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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裡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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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犯罪黑數4/《打詐四法》上路!金融、數位、電信管制 法界:成效待觀察
詐騙因判很輕,海撈一次的CP值極高,導致案件量不斷攀升。不少檢察官都認為,目前打詐面臨最大問題應為境外網路社群媒體刊登的「假投資」廣告,尤其是Meta。為遏止詐騙,總統府7月31日公布「打詐新四法」,包括訂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主責打詐的台灣高等檢察署指出,包括人頭帳戶、黑莓卡、假冒名人在社群平台刊登廣告之投資詐欺等議題,因打詐新四法已立法通過施行,待子法通過後觀察成效。據統計,詐騙案從2020年5.8萬件,攀升至2023年22.9萬件,達近5年最高峰,今年數據恐怕也會「爆表」。8月2日上路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分為「行政管制」以及「懲罰提高」2面向。先從詐團最愛用的作案工具「金融、數位、電信」三管齊下管制。電信門號包含預付卡、黑莓卡,在本次《詐防條例》都有明訂業者要對門號強化監管,一旦門號涉詐即停用。對虛擬資產帳號、信用卡、電子支付、存款帳戶等均管制,並強制要求Meta、Google等國際網路公司在台落地,設立法律代表人,經警察機關通知有詐欺犯罪,須下架移除,且須配合司法機關調閱資料。再從刑責、假釋門檻提高下手。只要詐欺金額達500萬元以上,處3年至10年;金額達1億元以上,處5年至12年;三人以上複合型詐欺犯罪,處1年6月至10年6月。為溯源追查詐團首腦或核心幹部,訂定「窩裡反條款」,只要下游被告供出上游,而且要查緝到案,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否則將面臨刑度加重。一旦入監執行,初犯須服刑滿2/3,累犯要3/4,第三犯不得假釋。至於《洗錢防制法》第22條強制金融服務帳戶、帳號管制機制3月1日已施行,金融帳戶只要被列告誡帳戶,未來5年內的實體、虛擬帳戶之金融服務都會被限制,如果限制期間內再犯,會往上累加5年。法務部表示,以前對付人頭僅以《刑法》處置,一旦不起訴或輕判,人頭根本不怕,為遏止人頭繼續將帳戶提供詐團作為洗錢工具,只要經警方告誡處分後,告誡名單會提供給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業者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由金融機構及業者限制帳戶、帳號。也就是說,未來人頭若要以ATM提款、轉帳,每日上限1萬元,要使用超過的金額全都必須說明,超過僅能臨櫃辦理。詐團洗錢大管道「個人幣商」、「第三方支付」的管制,也訂在《洗錢防制法》第6條中,只是目前尚未生效。據了解,最快應為年底上路。法務部表示,若想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必須跟金管會證期局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蝦皮、綠界等第三方支付業者也要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以及跟數位發展部完成「服務能量登錄」,經審核過關後,通知金管會,業者始得申請取得虛擬帳號。若沒有完成洗防登記或服務能量登錄,即提供服務,將面臨2年以下刑責。在檢察官偵辦工具方面,《刑事訴訟法》通過科技偵查「特殊強制處分」修法,結果被基層檢察官組織「劍青檢改」砲轟,賦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以及司法警察違法偵查缺乏救濟兩大問題。北檢檢察官林達表示,先前劍青檢改連2天砲轟司法院科偵修法錯誤,連教授林鈺雄也質疑修法可能違憲,學界、實務界將於9月9日在最高檢察署檢討重新修法的可能性,呼籲立委展開修法。

北市精舍命案被告李威改口不當污點證人 擔任條件風險一次看
息影多年的藝人李威去年7月捲入北市精舍殺人案,辦案小組偵辦之初找不到證據,一度陷入膠著,直到檢察官發現李威疑涉主導勾串的錄音檔,始突破心房,曉諭有轉「污點證人」的機會,李威才認罪,承諾讓法官決定適用罪名,檢方也同意若在法院據實陳述、接受交互詰問,才替他爭取減刑或免刑優惠。但李威10月14日出庭時改口否認傷害、幫助及附和,只承認在場,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TVBS新聞網》帶讀者了解何謂「污點證人」。

「打詐專法」三讀! 詐騙刑責最重12年罰3億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打詐專法,三讀條文明定,若詐欺獲益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

