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與朋友在陽明山水溫泉會館泡裸湯時,發現有顧客在明確禁止使用手機的區域使用手機,引發嚴重隱私爭議。當事人周小姐表示,儘管現場明確標示禁止使用手機,但不僅違規者拒絕配合,其他泡湯客還為違規者辯護,而業者面對投訴也未積極處理。對此事件,溫泉會館已發表道歉聲明並承諾加強管理,而法律專家則指出,雖然單純攜帶手機不違法,但若有拍攝行為,可能觸犯妨害性隱私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