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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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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被剝掉的,何止一層皮?
在思考要不要挑選這本書和大家分享時,曾經猶豫了好一陣子。反覆斟酌的原因,不是在考慮這本書好不好看,而是在想,這本書裡有很多非常赤裸裸的描述,令人怵目驚心,這樣的議題,適不適合在一個開放的平台上跟大家聊聊?但後來想想,我應該要相信,我的讀者們都應該有足夠的心智力量來討論、思索這個議題,所以,還是決定來談談最近讀完的一本書。這本書就是井上荒野的作品,《剝皮》。

《書評》新聞,還有明天嗎?
學生時代,經常聽到的一句話是:「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歷史。」後來,真正成為新聞記者後,發現更殘酷的事實是:「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垃圾。」但等到自己在新聞圈工作接近四十年後,發現最血淋淋的現實是:「明天,還有新聞嗎?」

《書評》新聞作為終生職志的張作錦先生
天下文化出版社在2019年出版了老報人張作錦先生的回憶錄《姑念該生:新聞記者張作錦生平回憶記事》,我花了三天的時間,把這本厚達20萬字的自傳仔仔細細的詳讀了一遍。讀完之後我確信,這本書是所有新聞從業人員,以及對新聞業有興趣的讀者都該認真一讀的好書。

《書評》法官的良心
大概從幾年前開始,我偶而會在社群網站中看到某些很特殊的影片,這些影片的內容是紀錄美國某個法庭的活動狀況。有一位老老的法官,面對著台下一些看來身分地位並不高的民眾,詢問他們對交通裁罰的意見。而法官訊問的重點,往往不在交通違規事件的本身,而在於被告的人生經歷。在明白了被告是出於某些不得已的原因而違規後,法官常常會動用他的裁量權,撤銷交通罰單。這位法官暖心的舉動,透過鏡頭及畫面的傳達,讓我深受感動,相信也同樣的感動了所有看過影片的網友們。

《書評》百轉千折的潛艦國造
大概一個多月前,在臉書上看到《海鯤破浪:台灣潛艦發展史與國防自主之路》的新書預告,我愣了一下。發愣的原因不在於書名,而在於作者。這本書的作者李志德,是我的新聞同業,三年前,我讀完他的紀實小說《叛國者》,欲罷不能,一直期待他再繼續推出新作,果然,這回他不負重望,端出來的作品,熱到發燙。這是他歷經14年的深度調查後,所完成的一部海軍潛艦發展史。

《書評》當阿特拉斯罷工時...
有些朋友知道我愛看書,有時也會請我推薦幾本值得一看的好書。每次,聽聞這樣的要求,心中總是不免掙扎。一方面,好書太多,實在推薦不完;二方面,我有時也不免懷疑,這些朋友提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只是應酬話?書單若真的開給他,他會看嗎?

《書評》當阿特拉斯罷工時…
有些朋友知道我愛看書,有時也會請我推薦幾本值得一看的好書。每次,聽聞這樣的要求,心中總是不免掙扎。一方面,好書太多,實在推薦不完;二方面,我有時也不免懷疑,這些朋友提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只是應酬話?書單若真的開給他,他會看嗎?

《書評》小野破蛹而生了嗎? 《蛹之生》讀後感
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名作家小野擔任文化部長,一開始,這樣的人選的確讓社會大眾耳目一新,但一如那句老話:「潮水退了,才知道誰沒穿褲子!」從最近的公共電視董監事被提名人的風波開始,一直到8位審查委員集體辭職,再到最近立委質疑文化部對大陸電影進口一年10部的限額管制時,小野還硬扯說,大陸電影透過OTT來台,根本沒阻擋的瞎話,小野的政治性格大於道德堅持的評價就不斷傳出,他的「文化人」身分也一再受到質疑與挑戰。於是,這也讓我不免想要再回頭把他當年初試啼聲的作品《蛹之生》找回來重讀一遍,或許,很多疑問,在重讀過這本小說集之後,就會有所解答。

《書評》生離與死別 無名氏的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
大約在四十多年前,我還在就讀國小的時代,有一天,我無意間從父親的書櫃中翻出一本薄薄的小說。書封上寫著《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合訂本)》,作者是無名氏。由於書名和作者姓名都太特別了,我忍不住翻開來讀。沒想到,這一讀,讓我的世界就此改變。我真正認識什麼叫男歡女愛,就從這本書開始。有趣的是,當我讀到忘我時,被老爸發現了。他嚇了一大跳,一臉困窘,像是偷藏禁書被孩子翻出來似的。他一把將我手上的書抽走,說:「小孩子不可以看這種書!」隨即把書藏起來。但很快又被我找著。我偷偷地看,狼吞虎嚥地看。看完之後大為感動,久久不能自已。不管是《塔裡的女人》的羅聖提或黎薇,或是《北極風情畫》裡的林和奧蕾利亞,這兩對主角好像都活在我的心裡,時時在我腦海裡上演一幕幕悲歡離合的故事。我真心感受,這兩本書所描寫的愛情故事都太浪漫又太淒慘了,完全超過還是小孩子的我所能想像的範圍,這兩則故事都把我帶到一個我從沒接觸、也從沒思考過的時空裡。原來,大人的世界竟有這麼多、這麼激烈的情感衝擊,那種像是被一列疾駛火車撞到的強烈震撼,讓我為之目眩、為之神迷。讀完之後,我大概有好幾天都變得痴痴呆呆的,陷入書中情境久久無法自拔。這麼多年以來,我陸陸續續大概讀過數千本書,東、西方的言情小說也讀過數百本,更激烈、更動人的愛情故事也曾讀過。但說也奇怪,《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這兩本書的情節卻一直刻在我的心底,始終無法忘懷。