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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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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歌后母親涉詐騙搞失聯!留遺書驚爆走絕路 遭起底假罹癌真討要錢
南韓歌手張允瀞出道超過20年,她2004年以一曲〈我的媽〉(어머나)紅遍當地,多次榮獲三大電視台的大賞,由於重新把韓式老歌「trot」推向國民市場,也被稱為「國民演歌女王」。過去張允瀞跟母親陸姓女子因為財務糾紛而斷絕往來,然而日前傳出陸女利用張允瀞的名義招搖撞騙,受害者告上警局。陸女因為掌握不到信用卡、手機使用的行跡,被認為可能已經死亡,還有媒體取得陸女疑似自盡前的最後信件。

酒店妹列隊排排站!台南警青春專案大稽查 直擊驚人「美腿叢林」
因應暑假的來臨,青少年易受誘惑或出入不良場所,台南市府與市警局於昨(1)日晚間進行「115年青春專案」首日聯合稽查及擴大臨檢,由台南市長黃偉哲率領聯合稽查小組,針對青少年易聚集滋事場所、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營業場所強力掃蕩,宣示保護青少年決心。警方稽查時,酒店內的人員全部列隊站在大廳受檢,意外直擊驚人「美腿叢林」畫面。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案件堆成山!書記官喊吃不消大逃亡 工會揭「留不住人」真相
台北地檢署書記官面臨嚴峻的人力荒,儘管2025年開缺373名,報到率卻從五年前的66.2%下降至56.58%,離職率則由1.82%攀升至3.94%。書記官作為法院和檢察署的關鍵基層人員,工作內容繁重,從開庭紀錄、製作裁判傳票、卷宗管理到協助檢察官交辦事項,業務量龐大。台灣書記官工會理事長陳建曄指出,長期以來書記官訴求待遇調升與工作環境改善,但若僅以約聘僱方式填補人力缺口,恐將導致工作環境持續惡化。

2026年各地檢署檢察官助理招考懶人包 工時、職涯展望一次看
為強化檢察機關偵查量能,壓制詐欺犯罪,法務部向行政院爭取獲得增加檢察官助理人力,各地檢署也自2023年起招募檢察官助理。到了2025年底,有部分地檢署再公布2026年招考檢察官助理人力資訊。《TVBS新聞網》整理12月招考資訊,同時採訪檢察官助理分享實務工作與職涯展望。

藍委邀總統新團結十講 「德公移山掏空台灣」
為解套反年改、總預算等朝野僵局,總統賴清德預定下周一(15日)邀請行政院、立法院及考試院院長進行國政茶敘,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已表達不克出席。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今(13)日表示,國民黨立院黨團將正式邀請總統針對十項議題,開始舉行朝野黨團團結的「新團結十講」茶敘,題目都幫總統定好,包括不編預算欺負軍警、光電弊案掏空國庫、天價軍購不敢說明等等。羅智強今天上午到南港區支持已宣布參選內湖、南港區市議員的子弟兵陳冠安,陳宣示啟動徒步走港湖59個里,兩人親手投遞政見文宣到民眾信箱。

警政署發布高階警官人事調動 29人名單一次看
警政署因應「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帶來的挑戰,於114年11月7日調整組織架構,法制化「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及擴編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並提升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等階至警監。此次調整由行政院、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於114年11月5日修正發布組織法規,共有29名重要警職將於同年11月7日交接到任。29人調動名單:一、第三序列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及署屬警察機關督察長等警監職務(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張文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清華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督察長(三)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黃益三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四)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泰賓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五)警政署警監督察周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察長(六)警政署警監督察賈立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七)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張明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歐祖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督察長(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督察長(十)警政署警監督察唐嘉仁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察長(十一)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邱顯良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十三)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朝新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董欣欣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詹志文調任警政署警監督察(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金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洪松田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二、第四序列警政署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文生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三)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陞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偉荃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徐百瑄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曾百溪陞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楊肇萍陞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佛州女冒用身分當護理師!看診逾4千病患 醫院升職才知無證照
美國佛羅里達州弗拉格勒郡(Flagler County)一家醫院爆出有護理師「無證執業」,29歲的巴迪莎(Autumn Bardisa)涉嫌自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冒用他人身分成為護理師,為4,486名病患提供治療。醫院則是在1月打算將巴迪莎升職時,才發現她無法給出證明自己身分的文件,讓全案曝光。

