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一名52歲里長吳順和在113年12月冬至前夕,疑似與妻子因準備湯圓的分工發生爭執,竟出手痛毆對方,害妻子傷重昏迷,搶救42天後仍宣告不治。事後吳男還在臉書發文,為妻子集氣,營造愛妻形象,並企圖隱匿證據、掩飾犯行。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上訴到了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吳男和妻子結婚14年,卻對她打罵,因此維持原判決。
彰化縣鹿港鎮一名連任3屆的52歲吳姓里長,2024年12月冬至前夕,疑似與妻子因準備湯圓的分工問題發生口角,吳男竟爆氣徒手痛毆妻子頭部,甚至抓著對方猛撞不鏽鋼台車,導致妻子重傷昏迷,搶救42天後傷重身亡。事後吳男還在臉書發文「為妻子集氣」,不只刻意營造愛妻形象還企圖滅證。全案經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審結,今(23)日一審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3年,可上訴。
彰化縣鹿港鎮一名52歲吳姓里長在2024年12月冬至前夕,疑似與妻子因準備湯圓的分工發生爭執,竟出手痛毆對方,害妻子傷重昏迷,搶救42天後仍宣告不治。事後吳男還在臉書發文,為妻子集氣,營造愛妻形象,並企圖隱匿證據、掩飾犯行。彰化地院認為,吳男犯行重大,有滅證、串證與逃亡之虞,自去年6月羈押至今,期間曾聲請交保,但遭法官駁回。全案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一審將於4月2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