前幾天,又突然興起再重讀一次的念頭,於是想方設法找到這兩本書的電子檔,好好重溫了一次當年的感動。這麼多年後重讀,我還是得承認,無名氏不愧為無名氏,真的是鴛鴦蝴蝶派的第一寫手,一九四幾年完成的作品,放在八十年後的今天,仍然可以傲視群雄。我猜年輕一輩的朋友們應該都沒聽過無名氏這位作者(關於這位大作家的生平,我就不介紹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閱維基百科),可能也沒讀過這兩本書,我上博客來網路書店找,無名氏的著作也全數絕版,相當可惜。但我想,某些圖書館或二手書店裡應該還有藏書,如果對無名氏的作品有興趣,或許努力撈撈,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獲。簡單介紹《塔裡的女人》和《北極風情畫》這兩則故事吧。按照創作的時間,《北極風情畫》應該比《塔裡的女人》早兩年問世。前者大約是1943年底完稿。兩本書的敘事方法很近似。在《北極風情畫》一書的開頭,作者無名氏就以第一人稱的方式,敘說自己罹患腦疾,時常頭疼不止,為了休養,只好跑到華山小住。他說,他在1942年除夕當天,在華山峰頂巧遇一名身形像熊一般的怪客,當夜,怪客步出客房,無名氏悄悄尾隨,見怪客走到落雁峰,向極北方瞭望,正午夜時,怪客突然放聲高歌。無名氏形容那歌聲:「這哪裡是歌唱,簡直是受傷野獸的悲鳴,是瀕死豺狼的哀吟,是母親抱著被殺死的孩子時的慘叫!」、「在這樣的美麗與死靜中,這歌聲分外顯得悽厲而悱惻,它們像千萬把飛劍似的,筆直刺入我的心臟,我的淚水雨似地滴落著,不由自己地滴落著。」隨後,怪客走向懸崖削壁。無名氏擔心他會尋短,於是衝出一把抱住他。但怪客自稱他只是在憑弔一個已經死了10年的女人。他說,他遠遠的看到,她的身影在靠近北極的一個地方,還聽見她在冰天雪地裡呼喊的聲音。「她在喊:『瓦夏!瓦夏!瓦夏!瓦…』」無名氏完全聽不懂怪客在說些什麼,但佇立在午夜的華山峰頂,他又冷到快要凍死,為了脫困,他靈機一動,宣稱自己房內有上好的汾酒,把怪客騙回房內,兩人一邊飲酒,一邊聊天。這時,他才知道,怪客原來是「鴨綠江東岸人」(即韓國人),而韓國在1910年被日本佔領後,已經亡國(至二次大戰後,南、北韓才在1948年分別獨立建國),所以怪客其實是個亡國奴。無名氏懇求怪客送他一點「人生」,作為1943年元旦的開年禮物。熬不過無名氏的苦苦哀求,怪客終於把他10年前的一段愛情故事娓娓道來。故事最末,無名氏醉倒,怪客悄然離去。無名氏醒後,覺得這故事太淒美,決定寫出,這段故事,就是《北極風情畫》。《塔裡的女人》的開場方式也相當雷同。一開頭,無名氏寫道,1944年4月,他又再度感到精神鬱悶,於是再度到華山靜養。在山上住了一星期,「一切都很平靜,生活像一條靜靜川流,無波無浪,唯一稍稍引起我一點好奇的是:每個晚上都會做著同一樣的夢,夢見一種美麗而憂愁的提琴聲,它感動得我想流淚。」無名氏在山上的廟裡發現一個年約五十多歲的老道,他覺得這名法號覺空的老道雖然保持深沉的沉默,但舉止之間超凡脫俗,他想:「在這個人身上,總藏著一點什麼寶礦,要不,他絕不會有這種吸引力的。」某夜,月色太美,無名氏不想入睡,坐在窗邊靜靜賞月時,突然聽聞遠處傳來一陣音樂聲,他循音找去,在華山腳下的一片松林邊,聽到有人在拉著小提琴,反覆演奏一曲「卡伐底那」,無名氏不忍打擾,躺在附近溪邊的一片大石上靜靜聆聽,「不知有多久,偶然間,我發現自己的頸項被打濕了,濕得很厲害。用手一摸,原來是一大片水,我微微駭了一跳:抬起頭來,才發覺滿臉盡是淚水。不知何時起,我竟哭過了,哭得很厲害。」無名氏忍不住走進森林,見到一人倚在樹下拉琴,竟是覺空。覺空見狀也不驚訝,只在演奏完畢後告訴無名氏,他知道無名氏想從他身上開採一個金礦,他同意如此,但他跟無名氏約法三章,爾後不准無名氏再用獵人的眼光追尋他、不准跟他談話、不准找他。他拉琴時,無名氏可以旁聽,但不能讓他瞧見。無名氏同意了。一個月後,覺空交了一個大紙包給他,並說自己要下山買東西,從此一去不返。而這包紙包裡,是用毛筆寫就的一大卷稿子,內容就是《塔裡的女人》。《塔裡的女人》最前面的兩句是:「我的原名叫羅聖提。」、「十六年以前,我是南京的著名提琴家。」這兩句,與《北極風情畫》裡的「她在喊:『瓦夏!瓦夏!瓦夏!瓦…』」是我幾十年來都忘不掉的句子。雖然平凡,但從這兩句開頭語接著都分別開展出一段段淒美的愛情故事,所以,每回想起這兩段故事時,總會憶起故事最開端的文字。《北極風情畫》的男主角是中國東北軍的上校參謀,隨著部隊轉進到俄羅斯西伯利亞的托木斯克,在那兒,因為被錯認為另名男子瓦夏,他邂逅了波蘭籍的女主角奧蕾利亞,兩人因此陷入熱戀。但後來,部隊又要移防回國,可是,林無法帶著奧蕾利亞一同離開,林只好捨下奧蕾利亞跟隨部隊移動。在分別之前,兩人以近乎燃燒生命的方式共處三天三夜(這一段故事的描述實在太淒美了),最後,奧蕾利亞寫下一首未完的三行詩:「你捨得把愛你的奧蕾利亞,丟在這白熊亂舞的北極冰雪裡,獨自走向開遍檸檬花的南國?................」林看了這首詩,在悲慟之餘,萌生大聲唱歌的念頭。於是,他開口唱了韓國最流行的民歌《別離曲》,把奧蕾利亞未完的那首詩當成歌詞,這也就是他十年後在華山落雁峰頂唱的那首歌。之後,林隨著部隊離開俄國,四個星期後,部隊抵達義大利西北部的熱那亞,準備上船返回中國。登船時,當地領事館轉一封信給他,他知道是奧蕾利亞的來信,但他一直忍著不敢拆信,直到午夜,船已經航行到海上,他才把信打開。信裡面,有一張白色信紙,還附有一封灰色信。白色信紙是奧蕾利亞的母親寫的,她告訴林,奧蕾利亞在她寫信的前一天午夜十二點多自殺了。她為此悲痛不已,但不怨林,因為這一切都是天主的安排。她只能照著奧蕾利亞遺書的交代,把那封灰色信轉交給林。林打開灰色信封,裡面是一張灰色的大紙,其中有一束白髮。他在燈光下仔細瞧,終於發現滿紙都以俄文寫著「黑暗」這個字,約有二、三千字之多。他在橫七豎八的字跡中找尋,終於在信紙的一角找到奧蕾利亞死前對他說的一段話。「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做!