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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童仲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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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復職!韓國瑜花籃「驚見這句」 他笑:韓院長也老司機?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7年4個月而被停職,二審大逆轉,高院涉銷貪污罪,僅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昨(18)日高虹安回到新竹市府上班,立法院長韓國瑜特別獻上花籃,然而上頭1句「社群暗號」掀起熱議,名嘴謝寒冰忍不住直呼「韓院長也是老司機?」

吊人模式啟動!命理師點名台灣「被逼到極端」:恐全面失速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總統賴清德表示支持,藍白醞釀彈劾。命理師李靜唯警告2026「吊人模式」已正式啟動,朝野對峙全面升溫,點名台灣恐被逼到極端、全面失速。

高虹安沒事他卻入獄!童仲彥開戰「點名綠營這人」:要我爆料?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7年4個月而被停職,未料二審大逆轉,高院涉銷貪污罪,僅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然而同樣是詐領助理費,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卻入獄,但他怒轟綠營有心操作,直呼「別跟我來這套!」

政壇助理費案判決大不同!高虹安貪污罪撤銷 柯文哲「笑而不答」
台灣政壇多位政治人物捲入助理費用爭議,判決結果卻有顯著差異。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撤銷貪污罪,引發各界關注。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因京華城案出庭時,面對高虹安判決相關提問,僅以微笑回應,不發一語。法界人士指出,相關案件判決差異主要在於是否有真實助理存在,以及當事人是否具公務人員身分、領取政府薪資等關鍵因素,這些都直接影響法院對案件的認定結果。

高虹安二審撤銷貪污罪 「旗袍法官」郭豫珍曾審扁燦抗告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二審16日將一審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撤銷,用《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一出,受命法官郭豫珍學經歷也引起各界討論,而名嘴黃智賢也發文指出,前北市議員童仲彥貪污助理費5萬1842元,被判3年10個月,童聲請再審,高院駁回聲請的受命法官就是郭豫珍,質疑法律見解不同「雙標」。對此,《TVBS新聞網》也多方詢問法界看法,有人指出,因高虹安沒有人頭助理問題,其他民代則有,所以無法援引高虹安案的差額型法律見解來為己辯護。

兩樣情!高虹安貪污罪撤銷 童仲彥詐助理費入獄:關就關了沒事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國會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6)日宣判,撤銷貪污罪,高虹安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表示,會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對此,曾因詐領助理費入獄的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今發文喊「好友們不要再line我,恭喜好市長高虹安,阿童關就關了,沒事」。

不只剴剴受害!台北惡保母姊妹虐2童 不換尿布害潰爛、四肢綑綁椅
涉嫌凌虐男童剴剴致死的保母姊妹檔劉彩萱、劉若琳,經檢警擴大偵辦,另查出有2名幼童在該對姊妹照護下,一個因為沒有勤加更換尿布導致肛門紅腫,另一個則是被雙手雙腳綑綁在餐椅上,妹妹甚至曾戲謔拍攝孩童被其他幼兒欺負的影片,台北地檢署今(20)日依妨害自由、強制、凌虐、傷害等罪嫌起訴。起訴指出,劉彩萱、劉若琳為姊妹,均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經台北市社會局核定登記在台北市文山區,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檢方查出,劉彩萱與潘童的母親簽約,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10月17日止,以每月2萬8500元對價,提供每週一至五8時至17時的在宅托育服務;劉若琳則於同年4月27日,經由兒福聯盟媒介,約定自蔡童交予收養人之前,以每日1000元對價,在劉若琳住所全日照護蔡童,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更多新聞:同年9月3日,蔡童年僅5個月大,劉若琳任由她托育的林童以腳抵住蔡童頭部,拉取蔡童掛在脖子上的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並彈擊蔡童眼、鼻等各處,致蔡童嚎啕大哭,劉若琳不僅未將2童隔開,反以戲謔態度在旁錄影。到了10月27日至30日,劉若琳因雙側鼻息肉、鼻竇炎至萬芳醫院手術,蔡童由姊姊單獨托育。劉彩萱於29日以布條綑綁蔡童四肢,將雙手反綁在餐椅背、雙腳綑綁固定在餐椅上。另一方面,潘童被劉彩萱照護期間,至少有12次出現肛門紅腫、水泡掉皮、潰爛等傷害,經潘童母親多次質疑劉彩萱,遲至2023年11月1日才帶潘童去小兒科看診,經醫師告知「尿布疹」是因沒有勤加更換、保持清潔所致,家長提醒劉彩萱後,劉彩萱仍未改善她對待潘童的照料方式,且於9月12日,處罰潘童一腳跨站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在地上,潘童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助時,劉女仍放任潘童持續厲聲哭叫而未有任何處置。直到同年12月24日剴剴遭虐死亡,經承辦檢察官委請員警轉知潘童家屬將潘童帶離,潘童母親因此將小孩肛門受傷一事告知檢警。經檢警擴大偵辦,將該對姊妹依傷害、凌虐等罪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更多新聞:

