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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王控「慣老闆欠薪」官司大反轉 要吐回前東家284萬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16 17:2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6 17:27
波特王與前東家鬧翻控「慣老闆欠薪」。(圖/翻攝自波特王好帥臉書)
波特王與前東家鬧翻控「慣老闆欠薪」。(圖/翻攝自波特王好帥臉書)

網紅波特王(本名陳加晉)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鬧翻,雙方甚至對簿公堂。而原本在2022年以「受害者」姿態控訴公司積欠酬勞的波特王,官司打到高院劇情神反轉,被判定敗訴,須支付前東家高達 284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波特王則在臉書回應,「諷刺的是現在全世界知道我多冤枉的,就是冤枉我的前公司」。

波特王從「受害者」到「債務人」反貼284萬


這起紛爭始於2022年6月,當時波特王宣布與聚暘新媒體切割,並拍片指控公司負責人 Mars(李咸臻)限制其創作自由、干涉言論,甚至有「慣老闆」積欠酬勞之嫌。當時這番言論引發網路輿論一面倒支持波特王,他隨後也自立門戶經營新平台。

 
之後波特王在刑事誹謗案中獲判無罪,殊不知劇情出現反轉,在高雄高分院調查下發現,波特王在合約期間未將YouTube頻道的廣告分潤依約給付給公司,金額高達379萬4,450元;至於公司欠付金額,法院認定確實有部分款項延遲給付,金額約為195萬元。經法官執行債權抵銷後,波特王仍倒欠公司約284萬元,因此主張「公司欠款」的訴求不成立,遭判決敗訴。
 

聚暘新媒體回應曝 波特王表示遺憾


對於判決結果,聚暘新媒體負責人 Mars 發表聲明表示,這四年來公司如同「在地獄前行」,感謝法官還給他們清白。聲明中直言,波特王當初是為了與前女友另起爐灶才陷害公司,卻對外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Mars 感慨表示:「波特王一開始就是在說謊帶風向」,並呼籲大眾在人生道路上要慎選合作夥伴,感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波特王則在臉書回應,很遺憾提供了證人、對話紀錄、錄音證據,高院法官依舊認為口頭約定的證據力不足,甚至說證人跟我比較好,所以證人的證詞不採信(判決書都有寫),因而最終判我需要分潤合作期間的Youtube分潤給公司。



#網紅#波特王#官司#酬勞#公司#合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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