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請求評鑑邱忠義
結果共 4 筆

鮑魚大亨鍾文智棄保潛逃 北檢分案查高院2法官枉法裁判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去年底裁定,解除延長「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設備,致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前棄保潛逃。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建議高院將受命法官陳勇松、審判長邱忠義2人請求法官評鑑。台北地檢署近日也收到民眾告發狀,已分他字案,依貪污、枉法裁判罪嫌調查中。鍾文智棄保潛逃,包括民間司改會、律師全聯會均認為,司法主管機關應查明真相。更多新聞: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認為,邱忠義、陳勇松未宣誓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時間;陳勇松且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職務上義務、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決議建議院長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司法院隨後也以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台灣高檢署已簽分調字案行政調查。

鍾文智潛逃挨轟!高院違失惹議 司法院出手「開鍘庭長邱忠義」
違反《證交法》案、涉炒作5檔TDR,獲利逾4億元的「鮑魚大亨」鍾文智,累計刑期30年5月定讞,卻棄1億保金潛逃引發爭議;作為該案審判長的邱忠義以及受命法官陳勇松成為眾矢之的,司法院也於31日晚間出手拔除邱忠義高院庭長職位。

匪夷所思的裁定讓鮑魚王逃亡 司改會:高院合議庭有圖利嫌疑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去年底處理「鮑魚大亨」鍾文智違反《證交法》案後續有關解除電子監控處分出現瑕疵,導致鍾文智棄保潛逃。司改會今(31)日發聲明表示,正當法律程序為公正司法的基石,合議庭違法作為已重創司法公信力。司改會表示,《刑事訴訟法》第225條第3項明定,裁定應於宣示之翌日公告並通知當事人,但據媒體報導,本案合議庭僅當庭表示會以書面裁定通知結果,後續卻僅以電話方式通知鍾文智的辯護人,而未同步通知檢察官,此等作為已違反前述規定,而生圖利被告之嫌疑。司改會對於審判長邱忠義2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的言論表達遺憾,認為對方將責任推諉給書記官,無視《刑事訴訟法》第50條、第51條裁判書應由法官製作原本,才交由書記官製作正本之規定。更多新聞:司改會認為,本案涉及是否延長對被告所施之科技監控,攸關防範被告逃亡,影響司法公正甚鉅,更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合議庭未依法公開宣示、未通知檢察官、未製作正式裁定書,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導致司法公正審判功能完全失效,繼石木欽案之後再次重創司法的公信力。司改會呼籲,有關機關應在個案上積極究責、制度上也應儘速啟動改革,包括高院應審慎調查該合議庭是否有《法官法》第21條第2項第2款之情形,並依據《法官法》第35條第1項請求法官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應儘速做出有無懲戒必要之決議;司法院應主動調查本案合議庭是否有應受懲戒之情事;監察院應主動調查本案合議庭是否有彈劾之必要。司改會表示,司法院應徹底調查合議庭對外受訪時所稱「行之有年」的「略式裁定」,並公開對外說明,以確保程序合法妥適、同時呼籲總統賴清德落實選前承諾,建請設置常設性、納入民間參與的「司法改革委員會」。更多新聞:

鮑魚王加保2千萬免電子監控卻落跑 審判長、受命法官送評鑑
「鮑魚大亨」鍾文智涉炒作5檔TDR,獲利逾4億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鍾文智累積刑度30年5月定讞,但卻被發現,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未製作書面裁定,即解除電子監控,致使鍾文智棄保潛逃。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今(31)日上午自10時30分開會調查,下午4時決議請求法官評鑑邱忠義、陳勇松2人。關於鍾文智案加保2000萬元,未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今天決議,建議院長高金枝以高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陪席法官蔡羽玄不付處置。鍾文智落跑,外界將箭頭指向承審合議庭的審判長邱忠義,但在上訴第三審期間,處理後續未了事務的其實是受命法官陳勇松。高院今日針對辦案程序具有瑕疵部分,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經參酌卷內事證資料,並聽取合議庭成員意見,再多方討論後,認本案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其原因及時間,陳勇松法官尚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職務上義務,並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故依法官法第21條第1項2款、第22條第1項,暨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5款、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決議建議院長以本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另蔡羽玄法官部分,考量其係陪席法官,於參與評議並於審理單簽名後,關於裁定正本製作、送達及卷內事證資料之維護,非由其負責,亦未經手處理,尚難認應予究責,爰決議不付處置。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