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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聲明
結果共 278 筆

剴剴案/惡保母判刑定讞!家屬發聲:盼別再有孩子遭遇不幸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最高法院今天判決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判刑18年定讞。剴剴家屬聲明表示,尊重司法結果,希望藉此案喚起社會重視並保護兒童,及對制度面重新檢視。

為棒球再+3億!辜仲諒獲准解禁赴菲 體育部次長、律師聯手擔保
亞洲棒協5月底將召開2026年第1次年度執委會議,為了前往菲律賓開會,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解除科技監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裁定增加保金3億元,並責付運動部次長洪志昌以及律師葉建廷。可抗告。辜仲諒本次聲請解除的理由是,5月24日至28日前往菲律賓馬尼拉,參與亞洲棒協2026年第1次年度執委會議,與菲律賓運動委員會、棒球協會,商討菲律賓推廣棒球運動相關事宜;此外,洪志昌、葉建廷都出具聲明書,願擔任辜仲諒的受責付人,並由葉建廷陪同辜仲諒出返國。高院認為,本次會議確實有需要辜仲諒親自出席的必要性、急迫性,再加上辜仲諒先前多次聲請解禁參加棒球比賽,均能遵期返國的前例,以及洪志昌、葉建廷2人出具的保證書,裁定辜仲諒繳交保證金3億元後,暫時解禁,並責付運動部次長洪志昌以及委任律師葉建廷。

批「不要臉」圖利高端 李德維二審判賠薛瑞元、周志浩120萬元
前國民黨立委李德維2022年疫情警戒期間曾開記者會並告發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時任疾管署長周志浩配合高端公司修正法規,涉嫌圖利高端疫苗;薛、周獲檢方不起訴後,分別向李求償各200萬元。一審判決李德維各賠2人各60萬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駁回上訴,李德維仍須賠償120萬元。李德維於2022年11月9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薛瑞元、周志浩2人,為護航圖利高端公司,修正《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3條,增訂疾管署也得提出疫苗緊急授權(EUA)申請;李另指控,疾管署以公衛名義蒐集民眾施打資訊,規避IRB審查製作「全人口大數據資料」,宣稱高端提送食藥署審查的「整體保護效益報告」內容,是由疾管署協作完成,批薛瑞元2人「惡質、可惡、不要臉、玩法弄法」;薛、周2人認為被不實指控,各請求慰撫金200萬元。北院認為,李德維未經合理查證義務,即提出告發並發言,導致薛、周的名譽、人格權受損,判李應賠償薛、周各60萬元;雙方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波特王控「慣老闆欠薪」官司大反轉 要吐回前東家284萬
網紅波特王(本名陳加晉)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鬧翻,雙方甚至對簿公堂。而原本在2022年以「受害者」姿態控訴公司積欠酬勞的波特王,官司打到高院劇情神反轉,被判定敗訴,須支付前東家高達 284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波特王則在臉書回應,「諷刺的是現在全世界知道我多冤枉的,就是冤枉我的前公司」。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祭15%全球關稅!川普遭24州提告濫權 呼籲優先處理退稅
美國最高院推翻川普的全球性關稅後,川普表示將援引「122條」再祭15%關稅。全美24州今天對此提起訴訟,批川普逾權,並指「122條」只適用特定情況,不能作為全面徵收關稅的依據,政府當前應優先處理退稅。

張綱維掏空遠航部分定讞!民航法2年6月先發監 提異議遭駁回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向合庫詐貸、掏空遠航,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1月依多項罪名合併判處14年,其中,民用航空法遭判2年6月徒刑,因不得上訴第三審而確定,台灣高等檢察署核發執行確定刑度,張綱維聲明異議,主張他已提上訴、數罪切割執行違法。高院認為,檢察官執行並無違法或不當,日前已裁定駁回。張綱維主張,高院判決各罪間有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關係,應從一重處斷,或基於同一犯意而有接續性行為關係,屬接續犯,應為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之關係,就全部犯罪事實提出上訴,上訴效力自應及於較輕之原不可上訴第三審之罪,例外而得由第三審合併審判,法院自應將全部犯罪事實移送最高法院為全盤審理認定,以糾正其違誤。高院不分青紅皂白,逕行駁回他所有輕罪部分之上訴,且移送執行,顯然違法。

