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31歲陳姓男子與同居女友生子後,有長達3個多月的時間,不僅對2歲大兒子拳打腳踢,還以棉繩綑綁兒子雙手入睡,或以水管插兒子肛門灌水、重拳毆打兒子腹部,造成他胃臟破裂,最後敗血症死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將陳男判處18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