司改會質疑打詐4法侵害人權 基層檢察官嗆「停止禍亂國家」
詐欺犯罪猖獗,早讓民眾忍無可忍。立法院本週陸續排審打詐4法,然而,民間司改會昨天質疑,在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封網等手段上沒有任何門檻、申訴及救濟、求償機制,嚴重侵害人民隱私。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5)日痛批,司改會在最後一刻出面阻止打詐的《科技偵查法制》通過,根本禍亂國家,形同保護詐團,讓檢警無法可查,安心大賺暴利,呼籲立法院勿受司改會不當干擾,盡速審查通過。劍青檢改說,經仔細審視民間司改會的通篇論述,毫無具體建言,更無任何解決方法,只知一昧批判反對,已嚴重阻礙國家法制之進步,更經常假司法改革之名,表面上說保障人權,實際上讓國家缺乏法制,導致更沒人權,藉此縱容大量灰色地帶,滋養詐團生長,最後讓司法背鍋,其行徑無異傷害司法,更沒收被害人權益。更多新聞:劍青檢改也點名該會核心人士、監察院監委高涌誠利用職權,反覆彈劾檢察官,意圖迫使檢察官偵辦特定人士,另一方面又高舉人權,吶喊保障人權,根本「雙標至極」,禍亂朝綱。劍青檢改再「王義川宣稱可用手機流量分析群眾」為例,都更加證明流量資訊絕對有納入《科技偵查法制》管理之必要,司改會昨天記者會對這件事竟一句話也不敢吭,足見政治意向和政治考量,其有何法律人之精神可言。更多新聞:劍青檢改籲請立法院,《科技偵查法》制之立法乃國大事,草案中有疑慮者均已刪除或補強,相關法官審查機制均已健全,請勿受民間司改會之不當干擾,盡速審查通過,為國家樹立完善之法律建制。

鼓勵詐團「窩裡反」!專法新增條款 下游供出首腦查獲才可輕判
法官長期輕判詐欺犯為人詬病,為打擊詐欺犯罪,行政院已將打詐專法送進立法院排審中。法務部表示,打詐專法刑度拉高到3年以上,三人以上複合型犯詐欺罪,全都加重二分之一,另訂定窩裡反條款,只要下游被告供出上游,也就是在詐團中負責指揮操縱的核心幹部或首腦,而且要查獲到案,才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否則將面臨刑度加重、假釋門檻提高的問題。法務部長鄭銘謙說,詐欺犯罪真的會讓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隨著投資型廣告詐欺、網路新型態詐欺,一次就被詐騙很多財損,用傳統的詐欺刑度,事實上根本不夠;打詐專法對於被害人保護,或如何填補損害,都有詳細規定,包括假釋也有規定。更多新聞:鄭銘謙表示,在打詐專法尚未通過前,只能技術性處理,例如面對法官輕判,只能靠媒體監督,檢方也只能針對個案上訴,或是假釋嚴格審核。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刑法》第339-4條詐欺犯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官量刑時,都是從一年開始量,但打詐專法加重,只要一行為詐一千萬以上,刑度拉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未來最低刑必須從三年以上開始量刑。另外,三人以上結合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或是三人以上加上廣播、網路、深度偽造、利用境外機房犯詐欺,刑度也都加重二分之一。再來是假釋門檻,以前詐欺犯服刑二分之一即可假釋,現在要到三分之二,累犯要執行到四分之三,如果是三犯不得假釋。據高檢署統計,查獲詐團不法所得約在70、80億,經檢方調解詐團償還被害人金額有12億,打詐專法有針對保護詐騙被害人的特別規定。新法規定,165專線須主動媒介被害人諮商,如符合法律扶助規定,辦案人員可協助轉介到法扶機構;為減輕被害人訴訟費用,在打民事訴訟時,如果有很多被害人,可擇定1或2人代表全部被害人提民事訴訟,裁判費用有減免規定,保全的假扣押、假處分等也有減免規定,讓被害人勇於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更多新聞:偵查中或審判中,雖可透過調解方式讓被告還錢,但必須備妥和解金,才得以作為緩起訴或減輕其刑的條件。如法官量刑還是太低,檢察官會上訴,或是起訴時具體求刑,以監督法官審判所量出的刑度。地檢署近3年收案量暴增,前五名依序是詐欺、傷害、毒品、竊盜、酒駕,讓基層檢察官苦不堪言,法務部去年推動詐欺被告「全國總歸戶」政策,法務部觀察今年1至4月,檢察官收案量呈穩定下降趨勢。