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說!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慘!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苦!不要問我為什麼要有這樣下場!不要問我為什麼…」「生命不過是一把火,火燒完了,剩下來的,當然是黑暗!但是,我的火並沒有燒完,我還有成千成萬的火要燒。可悲憫的!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竟命令我停止燃燒了!我只有用自己的手為自己造成永恆的黑暗!」「人啊,看吧!這裡是四十七根白頭髮。在你走後的十天,它們像花樣的開在我頭上。您要玩味它們的白色,最深最深的玩味!」……在這段文字的最末,奧蕾利亞特別交代:「我必須鼓起勇氣,含著笑對你作最後一個請求:…在我們相識第十年的除夕,爬一座高山,在午夜同一時候,你必須站在峰頂向極北方瞭望,同時唱那首韓國《別離曲》!」奧蕾利亞寫完這封信,隨即舉刀刺向自己的心臟,「現在,你永遠佔有我了!我也永遠佔有你了!」林在思考,「我是否要帶著這封信和四十七根白髮去找她?她就在我面前,只要我一跨過船欄杆,就可以遇見她,和她永遠在一起了。」但他又想起,奧蕾利亞要他再等十年。他知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懲罰,但「要真正愛一個人呢,其實也就是接受一種懲罰。」他思考一夜後,終於決定:接受她的懲罰。十年後,他登上了華山,在落雁峰頂追憶當年與奧蕾利亞初識的那一天,唱著奧蕾利亞要他唱的那首《別離曲》…。《塔裡的女人》又是另外一個故事。男主角羅聖提是一位著名的音樂家。28歲那年,他受邀去一所女子大學的晚會中演出,當天,他心血來潮,一改傳統,穿了一件舊長衫赴約,結果被穿著一身火紅,美艷絕倫的總招待黎薇誤以為是替羅聖提提琴匣的僕人,把他從貴賓座趕到普通席去。受了羞辱的羅聖提不說破,等到兼任司儀的黎薇在舞台上報幕時,他才昂首上台,並臨時更改曲目,刻意演奏兩首大曲子,狠狠殺了黎薇的銳氣。心高氣傲的黎薇自尊心嚴重受傷,本該痛恨羅聖提,但兩人此後在社交場合多次碰面,黎薇發現羅聖提原來是個翩翩君子,但似乎又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她對羅聖提發生興趣,想不到竟然產生情愫。為了接近羅聖提,三年後,她鼓起勇氣登門表示要跟他學琴,羅聖提也答應了。此後,兩人距離雖有進展,但仍止於師生關係,半年後,黎薇聲稱家中有場晚宴,邀他到家中吃飯,羅聖提赴約。晚宴結束,羅聖提要離開時,黎薇塞給他一個大紙包,要他帶回家看。原來,裡頭是四大本日記,詳細紀錄了過去三年半黎薇對羅聖提的心境變化。黎薇在日記裡寫道:「我不諱言,我是愛羅了。任何男子都叫我討厭,只有羅叫我爽心悅目。」、「我真想大聲對他說:『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得快要瘋了。別相信我的傲慢。那只是偽裝。對於一般紈絝子弟,這偽裝是必要的。對於你,我願意把整個心掏給你看:看它是怎麼為你而紅,為你而熱。』」用一句現代的話語來說,黎薇交付日記的行為,就是告白。明白了黎薇的真心後,羅聖提怎麼可能再保持矜持?他們兩人馬上陷入熱戀。交往兩年後,黎薇終於忍不住問他,對於倆人的未來,有沒有什麼想法?到了此時,羅聖提只好把隱藏在心底的大祕密和盤托出。原來,他早在22歲那年,就在父母作主下,在故鄉娶了親,並生下兩個兒子,之後,他就遠離家鄉,到南京獨自生活。他與太太並沒有情感,但因為妻子沒有過失,他也無法開口要求離婚。所以,他自認他和黎薇的愛情是難有結局的。他告訴黎薇,「我們只能有愛情,不能有愛情的結果。」黎薇聽完後,久久不能言語,最後,她跑到琴室,奏起了「卡伐底那」這首充滿陰鬱悲秋的曲子。黎薇說她願意等待,為了展現決心,她在右臂上把羅聖提英文名字的縮寫「R S T」刻上。她說:「我早想把你的名字刻在身上,只是不知道怎樣刻。聽人說,刺青用針,我想針太細,便用刀尖。刻完了,沒有上止痛粉,就把藍墨水澆上去,痛極了,流了很多血,我這才貼橡皮膏…」、「為了告訴你:只要我的軀殼活一天,你的名字永遠活在我的血液裡。除非我的血乾了、肉毀了,今生你的名字與我的身子再不分開了。」但羅聖提不想耽誤黎薇的青春,他打定主意,如果遇到條件比他更好的男人,就介紹給黎薇。後來,一位醫院院長向他請託,稱有一位方先生想認識黎薇,且打聽之下,發現方的家世不錯。羅聖提心中雖然不捨,但仍然促成雙方見面。黎薇知道羅聖提的意圖後,負氣下竟然同意嫁給方。在告別時,黎薇用一種悲慘絕頂而又極冷酷的聲音,一字一字的說:「六年以前,在與你認識見你第一面的那一晚,我的印象是:你是世界上最殘酷的人,六年以後,在與你離別見你最後一面的今天,我的印象依舊是:你是世界上最殘酷的人!」婚後,黎薇搬去上海,兩人從此音訊全無。但後來他才得知,方的出身其實並不好,他聲稱的家世,全是吹牛。他在婚前對黎薇體貼備至,但婚後卻異常專橫跋扈。羅聖提後悔不已,但木已成舟,他也無力挽回。但羅聖提始終忘不了黎薇,兩人分開十年之後,他決定回去找黎薇。他多方打聽,才知道黎薇早已離婚,隻身住在西康的一個偏鄉教書。羅聖提費盡千辛萬苦,從西康再徒步走了八天,才抵達目的地。但當他終於看到黎薇時,他發現她的外形全變,已是一個全身臃腫笨重,脊背微駝,滿臉皺紋,眼睛黯淡無光,頭髮半白的蒼老女人。他描述,「她的整個形態,使我聯想起一個死亡的星球:沒有光、沒有熱,沒有運動,沒有力,所有的只是又黑暗又空虛的一片,如果宇宙間真有世紀末日,她正是末日的象徵,可怕極了!」黎薇依稀認出他,但記憶茫然。「聖提就是你麼?唔,你現在為什麼這樣醜?我記得你從前是很好看的…你衰老了,你頭上花白了一半。」她又嘆息道:「咳,我們都老了!」羅聖提猛一抬頭,在教室的玻璃窗上,看到自己的倒影,原來自己的頭髮確已半白,臉上也充滿皺紋,脊背也有點弓曲。