涉誣告陳時奮一審判10月上訴 高虹安今出庭被問立委費釋憲案
已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認為,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質疑她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提告誹謗不起訴,反遭陳自訴誣告罪,一審還將她判處10月,高虹安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上午開庭審理。高虹安搭計程車抵達高院時,法院門外有不少新竹北上的里長聲援她,媒體問她有關立委費案一事,她僅說謝謝。

剴剴遭保母虐死案 兒福聯盟女社工出庭遭嗆「嚴懲失職社工」
男童剴剴(化名)前年底疑遭劉姓保母姊妹檔虐死並遭起訴,全案現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至於負責訪視剴剴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姓女子也因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遭起訴。台北地院今(6)日首度開庭,現場出現不少民眾對著陳女喊「嚴懲失職社工」,但陳女的態度相當低調且沈默。

兒涉吸金案幫善後? 北市退休警違法查民眾個資遭起訴
台北市萬華分局偵查隊一名去年7月退休的李姓小隊長被查出,在任職期間涉嫌協助其子查詢民眾個資,經士林地檢署獲報並指揮廉政署、台北市調查處、北市警局偵辦,今(6)日依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李姓小隊長的兒子於2022年12月到2023年10月間,涉嫌向多數人吸金約2000萬元,有被害人疑在投資過程中察覺個資似乎被查,遂報警提告求助。檢方調查,李男為瞭解其子有無遭其他民眾提告,以及曹、劉2人的背 景,於2023年10月、11月間,先後多次使用分局配置使用之公務電腦,以其帳密登入警用系統使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在「用途」欄輸入「執行刑事相關業務」之不實查詢用途,違法查得並蒐集其子、曹姓、劉姓2人刑案資料等紀錄及劉某家人的個資。另於同年11月某晚,李男父子與曹、劉2人先相約在台北市某咖啡廳見面,商討因期貨交易衍生的債務問題,商談中李男暗示曹姓男子已知悉其背景及詳細個資;復於同月其他時日,在台北市某舞廳,李父與曹、劉繼續商討債務償還事宜時,當場告知先前蒐集的劉某及劉某家人等個資。檢察官認為,李男行為時身為偵查隊小隊長,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及偽造文書與洩密,除侵害被查詢者之人格權外,也損及警政機關刑案資料查詢與管理的正確性,依涉犯《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

京華城案1/23首開庭「沒柯文哲」 僅傳彭振聲、邵琇佩、李文宗3人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等11人,因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起訴,台北地院已定1月23日上午9時30分、10時15分、11時行準備程序,將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提訊羈押中的李文宗等3人。在北檢第二度抗告成功後,台北地院1月2日晚間第三度召開接押庭。受命法官許芳瑜在庭訊最後詢問公訴檢察官「押到何時可以接受?」法官也表示,不能押到羈押期限都超過。檢察官表示,至少在法院審理的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完成,證人詰問完成後不會反對交保處分。更多新聞:《TVBS》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高虹安案合議庭2法官均審過童仲彥案 深知差額型、人頭型差異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高虹安上訴後,高院承審的合議庭受命法官郭豫珍、陪席法官雷淑雯,碰巧都曾審理過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深知「人頭型」與「差額型」的不同,高虹安是「差額型」遭判有罪的第一人,故裁定停審並以《立法院組織法》聘用助理規定有違憲疑義,聲請釋憲。針對高虹安案,檢方指控,高虹安自2020年2月至同年11月止,根據每月助理人數異動,使用既有助理名義,將42萬餘元的上限請領完畢,再將多請領的差額領出繳回;加班費也將46小時報滿,再由助理領出繳回,涉詐領公費助理每月酬金、加班費,共計46萬30元,用於立委辦公室的支出。高虹安主張,每位助理的加班時數都大於申報時數,甚至超過加班時數上限,沒有不實申報;助理們有實際付出時數及勞務,並撥到薪資戶。一審認同,在加班費部分判處無罪。更多新聞:童仲彥案,法院認定,童涉於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以搬家工人蔡博安名義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詐領12萬3842元;童仲彥再指示助理將其中7萬餘元款項領出,作為私聘助理之用,總計詐得公費補助共5萬1842元。二審依法減刑輕判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童仲彥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仍被高院駁回。童仲彥案中,二審合議庭的受命法官就是雷淑雯、聲請再審的受命法官則是郭豫珍。目前則是一起承審高虹安案。

