是否追得回,據了解,政府已追討扁家犯罪所得及罰金逾11億元,另有大概7億元資產被凍結。更多新聞: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二次金改之元大併復華案,陸續判刑定讞,應執行20年,併科罰金2.5億元、沒收犯罪所得2.97億元;扁妻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收賄及洗錢案、陳敏薰買官案、南港展覽館圖利案、國務費案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等案,合併執行20年,併科罰金2億元確定。根據台北地檢署統計,扁家的犯罪所得為6.95億元、罰金4.5億元,總計約11億4502萬9387.94元。扁子陳致中在特偵組(已解散)要求下陸續匯回,已全數追徵入庫,其中,陳水扁個人就占了5.47億元。而在特偵組偵辦期間,扁家在國內外的資產、不動產均遭「凍結」。扁家海外資產,也就是扁、珍利用兒子、兒媳在瑞士成立的紙上公司及人頭帳戶,內含外幣、債券、股票等,隨著匯率及股價波動,詳細金額不明。不過,法務部次長黃謀信15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有透露,扁家凍結資產大概約7億元。更多新聞:扁因病仍有4大案停審中,包括:陳水扁被控卸任總統後侵占總統府公文,特偵組(已解散)於2010年間搜索扁位於台北市館前路、臨沂街2處辦公室時,帶走58箱密封公文,發現其中2成公文是國家機密,再將扁起訴,但台北地院於2013年12月20日裁定停止審判;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扁隱匿重大犯罪所得之洗錢案,北院於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另外,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扁涉教唆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做偽證,2014年1月28日高院更一審裁定停審;扁、珍被控利用金控併購機會,向國泰、元大馬家索賄新台幣6億元。2012年12月,最高法院切割二次金改案,將元大併復華案確定,國泰併世華案及扁家二代被控洗錢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然而,2015年8月31日高院更一審也裁定停審。其中,二次金改之國泰金併世華銀案,原審認定的犯罪所得為3億元,加上案件未定讞,也有可能併科罰金,因此暫時無法從「凍結」帳戶中追回。若未來有重啟審判的機會,一旦判刑確定,則可透過扁家主動將錢返還,或是由法務部請求瑞士司法互助,將錢匯回。

傳蔡英文擬特赦陳水扁 但扁還有「4大案」躺法院尚未審結
520將至,政壇瘋傳總統蔡英文卸任前,有意特赦前總統陳水扁。細數陳水扁目前仍有4案尚未定讞,包括:繫屬高等法院更一審的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教唆偽證案,以及繫屬台北地院的侵占總統府機密公文案、陳敏薰買官案中扁涉嫌洗錢案。陳水扁被控侵占總統府公文案,特偵組(已解散)於2010年間搜索扁位於台北市館前路、臨沂街2處辦公室時,帶走58箱密封公文,結果發現,其中2成公文是國家機密,再將扁起訴,但北院於2013年12月裁定停止審判;扁隱匿重大犯罪所得洗錢案,則於2015年5月裁定停止審判。更多新聞:另外,扁在國務費案中,涉教唆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做偽證,2014年1月更一審裁定停審;扁、珍被控利用金控併購機會,向國泰、元大馬家索賄新台幣6億元。2012年12月,最高法院切割二次金改案,將元大併復華案確定,國泰併世華案及扁家二代被控洗錢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然而,2015年8月更一審也裁定停審。更多新聞:假如扁獲特赦,特赦效力不及於停審中或尚未審結的4大案,而且「免刑不免罪」,已定讞的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收賄案等案的罪刑宣告仍存在。

陳敏薰出席慈善點燈 低調避談扁
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弊案和前101董座陳敏薰買官案罪行定讞服刑,晚間陳敏勳和跆拳道國手楊淑君,一同出席慈善點燈活動,面對敏感問題,低調不多作回應。倒是楊淑君在活動中,捐出先前在廣州亞運所穿的跆拳道服,說明自己對於國際仲裁的結果心態樂觀,希望大家多把焦點放在其他國內的優秀選手身上。</p>

偽證罪被告 陳幸妤、陳敏薰列境管
在扁案當中,始終保持著清白形象的陳幸妤,已經被檢察官發布境管通知,就連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還有前101董座陳敏薰,也同樣在這一波的境管名單當中。雖然沒有限制出境,但對於陳幸妤準備出國的計畫,顯然多了很多變數,如果要出境,還得要檢察官同意才行。</p>

關說? 林全證實扁致電「關切」陳敏薰
陳敏薰千萬買官案下午開庭,前財政部長林全,還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被傳喚,最主要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對質,交叉詰問,林全證實,當初開發金改選董座,陳水扁的確有致電,希望林全能同意陳敏薰當大華證券董座,但有實際困難,所以林全還另外書面回應,最後安排了陳敏薰當101董座,證詞對陳水扁夫婦相當不利。</p>

偽證「被告」陳敏薰出庭 擁擠中掉鞋
前101董事長陳敏薰雖然在扁案追加起訴中,涉嫌以千萬買官,但因為陳前總統沒有違背職務,所以陳敏薰被簽結;不過陳敏薰卻涉嫌在法庭作證時大翻供,而被特偵組列為偽證被告,並移交北檢偵辦,而陳敏薰今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由於現場有點擁擠,所以陳敏薰的鞋子還被擠掉了一下。</p>

陳水扁更二審獲判免訴 國務機要費等案偵審大事記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陳水扁等人所涉國務費已除罪獲免訴;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構成洗錢罪,遭判2年、1年、10月,僅黃睿靚獲緩刑4年。可上訴。

國務機要費扁、珍獲免訴 但仍有這些官司纏身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後,高院更二審將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的國務機要費案判決免訴。不過2人目前仍官司纏身,陳水扁早被判刑20定讞,併科罰金2.5億元,目前還有4起案件因健康因素而停止審理。另外吳淑珍也遭判刑17年6月,併科罰金1.54億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