國中割頸案/要嫌犯孝順被害人家長 高院:沒強迫家屬接受
2023年新北市某間國中發生未成年殺人案,嫌犯郭姓少年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2年、教唆的林姓少女遭判有期徒刑11年。被害人家屬不滿,還說法官在開庭時講出「要兇手來孝順我們」,痛批高院將責任推給修復式司法。高院26日深夜突發聲明,並未強迫被害人接受修復式司法方案。

痛失愛子仍傳愛!割喉善款破千萬 受害人父母:別捐了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校園割喉案,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於近日出爐,教唆行兇的林姓少女遭判處有期徒刑11年,行兇的郭姓少年則判處12年。面對判決結果,受害人楊生的父母悲痛表示難以接受,崩潰表示「司法已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新北市社會局設立的「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帳戶,隨即湧入大量善款,金額已累計超過1424萬元,呼籲熱心民眾停止捐款,將資源挹注在社會其他角落。

胡婉玲大反擊!急發5聲明切割周玉蔻 駁「滾床單」向她求證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在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在節目中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前總統府秘書長蔣孝嚴「滾床單」,還洩露張淑娟個資遭提告,一審被判刑1年6月。案件進入二審,高院昨(9日)為釐清如何確認事件主角身分,傳喚民視編審,對方證稱當時查證對象為時任民視副總胡婉玲。對此,胡婉玲深夜大反擊,急發5點聲明切割。

辜仲諒又聲請解除境管 去利雅德爭取棒球納2034年亞運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遭判7年8月,還被限制出境、出海,另以「個案手機」監控防逃。台灣高等法院今(10)日開庭,辜仲諒以世界棒總棒球(WBSC)執行副會長身分聲請12月21日至24日解禁,讓他前往阿拉伯爭取2034年利雅德亞運將棒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黃子佼明宣判今聲明道歉「已全數和解」 高院態度曝光
藝人黃子佼在「創意私房」論壇,涉嫌付費下載大量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訂25日上午宣判。但在二審宣判前一天,黃子佼今(25)日透過律師發表五點聲明道歉,稱已和全數被害人和解。對此,高院表示,此事涉及判決結果,不宜對外表示意見。檢方查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購買、下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共有47人受害。北院認定,黃子佼購買、持有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但僅35人身分得以辨識,一審判處8月,不得易科罰金,另將12名身分不明的被害人退回北檢。經北檢續查後,再將12名被害未成年、共586部性影像併案高院。

快訊/付費下載47女童、少女性影像 黃子佼二審1年6月緩刑4年
藝人黃子佼在「創意私房」論壇涉嫌付費下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就在二審宣判前夕,黃子佼昨發表五點聲明,除道歉外還說已和全部被害人和解。台灣高等法院今(24)日判決,二審改依個資法,判1年6月,緩刑4年。

黃子佼和解全體被害人! 吹哨者發聲:不含被「合意性交」的那些女孩
黃子佼利用「創意私房」高級會員身分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被判處服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二審後,他今透過律師發聲表明「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引起社會關注。不過,當初在#MeToo事件的吹哨者zofia,在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發文指出「有些人道歉只是為了息事寧人」。

黃子佼和解稱「懂被害人的痛」! 嚴立婷站出來開轟:我看不起你
黃子佼在論壇創意私房非法下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案,他昨(25)日透過律師聲明宣布「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今(25)日二審判決出爐,他被改判1年6月、緩刑4年,藝人嚴立婷稍早在社群轉發相關報導,對黃子佼聲稱「懂被害人的痛」感到憤怒,斥責「用錢撫平傷痛,我看不起你」。更多新聞:

杜秉澄舍房內「頭埋馬桶、拒服藥」遭上銬 台北看守所回應了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丈夫的胞姊劉向婕,與胞姊丈夫杜秉澄因涉嫌替詐團洗錢,遭羈押禁見迄今。台灣高等法院8月7日開延押庭時,杜秉澄自稱身心狀況不穩求交保,結果仍遭裁定延押2個月。未料,近日傳出,杜秉澄在看守所內企圖將頭埋入蹲式馬桶內、事後拒絕服藥,兩度遭所方人員強制保護上銬,並陳報高院,也讓所方連日來相當關注杜秉澄的狀況。對此,台北看守所表示,如果再出現類似狀況,將安排專業輔導及協助轉介醫療資源。台北看守所表示,杜姓被告於今年9月10日、11日出現情緒不穩及失控脫序行為,故依《羈押法》規定施用戒具,保護個案安全與維護收容秩序,並即時陳報法院裁准。被告羈押期間倘有類似狀況,所方均會安排專業輔導及協助轉介醫療資源,同時加強戒護,以維護個案收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