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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呂姓房仲婚後與妻子簽下「保證書」,內容為「不得對妻子進行言語污辱」等約定,之後卻多次對妻子罵髒話,還嫌對方做的菜「比前女友做的還難吃」,結果遭妻子求償962萬。呂男喊冤,房產已過戶給妻子,每個月還要被扣薪,如今被趕出家門,身上沒有多少錢。士林地院審結,呂男明確違反約定,但違約金太高,判他僅須賠償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