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因車禍受傷,先後接受關節鏡清創、韌帶修補及右腳大腳趾矯正切骨手術,期間共施打14劑高濃度血小板濃縮液(PRP),自費21萬元。他事後向知名人壽申請醫療險理賠卻遭拒,因而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男子勝訴,但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保險公司免予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