實習律師酒駕撞死人判7年6月 國民法官:沒有同理被害家屬
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實習律師鄭兆宇,去年5月酒駕連撞3輛車,造成1駕駛死亡,涉犯酒駕致死罪嫌起訴,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後,今(24日)日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經檢察官、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認定,鄭男確有酒駕致人於死之犯行,考量鄭男「知法犯法」,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危害至鉅,仍爭執酒後駕車意圖,未同理被害家屬心情,迫使被害家屬接受賠償金,再者,鄭男家庭支持良好,更生可能性高等情,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量處7年6月。更多新聞:檢警調查,5月5日晚間,26歲的鄭男與律師事務所同事在KTV餐敘飲酒,翌日凌晨2時許散會,鄭一度因酒醉在街頭路倒。清晨5時20分,鄭回到南京東路4段停車處,駕駛賓士返回文山區住處,在行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4段出口時,撞上停等紅燈的3部轎車,其中54歲的高姓吊車司機送醫後不治。肇事的鄭男也因昏迷送醫,經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達166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測定值為每公升0.83毫克。更多新聞:鄭男在醫院躺了2個多月才清醒,面對檢方偵訊,鄭聲稱什麼都忘記了,也認為賠償金額過高,至今未與家屬和解。檢察官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並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鄭男,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過去一週,國民法官專庭開庭時,檢方批鄭男身為準律師「知法犯法」,但鄭男辯護律師替他緩頰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鄭將面對法律制裁,已承諾不再喝酒,還要擔任反酒駕宣導志工,並賠償300萬元給被害人家屬,保險公司也給付家屬200萬元強制險,有展現犯後誠意。鄭男在法庭上表示,事務所當天舉辦迎新送舊,想載同事讓他們留下好印象,才開車上班;續攤時,老闆敬酒,擔心不喝不禮貌又不上道,直到凌晨1點多散場,因太累在公車站牌睡著,直到5點多醒來,另根據調查紀錄,當時是搭計程車去取車,但再醒來時已經躺在醫院,「我以為這是一場夢,後來才知道是現實,我一直以為我回家了」。更多新聞:

基隆放風脫逃!殺人未遂犯改送高雄專責醫院監護 北檢曝原因
犯下殺人未遂案,在基隆受監護處分的簡姓男子,5月19日從醫院脫逃,在北北基趴趴走4天,昨晚終於落網。警方先將簡男送往基隆地檢署歸案,今(23)日解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考量原本醫院的戒護能力,在執行科訊問完畢後,上午11時許驅車將簡男改送高雄專責的精神病院繼續監護處分。簡男於2023年1月23日深夜,在北市萬華犯下「殺人未遂」案,但法院考量其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3年,執行前施以監護5年,安排到基隆某精神醫院監護。