他大驚:「我竟老得這樣厲害了?」他懇求黎薇原諒,希望兩人能再在一起。但黎薇只說:「遲了!…遲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 在這種氛圍下,羅聖提感到窒息,他發現,「這裡並沒有我的薇,這裡所有的只是一座墳墓。一個黑暗深淵。我再留下去,我會瘋狂的,我必須離開她,馬上離開她。」於是,他告別黎薇,並變賣一切家產,他打算逃離這一切。他來到華山,將自己殘生交給大自然…。這就是《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的主要情節。無名氏雖然聲稱這兩則愛情故事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他只是運氣好,被他從林和羅聖提的記憶深處裡挖出來,但我猜想,這樣的情節安排,不過是作者的寫作筆法,故事,還是無名氏創作出來的。在我來看,兩則故事,《塔裡的女人》,是生離,《北極風情畫》,是死別。在《塔裡的女人》,男主角羅聖提因為早有婚約,他不敢背棄禮俗,所以無法跟心愛的黎薇結合,他以為把黎薇轉介給更好的男人,就是最好的選擇,殊不知,女人的心一旦交給你,怎麼可能如物品般的隨意轉讓?他把黎薇推給別人,某種程度也是為自己卸下包袱,他敢愛,但不敢承擔,結果最後只是苦了自己也苦了黎薇。兩人終究都得不到幸福。等到十年之後,羅聖提想回頭再尋回黎薇,卻發現黎薇心中的火早已熄滅。而在歲月的摧殘下,兩人都已年華不再,在垂垂老矣的遲暮之年,誰還能再去追尋些什麼?黎薇已不再是他記憶中那個像火一樣烈、一樣奪目的女人,而他自己也已老朽不堪,他最後做的決定,竟只是重複十年前的再次逃離。第一次,他背叛了自己的愛情;再一次,他背叛了自己的記憶。他沒辦法接受已經衰老的黎薇,他只願保留記憶中黎薇年輕美艷的樣貌,他要靠著這樣的回憶,了此殘生。說起來,被困在塔裡的,究竟是黎薇?還是羅聖提?《北極風情畫》的故事,更讓我悲傷。說起來,我不太明白,在一九四幾年的那個時空環境,為什麼軍官不能帶著自己的家眷移防?我始終不懂,林為什麼因為移防的理由,而必須捨棄奧蕾利亞?就算部隊規定,移防時不能帶著眷屬,但等到林回到中國後,只要他有心,他辦理退伍後,一定可以再返回托木斯克尋回奧蕾利亞。何以兩人竟然要以死別來結束這段愛情?但我又恨林,如果部隊的規定的確如此嚴苛,那麼,他一開始就不應該去接近奧蕾利亞,不該讓她陷入無可自拔的熱戀,不該讓她連皮帶骨、全身全心都交給林之後,就捨她而去。那樣的愛情,難道不是最殘忍的謀殺?相同的質疑也回到《塔裡的女人》的羅聖提身上。羅聖提當然知道自己早已成婚,既是已婚之人,又拋不開舊禮教的束縛,那麼,他為何要接受黎薇的告白?為何要給她一個自己無法負擔的愛情?兩則故事裡的男主角,從現代的眼光來看,林和羅聖提都是不折不扣的渣男,明知自己給不起,卻還是抵不住愛情的誘惑,卻害慘了兩則故事的女主角陷入人生絕境。奧蕾利亞萬念俱灰,除了死,無處解脫;黎薇一息尚存,但已心死,有如行屍走肉,也了無生趣。這兩名女子,都是被愛情害慘了一生。但我後來又想,奧蕾利亞以死解脫,黎薇心如槁木死灰,某種程度來說,或許還不算是最悲慘的命運。林和羅聖提要揹負一輩子的記憶、一輩子的思念、一輩子的愧疚,他們的心,日日夜夜都在坐牢,永永遠遠承受煎熬與折磨,那樣的苦,正是對於當時年少輕狂的懲罰。而這樣的懲罰,代價是不是太重?那就如人飲水,只有自己知道了。重讀《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之後,我還是為無名氏浪漫的情節與華麗的文筆而感動不已。但此際,我突然又想起年輕時讀到的一段文字:「所謂刻骨銘心的愛情,一旦納入歷史,不過是個人的感傷與浪漫罷了。」羅聖提與黎薇、林與奧蕾利亞,這兩段刻骨銘心愛情,《塔裡的女人》與《北極風情畫》,這兩則愛情故事,真的僅僅是個人的感傷與浪漫嗎?兩則故事,一是生離,一是死別,哪一種悲傷比另一種更悲傷?

上班族最常犯錯誤曝光!專家:週一先做這件事「整週更累」
結束了週末假期,許多上班族在週一開工時,往往下意識會先挑選回覆Email、整理文件、確認行程或安排會議等簡單、輕鬆且不燒腦的事務開始做,試圖以此當作重返工作狀態的「暖身」。然而,日本知名書評家印南敦史卻指出,這看似積極的舉動,其實是許多工作效率低下的人最常犯的錯誤之一。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書評》上癮容易戒癮難─戒不掉的癮世代
鏡文學在2024年初出版了《戒不掉的癮世代:臺灣的毒梟、大麻、咖啡包與地下經濟》一書,剛好,毒品一向也是我非常關注的議題,於是便利用春節連假期間一口氣把這本新書讀完,突然間,昔日跑新聞時的種種回憶一一湧現,不免想聊聊這個話題。我早年對毒品這玩意兒的認識其實是非常淺薄的。在我小的時候,我曾聽聞周遭有些所謂的「不良少年」會吸食強力膠。「大尾」一點的,會嗑紅中、白板;再「大尾」的,會施打速賜康。學齡時代的我,對於「吸食」強力膠這件事,覺得非常好奇又神祕。我當然知道強力膠是什麼,因為,平時的勞作課就常常用到一管一管的強力膠。但,這麼黏的接著劑,要怎麼「吸食」?用鼻子吸?用嘴巴吃?強力膠不會把口鼻都封住嗎?後來,聽同學說,強力膠的吸食方式是先把整管的膠擠到塑膠袋裡,再用雙手在袋外搓揉,等到氣味浮現時,再將鼻子伸進塑膠袋裡深深吸入,幾次之後,腦中就會出現迷幻感。同學為證實所言不虛,還偷偷帶我到僻靜小巷,指著棄置於地,一袋袋黃褐色的塑膠袋,告訴我,那就是被人吸食完畢的強力膠。至於紅中、白板或是速賜康,我都是只聞其名,從未見過其真實面目。這就是我對「毒品」的第一印象。但當年的我,非常困惑。強力膠明明是文具店就能買到的勞作用品,為什麼會被「不良少年」拿來吸食?為什麼被吸食之後,強力膠就突然變成了「毒品」?那麼,我們還能不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強力膠呢?還有,強力膠被稱為毒品,它到底「毒」在哪裡?