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等案,一審判刑11年8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郭哲敏部分認罪,全案日前辯論終結,法官定29日宣判。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非法匯兌、賭博等罪,一審判刑11年8月。郭哲敏以已繳部分犯罪所得、二審判決不上訴願坐牢,求2億元具保停押。二審裁定5月16日起延押2個月,駁回聲請。
扁家涉入的四大弊案,今天二審宣判,陳前總統一家人,被判處的刑度都比一審來的緩和,理由究竟是什麼,下午高院庭長做出說明。</p>
高院今天上午10點進行扁家六大案大審判,就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千萬買官案、辜仲諒送3億元圖利扁家進行二審宣判。扁珍夫婦從一審的無期徒刑,二審改判陳水扁20年、吳淑珍20年,兒媳方面,陳致中1年2個月、黃睿靚1年有期徒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