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為陳菊愛將貪污案批大法官判決 司法院:更二連身合憲
前高雄市環保局長蕭裕正因涉嫌浮報加班費,2013年間遭最高法院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確定。監察委員林郁容、高涌誠今(16)日以此個案批評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4號」合憲判決,認為「更二連身條款」斲傷司法公信力,請法務部轉最高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司法院回應表示,現行分案運作未見不當之情事。司法院表示,112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認為,最高法院之「更二連身」及「重大連身」條款均合憲,判決理由詳述該條款是上訴第三審的一般性規定,並未針對特定案件,符合法定法官原則,且與終審法院應力求重要法律問題形成穩定、一致的法律見解無違,更有利於裁判品質及結果之正確,並可提升裁判效率,維護被告速審權;現行實務運作上,亦未見因該條款而有所指稱偏頗或司法行政不當干預分案之情事。
01/16|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