出道當記者後,因為跑新聞的關係,開始進一步接觸與毒品相關的人、事、物。我當然不可能以身試毒。對於毒品,我向來是持著戒慎恐懼的態度。我知道毒品會讓人上癮,而對於上癮這件事,我向來小心。很久以前,有位前輩曾這麼告訴我:「當個男人,什麼都要會、什麼都要懂!」他凝視著我,接著說:「可是,不.要.上.癮!」他解釋,身為男人,知識領域就是要既廣且博,跟任何人談任何話題都能應對如流,如此才會受到歡迎。但在接觸任何一個領域的新事物時,千萬不可入迷,否則一頭栽進去,很可能一輩子爬不出來,這也就是「役物,而不役於物」的道理。在這位前輩的諄諄教誨下,我在學習很多新領域的事物時,都淺嘗即止,就是怕入迷,就是怕上癮。對於毒品,態度亦復如是。我知道自己是一個很容易上癮的人,我很擔心,如果我一不小心碰了毒品,很可能萬劫不復,一輩子成為毒蟲,所以,對於任何毒品,我一律敬而遠之。但我跟緝毒幹員的關係,可是非常深厚的。當年,調查局長翁文維的兒子翁祖焯在當台北市調查處第四科科長的那個年代,台北市處第四科底下分為經濟犯罪組和緝毒組兩個小組。我和經濟犯罪組的調查員交情不深,但和緝毒組的十來位調查員卻混得很熟。因為常常混在一起,所以從他們身上獲得了大量的毒品知識。也因此得知罌粟可以提煉成鴉片,鴉片可以提煉成嗎啡,嗎啡再提煉後就成了海洛因,也就是毒品界俗稱的「四號仔」。我也知道海洛因最大宗的生產基地在金三角,粉狀的海洛因用高壓機壓製成方方正正又扁扁的磚狀,外層再包覆一張透明的塑膠膜,上頭還印上紅色的「雙獅地球牌」商標。一塊海洛因磚重350克,大塊的重達700克。我知道毒品販運來台的幾條黃金路線,包括海運以及空運,也知道毒販如何挖空心思、想方設法藏毒的方式,更知道一塊完整的海洛因磚走私來台之後,經過大盤、中盤、小盤之手,每一層的毒販都會把磨成粉狀的海洛因摻入葡萄糖、麵粉、消炎粉等白色粉末再轉手,以謀取更高的暴利。除了海洛因磚,我當然也親眼見過其他的毒品,如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K他命。這些毒品其貌不揚,或粉狀、或結晶狀、或裝在保劑丸的小管內、或塞在小小的拉鍊袋裡。我注視著它們,很難相信這東西能控制一個人的神智到難以想像的地步。我也和調查局局本部第六處(負責刑事鑑識業務)的幾位科長混得很熟。有一位鑽研毒品近一輩子的科長對我影響最大。他曾經私下告訴我許多關於毒品的冷知識及新觀念,讓我一次又一次的瞪大雙眼。他告訴我,毒品不毒,毒藥才毒。適量的使用毒品不會致命,但若使用毒藥,如氰化鉀,即使微量,也會馬上斃命。他又說:毒品是藥。毒品其實就是麻醉藥品,不管是海洛因、嗎啡、鴉片、大麻、安非他命或K他命,都有醫療上的用途,也都能在醫生開立的處方下使用。見我半信半疑,他還進一步說明,所有的止咳藥裡,最強效的就是海洛因,再嚴重的咳嗽症狀,只要服用一丁點兒海洛因,立即止咳。但海洛因的成癮性太強,所以不到萬不得已,醫生不會選擇海洛因來讓病人止咳。不過,我們一般人通常服用的咳嗽藥水裡,也含有可待因成份,它同樣也具有成癮性。提到成癮性,這位科長「推薦」大麻。他說,大麻對人體無害,比香菸更不具成癮性,而且代謝速度快,吸大麻後超過72個小時,尿液就驗不出來。就算不到72小時,但尿液採集後如果不冰存,也會在空氣中揮發殆盡,同樣也驗不出來。所以,如果真的想要嘗試接觸毒品,選擇大麻的風險最低…。他還說了更駭人聽聞的一段話:「吸食海洛因只要不過量,其實不會有太嚴重的問題。」他解釋,如果有人家境富裕,可供他買一輩子的海洛因,那麼,每次癮頭上來時,只要能控制好吸食的量,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他舉例,西方上流社會很多人都在使用海洛因或古柯鹼,用以釋放緊張壓力。音樂人在創作音樂的過程中,更常使用大麻,這都是眾所皆知之事。他見我困惑,進一步說明,吸食海洛因之所以會出事,大多是因為吸食過量,導致中毒,或是以注射方式施用,而造成血管病變,或因針頭污染、針頭共用而感染、傳染其他疾病(如肝炎或愛滋病等)。因此,如果能控制吸食的藥量,或是避免以注射方式使用,便無大礙。但他也皺著眉頭說,散裝成一小包一小包的海洛因粉,裡頭都摻了太多的雜質,如果直接吸入鼻腔,很容易造成鼻黏膜的傷害,所以,除非能確保品質無虞,否則他也不建議以鼻腔吸食的方式使用海洛因。總結來說,沒有毒品這回事,毒品都是藥物,「毒品」是個被污名化的名詞,嚴格來說,只有藥物濫用問題。坦白說,初次聽到他說的這些話,我驚訝得眼珠子都快要掉到地上。但我想了半天,最後還是沒把他私下跟我說的那段話寫成新聞,否則,調查局專管毒品的科長竟然公開說吸食海洛因沒什麼問題,這樣的標題一出現在報紙上,我擔心他馬上就得捲鋪蓋了。但他還是讓我對毒品(或藥物)這檔事有了一些觀念上的改變。例如說,他認為吸毒不是一種犯罪行為,充其量只是一種自殘的行為,因為,如果連自殺未遂都不算犯罪,為什麼吸毒是一種罪?(他說完這段話多年之後,政府果然修正《肅清煙毒條例》,更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並把吸毒者視為病人而非犯人)。又例如說,他認為吸毒的行為不會危害社會,因為吸食毒品之後,整個人都變得茫酥酥的,連動都不想動,怎麼可能會去犯罪?會犯罪的人是因為沒錢吸毒,才會挺而走險,去幹下偷搶拐騙之事。所以,是「想吸沒吸到」的人在犯罪,而不是「正在吸」的人在犯罪。他也說,坊間常以訛傳訛,說什麼服用毒品可以助「性」,其實這樣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因為,所謂的毒品(也就是管制藥品或麻醉藥品)大致可分成中樞神經興奮劑和中樞神經抑制劑兩大類。若服用的是興奮劑類的毒品,如安非他命等,的確有可能會有助「性」的效果,但若使用的是抑制劑類的毒品,如鴉片類或搖頭丸等,則對性慾毫無幫助。他更舉海洛因為例說,吸食海洛因後引發的「high感」,比極致的性高潮還強烈,吸食海洛因的人只會茫到、爽到完全不想動,怎麼可能還有興致去做愛?他告訴我,與其說使用毒品對人體產生危害,還不如說是濫用藥物造成的成癮性對人的傷害更大。