助理費案激辯12小時!高虹安認道德瑕疵 7月24日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參選時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約46萬餘元。台北地院昨開庭,檢方批高虹安浮報,流於私用,盼合議庭判高有罪刷新國會吏治;高虹安辯護人主張,要革除立法院陋習,應清查所有立委,為什麼只用洪荒之力查一名新科立委?高虹安認有「道德瑕疵」,但不該當7年以上的貪污罪行,經過12小時馬拉松式審理,全案辯結,定7月24日上午11點宣判。北院開庭時,高虹安說,她原從事科技業,進入立法院後抽到李俊俋的辦公室,認識黃惠玟,黃提議零用金制度,曾三度請黃多方確認合法性,若黃沒建議,她壓跟不知道零用金制度在立法院行之有年,基於信賴而同意採行,助理有實際加班,時數皆超過上限,有資格合法申請加班費,沒有虛偽浮報。更多新聞:高虹安說,她在本案一再被栽贓抹黑,市長選舉前6週每天連續報導,審理期間也有報導以卷內沒有的事證來指稱她教唆助理滅證,也有助理證稱是看了媒體才知道她挪為私用。高虹安表示,若她殺人、偷東西,真的做了不該做的事,一定接受處罰,但當時她接收的資訊都認為合法,不懂自己詐欺了什麼,她當時認為,助理加班費是立委的裁量空間,有人員離職、加入時皆會調整,並非浮報,期間也有人加薪。高虹安也提出自政治獻金網站下載的表格資料,指柯建銘的4名助理,自2018年至2021年間皆有捐政治獻金給民進黨,可證助理回捐薪水,在立法院早已行之有年,她並非「殘害」助理。審判長廖建傑聞言回應,立法院工作也應適用勞基法,國會助理平時也在幫民眾爭取工作權益,無法想像國會助理竟會有要回捐薪水、加班費的情況,這是不對的,助理辛苦上班、加班賺得的一分一毫,當然都希望能帶回去照顧家人,「希望殘害到此為止」。對於高虹安的辯解,黃惠玟說,自己要向高虹安道歉,因為她不會用EXCEL、SUM的函數,所以帳目算錯,但高虹安真的抓得很細,非常挑剔,剛剛聽高虹安說完話,還一度以為自己還在高辦任職,真的是太恐怖了!更多新聞:黃惠玟說,如果高虹安當初對助理好一點、尊重和信任助理多一點,事情不會演變到今天,這件事純粹就是「高虹安做人太失敗」。黃還爆,高虹安卸任立委後,辦公室沒有管理好,資料被人拷貝出去,在立法院被一段一段地賣。黃惠玟表示,在高辦「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如今高虹安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她現在沒權沒勢沒錢沒年輕,她怎麼算都輸,2022年3月,自己聽從李忠庭的要求,刪除和高的所有對話紀錄,以致落到現在的下場,懇請高虹安公布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就知真相。高虹安辯論時也說,若她以貪污罪判刑,將面臨停職處分,且無法救濟,就算僅判偽造文書罪,對她也是很大的教訓,懇請合議庭公正審判。審判長廖建傑回稱,這點請妳放心,合議庭一定會獨立審判。

拉人入幫派最重判5年、罰1千萬 阻人脫離黑幫判更重
警方每年執行全國大掃黑,但因打擊黑幫犯罪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門檻高,導致起訴和定罪率極低,沒有遏阻作用。法務部提出組織犯罪防制條大修法,降低組織犯罪門檻,不但將電信詐欺列為組織犯罪,而且招募成員、拉人入黑幫的人可以判最重5年或罰1千萬元,阻止脫離幫派的最重判7年、罰2千萬元。

員工檢舉排放污水 獲「窩裡反」獎金300萬
高市府今年4月根據檢舉,查獲一家食品工廠私設暗管,偷排廢水到後勁溪,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環保局依法裁處500多萬元並勒令停工。已離職的檢舉員工依高市水污法窩裡反條款,可獲得300多萬元檢舉獎金,相當於該名員工12年的薪水,也是環保史上最高的水污獎勵金。

柯版食安加速下架! 擬設國際級檢驗中心
<html> <head></head> <body> 對於食安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食安委員會,並且為了加速下架和自主通報時間,縮短到24小時內,擬定「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最快一年後上路,而柯文哲選前承諾成立的「國際級食品安全檢驗中心」,衛生局也在評估中!專家認為,找到食安專業分析人員,比設備升級更重要! <br /> <br /> <br /> 高規格檢驗設備,這裡是台北市衛生局的精密儀器檢驗室。 <br /> <br /> 精密儀器檢驗室人員(2013.10.24):「棉酚的標準值,大概只要7分多鐘,就會跑出一個高峰值,馬上就可以知道油品裡面有沒有摻雜棉酚。」 <br /> <br /> 這是2013年,大統油品引發的棉籽油食安危機時,精密儀器檢驗室對外顯示檢驗功力,這裡配置3部要價千萬儀器,專門檢測三聚氰胺、塑化劑、瘦肉精、動物用藥和農藥,台北市長柯文哲在選前的「市政白皮書」中,提到將成立國際級食品安全檢驗中心,對於相關設備升級,和人員編制增加的需求,衛生局也在進行評估,專家表示,「人」比「機器」更重要。 <br /> <br /> 台大農業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許輔:「六都(食安檢驗)設備都慢慢在提升中,但各縣市的還跟不上,但是還有一個困難的是,人員分析、專業分析,人員的部分,專業分析人員還要更長時間培養,就是說我們有飛機,數量夠了,飛行員還不太夠,真正可以去作戰的,可能還不夠。」 <br /> <br /> 展現對食安嚴格把關決心,台北市政府擬定「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只要一爆發食安危機,以往自主下架,只要求在5天內完成,新版食安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得在48小時內下架完畢;業者自主通報,也從3天縮短到24小時;網購平台下架,從5天縮短到48小時內,違者最高將處10萬元,可連續罰,甚至吊銷營業登記執照。 <br /> <br /> 台北市衛生局局長黃世傑:「以往食安法裡面規定,自主通報大概3天,下架大概5天,民眾還繼續再採購不適當的產品,所以我們在自治條例裡面,就加快(下架)速度。」 <br /> <br /> 另外在新版食安自治條例草案中,要求散裝食品要標明品名、產地等其他應標示事項,食品添加物業者得主動提供下游業者產品規格,檢驗報告,還包括這條窩裡反條款,檢舉獎金為罰緩金額50%。 <br /> <br /> 台北市衛生局局長黃世傑:「食安有沒有問題,其實廠商的員工最清楚,可是以往他們都沒有把事情抖出來,我們這次特別提出『窩裡反』條款。」 <br /> <br /> 台大農業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許輔:「很多母公司、大型公司,都設籍在台北市,所以他會強化它(自治條例),好比說網路購物平台的下架,還有通路商。」 <br /> <br /> 台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草案,是希望補足中央食安法不足之處,柯文哲也組成食安委員會監督,但現實的地方在於,立意良善的食安自治條例草案,得經過議會和公聽會等法定程序,最快也要一年後才能上路。 <br /> <br /> <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60" src="//www.youtube.com/embed/KJ-gC5EKnUA" width="640"></iframe> </body> </html>