想拚無罪?高虹安多次援引吳成典案 慘遭院檢打臉不買單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經北院一審判定貪汙有罪已遭停職。她遭起訴乃至一審宣判後,皆多次援引前立委吳成典案的金門高分院判決見解作為無罪抗辯,認為只要助理實質工作、非人頭助理,即便薪水捐給民代,民代都可自由處分;高的辯護律師一審過程中則舉馬英九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為例,以「大水庫理論」抗辯。但無論是台北地院一審合議庭或檢方都未買單此說法,合議庭更舉前北市議員童仲彥案及前台南縣議員顏恒通案的判決見解,一一打臉高。檢方在一審論告時主張,首先,高虹安所援引的吳成典案與高案情節不同,吳當初遭起訴是因「無實際工作的人頭助理」,高案則是低薪高報、浮報本薪與加班費;其次,該判決是14年前的見解,近年多件判決見解,無論低薪高報或人頭助理都曾遭判貪汙有罪,但吳案的判決見解卻認定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不構成貪汙,不僅與目前多數實務見解相悖,也與高主張「唯有人頭助理才構成貪汙罪」的辯詞自相矛盾。至於高虹安在一審宣判後主張,過去諸多助理費判決,皆是將民代於職務相關支出(如私聘助理)扣除所認定的不法所得,而她以個人款項用於辦公室或助理相關之公務支出列舉超過80萬,大過於法院指控她貪污不法所得11萬,以此證明她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高的辯護律師一審階段也以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743號刑事判決)當依據,主張「大水庫理論」,只要公用支出大於所得,就無不法所有意圖。但對於高的見解,合議庭在判則援引童仲彥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650號刑事判決),以及顏恒通案(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897號刑事判決),一一打臉高的說法。一審合議庭在判決中舉童仲彥案為例,指「立委不得任意以助理費支用辦公室或服務處等開銷」,另舉顏恒通案說明指出,立法委員辦公事務等必要費用的預算編列,是「補助性質」,衡量政府財政負擔,立委自當樽節,超過的部分,應由議員「自費處理」,因此,《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的構成要件中,所謂「不法所有意圖」,不容恣意擴張解釋,否則無異承認民代可以取得比一般民眾更加優位的法律地位。合議庭也認定,高虹安明知向立法院申報酬金及加班費有「低薪高報」的浮報情事,卻仍執意為之,主觀上具備「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之犯意及不法所有意圖」,此見解,不會因為繳回至辦公室零用金後實際由何人保管、如何保管、供高虹安立委辦公室使用、高虹安個人私用或其他用途,以及事後是否歸還代墊高虹安的私人費用,而有不同。針對高虹安辯護律師所主張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大水庫理論」,一審判決書則指出,該案涉及的是機關首長以領據列報「特別費」,與高虹安案涉及「浮報公費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的基礎事實迥然不同,「自無比附、援引餘地」。更多鏡週刊報導本文由《》授權提供

爆高虹安只剩1條路!他揭4前例下場 「認罪、繳回」求輕判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時任民眾黨立委時涉詐領46萬助理費,日前依貪污罪一審判決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且立刻被內政部停職。媒體人黃暐瀚說,按照過去案例來看,高虹安只剩下一條路才能獲得輕判,也就是「認罪、繳回」,否則將面臨7年以上的刑度。

檢方不辦李俊俋?「只辦高虹安」關鍵差異曝 郭正亮:有人要弄她
因涉浮報立法院公費助理酬金、加班費,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罪日前一審結果出爐,判處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且沒收不法所得11萬6514元,全案可上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質疑,公積金制度為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時任立委助理黃惠玟所帶進來;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高虹安和李俊俋的不同之處在於細帳資料,而高虹安的情況可能是某位助理所為,「到底是跟哪個助理處不好,我不知道」。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遭判7年4月!律師:不算過重 曝二審關鍵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對此,員育法律事務所律師張方駿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的法定刑是7年以上,且考量高虹安從頭到尾都否認犯罪的情形下,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不算過重。至於高虹安上訴是否有機會逆轉?張方駿認為,高虹安要爭取無罪,須再提出其他如加班費的不同計算基礎等有力事證,才有說服二審法官的機會。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共同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高虹安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須停職。律師張方駿指出,法院是以黃惠玟、陳昱愷等人都對於浮報助理薪水及加班費都坦承認罪的基礎下,比對共同被告相互間的證詞、相關帳戶金流、勞資帳冊及發放明細等,得出高虹安等人主觀上仍具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不法所有意圖的結論。張方駿說,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的法定刑是7年以上,且考量高虹安從頭到尾都否認犯罪的情形下,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不算過重;雖然本案尚未確定,高虹安仍可以上訴,但台北地院指出有罪的地方,並非毫無依據,因此高虹安上訴要爭取無罪,須再提出其他如加班費的不同計算基礎等有力事證說服二審法官才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