他說明,吸毒很容易產生成癮性。而成癮性又分成生理成癮與心理成癮兩種。其中的生理成癮要戒癮不難,雖然在斷癮時會有輕重不一的戒斷反應,但就算是成癮性最強的海洛因,三個月的時間也能斷癮。可是,心理成癮性很可能是一輩子的事,就算斷癮了,但也永遠也擺脫不了對毒品的心理依賴,時時刻刻都會想要「再哈一口」。他的說法我完全能理解。以我個人為例,我約莫從國三開始抽菸,平均每天一到兩包的量。在晚報當記者的那十來年,為了趕稿,我一個早上可以抽掉一包菸。抽了26年後,我決定戒菸,並且說到做到,從此不再碰任何一根菸。如今,我戒菸已經18年,但說實話,路過吞雲吐霧的癮君子時,還是覺得菸味很香,而有時工作壓力大,半夜作夢還會夢到自己在抽菸,當夢中的自己深深吸入一口菸時,那種舒爽的感覺,真是美妙得難以形容。雖然,在夢中的我,馬上又會為了自己破戒而悔恨不已,但驚醒後發覺是一場夢時,又慶幸自己沒真的走回頭路。這種矛盾與反覆掙扎的心情雖然好笑,但如果說,連香菸裡的尼古丁都能讓我在戒菸十幾年後仍然念念不忘,就更不用提成癮性比尼古丁強烈數十或數百倍的毒品,一旦沾染,心理的依賴感可能一輩子都擺脫不了。我曾採訪過一名毒癮者。他說,原本只有他女友吸毒,他多次勸女友戒毒,但都不成,為了向女友證明戒毒不難,他自己也跳下來親自試了一次海洛因,並信心滿滿的表示,即使成癮,他也一定能戒毒。結果,他和女友雙雙都淪為毒蟲,無法自拔。多年前,我也曾在某個周末的夜晚,在一個朋友的帶領下,從淡水漁人碼頭登上一艘遊艇。行前,他就告訴我,這艘船每逢假日就會被人包下,整夜在淡水河上自關渡到出海口這條水道上不斷往返航行,船上所有遊客都嗑藥,大放音樂,整夜狂歡。他說,在船上嗑藥最安全,因為警察不會上船臨檢,等到翌日清晨返航時,所有人都可以安全下船返家。那次的出擊令我印象深刻。我記得,遊艇才剛離岸,還沒通過海巡安檢站時,就已經有人按捺不住率先吞下一顆又一顆的藥丸。隨著夜晚愈來愈深,音樂聲音愈來愈強,船上眾人都紛紛把各式各樣的藥丸、菸草(應該是大麻菸)、粉末都掏出來使用。在震耳欲聾的電子樂中,我看到帶我上船的朋友一顆腦袋不斷用力搖晃,像個波浪鼓似的。那種扭動的程度之大、之強烈,我都不禁擔心他的脖子會否折斷。到了凌晨時分,每一個人看起來都眼神呆滯而迷茫,只有我一人還是清醒狀態,真有眾人皆醉我獨醒之感。等到清晨船隻靠岸時,有些人還邊走邊緩緩的搖晃著自己的腦袋,顯然藥效還未完全退去。從事外文翻譯的這位朋友後來跟我說,他在譯稿時有時會卡住,但若吞了幾顆藥後,就會文思泉湧,下筆有如神助,而且譯出來的文章又快又精美。他也說,因為工作的關係,頸部長期酸痛,多次求醫都無法根治,但搖頭丸一吃,腦袋用力一晃,馬上就好了。他慫恿我也試試看,但我當然不敢。我想到調查局的科長曾經跟我說,因為成癮性太強,所以毒犯是所有犯罪案件中再犯率最高的一種,幾乎高達九成。科長盯著我的眼睛說,剩下的一成,不是戒了,而是死了…。我在三十年前就曾採訪過基督教晨曦會的劉民和牧師。晨曦會大概是國內第一個以福音戒毒方式成立的戒毒村。因為有信仰的力量,劉牧師雖然屢遇挫折,但總是能愈挫愈勇。可是,若問劉牧師,進到晨曦會的戒毒者,真的能一輩子都不再碰毒嗎?他搖搖頭。他沒說出口的是,很多戒毒者後來回頭再碰毒時,吸食的量反而比戒毒前更重,這和戒菸又破戒的人,菸癮會更重的情形完全雷同。所以,他也看過太多差點上岸,但最後又沉淪的癮者。但「成癮」這檔事,只有毒品嗎?吸菸成癮、酗酒成癮、藥物濫用成癮、性愛成癮、網路成癮、賭博成癮…這麼多種成癮行為,哪一種能輕易戒除?哪一種在癮頭上來而未獲滿足時,不會讓上癮者做出脫軌失序的行動?當自己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無法滿足慾望時,偷搶拐騙、拋家棄子或更多出賣靈魂的行徑,都只是必然發生的案例。說起來,毒品只是眾多成癮態樣中的冰山一角。這世界上有太多的誘惑,讓人入迷、逼人上癮,令人深陷其中而無法自拔。回頭說說這本《戒不掉的癮世代:臺灣的毒梟、大麻、咖啡包與地下經濟》,本書作者顯然是花了不少功夫進行深度的調查採訪,試圖想要將毒品或毒癮這件事說清楚,但由於範圍實在太大,不管是「癮世代」、「毒梟」、「毒品」或「地下經濟」,每一個主題都能單獨寫成好幾本論文或調查報導,實在很難在有限的篇幅中把整個輪廓完整描繪,作者很努力的想要照顧到每一個面向,但也因此無法集中火力聚焦於某些議題上,讀完後,不免有些意猶未盡之感。例如,作者在書中也提到大麻,並試圖討論大麻合法化的問題,其實,光是介紹醫療用大麻、娛樂用大麻,以及大麻對罕病的療效和具體案例等,就有太多面向能夠討論,但這麼複雜的議題在本書只能納為一章,當然無法完整交代。另外,作者也約略提到了「暗網」,但暗網實在是個太神祕的領域,必須透過Tor(洋蔥路由器)和I2P(隱形網計劃)等方式才能一窺究竟,一般人並不容易接觸,我原本也期待在書中能多看到一些相關更深入的報導,但可能還是受限於篇幅,所以無法其窺其全貌。毒品,以及上癮這件事,當然都是個非常龐大的題目。其實,光去挖掘每一個吸毒者的血淚史,都能寫成一篇賺人熱淚的紀實報導。作者在本書中也提到好幾名吸毒者的故事,都很動人,但或許作者並不想讓自己書寫的範圍僅侷限於這麼小一個主題,所以著墨不深,但就我個人而言,我倒是很期待作者能再將這些故事發展成更具篇幅的報導。我更期待,本書只是整個調查採訪主題的序章,未來還有更多動人的故事能在作者筆下一一揭露。作者在書中最末幾頁自承,他曾經兩度親身嘗試使用魔菇和大麻。其實,我非常好奇他的第一手經驗,但可惜的是,他對於這兩次難得的經歷也僅輕描淡寫帶過,實令我有搔不到癢處之感。畢竟,每個使用致幻藥物的人,都不見得有相同的感受,身歷其境的人,如果能透過更深入的書寫,把這樣的體驗忠實傳達於世,對於像我這樣只敢遠觀的膽小鬼而言,一定更有幫助。文末,再說說我戒菸多年的這檔事。很多朋友知道我當初戒菸的過程,都很佩服我的決心及毅力,也不解為什麼我能突然就把一只千輝牌打火機塞進一包抽到一半的菸盒,並在盒外寫上日期,再把這盒菸擱在書櫃上,就此脫離吸菸者的人生。其實,我真的不是有什麼過人的毅力或決心,我是深深感受到上癮這件事的可怕。戒菸後,深怕一不小心又破戒、又再度上癮,所以一直提醒自己永遠不再吸菸。對於上癮這件事的敬與畏,或許才是讓自己脫離致癮物的最主要原因。還是那句話,「當個男人,什麼都要會、什麼都要懂!」「可是,不.要.上.癮!」

