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生家庭受創或司法裁定安置的兒少,會被帶到安置機構裡照顧,但兒少安置的責任,本該是國家的法定業務,卻規避「全責委託」用「補助方式」給民間機構來做,讓他們照顧人力短缺,一直苦哈哈,108年監察院調查報告,也直接糾正衛福部,但直到今天經費依舊沒給足,來看照顧第一現場的困境。
桃園一間私立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侵占公款高達997萬元,用於個人開支如帶家人遊日本、繳納子女學雜費等。更令人震驚的是,他還以刮痧為名猥褻院生,並以治療子宮肌瘤為由強迫員工發生性行為,桃園地檢署已偵結此案並起訴,檢察官考量其嚴重濫用公益資源並傷害弱勢,建請法院判處2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