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在台灣銀行蘇澳分行的張姓前襄理,被檢警查出利用職務機會,提供假基金投資、假保單取信被害人,或擅自變更、取得被害人網路銀行帳戶密碼等方式,把客戶的錢偷偷轉到自己名下,金額高達8447萬多元,而張姓前襄理還被爆出把錢拿去供應前妻生活費,又每月花錢包養2名酒店妹,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張姓男子8年6個月有期徒刑。
日前一名在台灣銀行蘇澳分行的張姓前襄理,被檢警查出,從2013年開始,就利用職務機會,提供假基金投資、假保單取信被害人,或擅自變更、取得被害人之網路銀行帳戶密碼等方式,把客戶的錢偷偷轉到自己名下,金額高達8447萬多元,而張姓前襄理,把這些錢拿去供應前妻生活費及2名酒店費的包養費。新北檢偵查終結後,昨(7)日依銀行法等罪將張男起訴,而協助他躲藏的女友,也被依藏匿人犯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