《書評》重讀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
我是個書蟲。年輕時候,一年可以啃掉200本書,這幾年,年紀大了,視力差了,工作忙了,閱讀的時間也被嚴重壓縮,但我仍然勉力維持一年至少120本書的閱讀量。但每年匆匆讀過這麼多書,真能在心頭留下印記的,卻不多。近一兩年,或許是年事漸高,突然懷念起年輕時讀過的一些書,很想找回來再讀一遍,除了想重溫當時閱讀時的感動,也想看看,不同年紀再讀同一本書,會不會有不同的感受?最近,就把27年前讀過的《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拾回來重新閱讀。

《書評》從聊齋聊聊閻連科的聊齋二書
我接觸中國古典文學的時間很早。國小三年級,我已經讀完了全本的《西遊記》,四年級時,《封神傳》、《三國演義》、《水滸傳》這三本厚書也都讀完了。但坦白說,當年的我,其實還沒有能力把這幾本半文言半白話的巨著都完全讀懂,不過,讀閒書又不用考試,遇到不認得的生字,或是看不懂的「有詩為證」,就跳過去,只要整體脈絡還能貫通,這書就不會讀成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書評》從聊齋聊聊閻連科的聊齋二書
我接觸中國古典文學的時間很早。國小三年級,我已經讀完了全本的《西遊記》,四年級時,《封神傳》、《三國演義》、《水滸傳》這三本厚書也都讀完了。但坦白說,當年的我,其實還沒有能力把這幾本半文言半白話的巨著都完全讀懂,不過,讀閒書又不用考試,遇到不認得的生字,或是看不懂的「有詩為證」,就跳過去,只要整體脈絡還能貫通,這書就不會讀成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書評》台灣如何成為電腦王國?
有些朋友看到我在臉書上常常分享讀書心得,忍不住問我:「阿達,為什麼你把每本書都講得這麼好?這些書真的有這麼好看嗎?你沒有看過很雷的書嗎?這麼一直隱惡揚善,我會覺得你不夠客觀公正喔!」我只好回應說:「通常我會寫下讀後感的書,都是讓我受到感動、有所啟發的書,如果不好看的書,看完都會覺得浪費時間了,怎麼可能還會花心思再去寫書評呢?」但是,這樣的說法好像還是很難服眾。好吧!今天就介紹一本正、負面評價都有的書吧!今天談的這本書是讀書共和國集團旗下明白文化事業出版的《科技造浪者:一部奇蹟般的台灣科技產業史,揭開全球都想知道的人脈網絡》,作者鄭芳芳是台大社會系學士,新聞所碩士,後來到美國取得康乃爾大學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博士,目前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擔任助理教授。這本書是用英文寫成的,原書書名是《Island Tinkerers: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in the Making of Taiwan’s Computing Industry》,如果直譯的話,應該是《島嶼修補匠:台灣電腦產業的創新與轉型》。我個人的看法認為,出版社取的中文版書名雖然很炫,但和書中的主題沒有那麼若合符節,反而不如使用直譯的書名那麼貼切。作者以「tinkerers」修補匠來形容台灣電腦產業界的先驅,這樣的用詞有些奇特,但讀完本書後就會發現,它很傳神。我不太知道其他人對於PC(Personal Computer),也就是個人電腦的印象是什麼。就我個人記憶,家中擁有的第一部個人電腦,大概是1980年左右的事,那時,父親不知為何,竟跑去買了一台Golden II回來,那是一台台灣製造,仿冒或者說相容於Apple II的個人電腦。這部電腦主機的記憶體只有16K,主要的輸入裝置是鍵盤和磁帶機,而所謂的磁帶機,其實也就是一般的單聲道錄、放音機。它用一條訊號線連接機器的耳機插孔和主機輸入口,就能傳輸訊號。後來,父親又買了一台軟式磁碟機,使用的是5又1/4吋磁碟片,讀取的速度很慢很慢,還不時會傳出磁碟在轉動時的「卡、卡」聲。之後,又擴充了一台硬碟機。我還記得,那台硬碟機的容量只有20MB,售價2萬元。這種容量和這種價格,以現今的眼光看來,當然不可思議。那時玩的Game也很簡單,「貪吃蛇」就是一種很熱門的遊戲。1982年上映的電影《電子世界爭霸戰》,裡面的光速機車,也是我們很喜歡玩的遊戲之一。但當然,當年的遊戲畫面很簡單,遊戲難度也不高,而且玩到一半常常當機,這都和當年電腦的效能不佳有關。當年的電腦,構造很簡單,運算能力也很有限,我們學習了Basic電腦程式語言後,寫下了九九乘法運算程式,也寫過計程車跳表計費程式。寫程式的過程很辛苦,因為一個符號、字母、空格搞錯,程式就跑不出來,還要一行一行回頭去檢查,等到debug 成功,程式終於Run出結果後,真的會高興到從椅子上跳起來。學完了Basic後,又有進階版的Visual Basic、Cobol、Fortran、C語言等等,每種程式語言的規格都不一樣,也愈來愈難。之後,與IBM相容的個人電腦也問世了,這些電腦有4位元、8位元到16位元,愈來愈進步,跟著,中文電腦也出現了。但中文介面是外掛程式,有國喬、倚天中文等等。於是,我們又得開始學習中文輸入法。比我更早期接觸到中文輸入法的人,多半使用倉頡輸入法,到了我們這一批人進入社會時,學到的是大易輸入法,同時期,還有無蝦米輸入法、忘形輸入法等等。可是,這些輸入法都要學習拆字,不是那麼易學,等到注音輸入法的功能愈來愈強大之後,現在的年輕人絕大多數都是以注音方式輸入中文。