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特別條例將退場,台灣迎接後疫情時代,清冠一號7月1日起不再公費補助,但防疫補償請求權延長至114年6月;健保藥費、急診部分負擔調整上路,另擴大2項幼童治療健保給付。
國人投保醫療險日益普遍,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醫藥費若已有保險給付,隔年申報綜所稅時,已獲得理賠的醫藥費,不得再列舉扣除,只能就保險理賠不足的「差額」列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