「窩裡反」檢舉!抓聯漲 最高罰百億
公平會才剛罰完鮮奶廠商聯合漲價案,創最高開罰記錄3000萬元,但在11月6日咖啡漲價案調查出爐前,立法院經委會通過提案,未來要提高聯合漲價案罰鍰,到年營業額的1/10,不再只限於原來2500萬元,以年營業額破1323億的味全來算,一罰就是132億,但有鑑於聯合漲價事證難查,同時新增「窩裡反」條例,只要參與業者主動檢舉,就能減輕處分。</p>

〈獨家〉公平會查漲! 23民生品「檳榔」也入列
面對油電雙漲影響大,國內物價難平抑,繼南僑沙拉油調漲後,台糖、泰山、美食家等18公升沙拉油品牌也調價,最高一桶飆到850元;而原物料一漲,下游成品自然也擋不住漲潮,超商麵包這幾天就以內餡原料升級為由,調整價格。公平會宣示查價決心,祭出窩裡反條例,要讓同業間互相檢舉,同時立案調23項民生物資,不過,仔細檢視名單,怎麼會連檳榔都被列在查漲範圍之內,令人百思不得其解。</p>

遇漲敏感! 超商麵包「升級」貴2成
面對油電雙漲影響大,公平會宣示查價決心,並祭出窩裡反條例,要讓同業間互相檢舉,不過國內民生原物料還是接著傳漲,繼南僑沙拉油調漲後,台糖、泰山、美食家等18公升沙拉油品牌也調價,最高一桶飆到850元;而原物料一漲,下游成品自然也擋不住漲潮,曾經用20元有找麵包對打同業的超商業者,就在這幾天產品內餡原料升級時調整價格,每個貴了2到4元。</p>

益世涉貪/檢盼益世咬共犯! 祭「窩裡反」條款
林益世貪汙案,到目前為止他仍供稱錢是1人獨拿,檢方懷疑他是為了要掩飾幕後共犯集團,才會堅持自己1人犯案,上午除了再度借提林益世,同時也約談彭愛佳,2人交叉比對證詞,釐清金錢流向;為了突破林益世心防,檢方除了將對他進行測謊,同時還祭出「窩裡反」條款,給予免刑條件,希望他供出其他共犯。</p>

圍標限價「窩裡反」 三星、飛利浦、Sony挨罰
抓聯合漲價,公平會鼓勵企業「窩裡反」,自首踢爆同業聯合壟斷,現在就有4家跨國企業,因為圍標HP跟戴爾的光碟機,間接控制市場價格挨罰,包括東芝三星、日立跟LG合資企業、日本Sony、飛利浦跟台灣企業,最高遭罰2500萬,其中一家因為率先告密,免去罰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