《無所畏懼》熱播! 劇中同款小眾品牌包款曝光超吸睛
大陸律政劇由熱依扎、王陽、啜妮領銜主演,在2023年開播後,憑著扣人心弦的劇情在網路上也掀起一波討論潮,不只劇情探討了家暴、詐欺和職場性騷擾等社會現實問題,劇中的職場穿搭也充滿參考價值,尤其是她們手上包包,也讓人追劇追到一半就忍不住開啟搜尋模式,想找到劇中同款,也意外捧紅了好幾個小眾品牌呢~

法官之子當詐團軍師撈4億爽過日 「態度良好」輕判8個月
2023年8月高雄檢警偵破「富二代詐騙集團」,意外發現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律師陳逸軒身居重要角色。經查,律師陳逸軒父親是法官,但他不僅擔任詐團「軍師」,還和高中同學的「富二代」金主一起聯手搞詐騙、開吸毒趴。地檢署起訴後,法院審理,認為陳逸軒「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輕判徒刑8月,緩刑3年。

《苦盡柑來遇見你》分集劇情1-16集解析|線上看結局&演員陣容
Netflix熱播韓劇《苦盡柑來遇見你》迎來大結局。《TVBS新聞網》整理線上看平台、第1-16集分集劇情、演員陣容、更新時間,帶您掌握熱門話題。

免費幫您檢查屋頂!日本「裝潢蟑螂」專騙老人
日本重度高齡化,老年人不斷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日本警方陸續偵破兩個「裝潢蟑螂」犯罪組織。警方表示,他們自稱裝修師傅主動上門按鈴,表示房子屋頂破損,建議立刻修繕;誘騙老人家簽下金額超高的維修合約。而這些騙子也會在社群平台上炫富,吸引年輕人應徵;上工後,則有幹部教授話術,並要求一天練18個小時。

馬英九斥賴清德和平之路是詐術 民進黨:誰詐欺國人很清楚
總統賴清德16日出席青年論壇時談到, 有簽訂和平協議、接受中國九二共識、堅持台灣主權等三個方式邁向和平之路,其中堅持台灣主權的方式,在當天論壇中獲得幾乎所有學生認同。但前總統馬英九今(20日)表示,賴清德總統近日關於和平路徑談話,扭曲事實與資訊,新兩國論是徹徹底底的台獨路線,是通往戰爭的道路,根本不是什麼和平之路。民進黨發言人韓瑩則回應,「是誰對中國存有幻想?誰在詐欺國人?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

攏係假!自稱蕭美琴、黃偉哲法律顧問 「林律師」詐273萬元
自稱為律師的女子林泳希(原名林珮菁),曾擔任過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主打是科技及建設公司顧問,還宣稱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立委時期的法律顧問,不少人找她寫書狀,最後才發現她根本沒有律師資格。台北地檢署查出,她自2019年至今年,共詐騙15名當事人,詐取273萬4369元,今(29)日依詐欺取財罪及違反《律師法》起訴林女,並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檢調查出,林女是輔大法律系學士、台大國發所碩士,早年曾擔任立委助理,利用在立法院工作接觸陳情民眾機會,經營人脈,對外以「林律師」自居,從2019年起開始接案,收費為人撰寫書狀,或利用擔保金或反擔保金等方式詐欺當事人。更多新聞:起訴指出,林女早在2003年間自網路下載他人律師及格證書,用軟體變造成自己的個資,置放家中作為勉勵,期能考取律師考試。2021年5月間,她接受新加坡長江集團涉違法吸金案當事人委任,代寫書狀,趁機向長江案及衍生的松下雲品建案當事人收費,詐稱松下案需支付100萬元擔保金,之後僅返還98萬元。去年5月,長江案2名被害人詢問林女是否有律師資格證明時,她竟將變造後的「92年律師考試及格證書」拍照LINE給當事人,佯稱具有律師資格。當事人直到被調查局約談時,才知林女是假律師。調查發現,自2019年至今年,共有15人對林女提告。

高調炫賓士、勞力士!年輕律師淪詐團軍師 認罪換210萬交保
高雄檢警偵辦一起詐騙集團洗錢案,竟赫見31歲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律師陳逸軒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涉及多起案件。檢方在8月22日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被裁定收押。如今將屆滿2個月,高雄法院今(16)日開庭,陳逸軒坦承犯罪,法官裁定210萬元交保,限制住所,及限制出境、出海。

高調炫賓士、黑水鬼 法界「明日之星」律師淪詐團軍師遭收押
高雄檢警近日偵辦一起詐騙集團洗錢案,意外發現31歲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律師陳逸軒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涉及多起案件,其身分就如同詐團的軍師。對此,檢方(22)日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