我們使用的作業系統,一開始是Dos 3,後來一直升級到Dos 4、Dos 5,然後被Microsoft的Windows3.0取代,之後是Windows 3.1、Windows 95、98、Windows Me、XP、Vista,再後來是32位元的Windows 7、8、10,直到現在的Win 11。而文書作業軟體,最早是使用PE 2、Ks2,試算表軟體用的是Lotus 1-2-3,這些軟體在微軟推出了Office套裝軟體後,很快也都走進了歷史。電腦硬體上,中央處理器從一開始的80286、386、486,一路升級。新產品出現後,舊的CPU價錢就狂跌。我還記得,286的晶片剛推出時,每片超過1萬元,但後來竟跌到200元,真是難以置信。儲存裝置也有同樣的命運,軟式磁碟機從5又1/4吋變成3吋半,而且容量更大,原本的大磁片都成了垃圾。之後出現了USB隨身碟、光碟機、藍光機,又把前一代的設備打入冷宮,硬碟的容量也從幾十、幾百MB,擴充到以GB計算,現代的硬碟則是以T為單位,更是驚人,而為了讓讀取速度變得更快,傳統的機械硬碟HDD也被後來的固態硬碟SSD取代,至於雲端硬碟的出現,自然又是跨世代的革新,傳統的儲存裝置幾乎全數陣亡。網際網路剛興起時,我們使用的是2400 bps的撥接式數據機(魔電, modem),使用時,要把電話線從話機上拔下,插入modem的插口,再撥通數據機。連線時,機器會發出很嘈雜的音頻聲,等到通訊協定完成後,才能連上網路。可是,連網的速度很慢,我們當時使用的瀏覽器是Mosaic(魔賽克),後來是Netscape(領航者),然後,MS的IE出場,之後是Firefox(火狐)、Chrome,而數據機的速度也愈來愈快,到現在,有線的光纖網路以及無線的5G行動數據,都已經成了主流。如今回頭算算,我個人接觸電腦的歷史,竟然已經接近半個世紀,不能不說是歷史悠久,說起來,我們也差不多可以算是從電腦的初代,就開始接觸使用,也對電腦早年發展的篳路藍縷有非常切身的體驗。面對現今的年輕世代,他們正是所謂的電腦原住民,一出生時就能享受非常先進的電腦系統,使用電腦設備,就和我輩使用水、電一樣自然,他們應該很難想像這個世界還沒有電腦存在時的模樣。但對我而言,雖然我算是早期接觸電腦的使用者,但這麼多年來,隨著電腦和周邊一再的升級,我也跟著汰舊換新相關的設備,但我從沒有思考過,曾幾何時,台灣竟悄悄的變成了個人電腦(特別是筆記型電腦)的生產大國,為什麼這種情形不是在其他國家,而在台灣發生?台灣早年在電腦設計、生產的能力上,應該不可能如美國那麼強大,為何如今卻可以獨佔鰲頭?這些疑問,直到我看了這本《科技造浪者:一部奇蹟般的台灣科技產業史,揭開全球都想知道的人脈網絡》,才有了比較清晰的答案。而且,本書作者鄭芳芳把台灣電腦產業的歷史更往前推,回溯到1960年代,從當年聯合國技術援助引進台灣第一台大型電腦開始談起,再從六〇年代末、七〇年代初,當時的交通大學研究生謝清俊、蔡中川,台大學生林百里、梁次震以及一群台南成功大學的學生們所各自發展出來的本土迷你電子計算機(minicomputers)與電腦,再談到台灣的技術人才轉行成為企業家的那些人,是怎麼創立了電子產品生產線,組裝電晶體和記憶體晶片,銷售到全世界。另外一批新的技術出身的企業家們,則在七0年代以逆向工程去拆解美國的電腦,再藉由不斷的鑽研、改造,把技術留下,在大學、電子組裝廠或新創公司裡,做出和Apple和IBM系統相容的電腦。這其間,台灣電子工廠裡的女工們是一群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她們在台灣電腦產業中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很少人因此致富,反而有一群人受了職災,RCA污染所造成的工安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台製電腦出口到美國時,受到Apple和IBM的反制,這兩大電腦公司都指控台灣製造的電腦是仿冒品,Apple堅決不讓台製電腦輸往美國,而IBM最後與台灣廠商結盟,在台灣廠商付出授權金後,同意讓台灣代工生產個人電腦,這也促使台灣電腦產業的加速升級。在我來看,鄭芳芳這本書很大程度為交通大學發了聲。書中的前面幾章,很仔細的交代了交通大學如何在台灣復校的過程,之後,聯合國技術援助的第一、二台大型電腦送抵交大,讓本土的科技人才得以第一手方式接觸到電腦設備。如果說,在此之前有人不知道交通大學對我國的電腦產業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看了這本書後,應該都有了清楚的認知。而由於鄭芳芳在書裡對交通大學著墨甚深、引用的史料太多,還使我一度懷疑她是不是交大的校友,所以才會如此盡力的為交大發聲。但後來發現她畢業於台大,才打消我的疑慮之心。台灣是電腦產業大國,在此之前,我們已經熟知台積電在全世界的先進晶片製程上,佔有絕對領先的地位。這些資訊從張忠謀的自傳、資深記者林宏文撰寫的《晶片島上的光芒》、克里斯.米勒(Chris Miller)的《晶片戰爭》中,都可窺知一二。但個人電腦呢?我們熟知華碩、宏碁、廣達、仁寶、緯創、英業達這些廠商,也知道他們的自有品牌或代工產品佔全世界個人電腦和筆記型電腦最大產量,但他們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的?在他們草創之前,是哪些人為他們開闢了疆土?看過本書後,應該就會有更清楚的答案了。這本書的知識性和實用性雖然很高,不過,從寫作技巧來看,卻有些不足。或許,這和作者的學術背景有關。我個人感覺,這本書原本可以寫得更讓人讀得津津有味的,就像我方才提到的《晶片島上的光芒》那樣,但很可惜,書中引用了太多的文獻,也堆積了太多的資料,龐雜到有點類似在記流水帳,不免讓我讀來覺得有些索然無味。而全書動用兩名譯者孫秀惠、楊之瑜翻譯,細心的讀者也很容易可以看出前後的譯文風格不一。而書中最大的瑕疵,是錯別字太多。例如,蘇聯發射的第一顆人造衛星Sputnik-1,在書中僅隔了三段的距離,就出現「斯普尼克一號」和「史波尼克一號」(見68-69頁)的兩種譯名。第73頁連續兩行出現了「一九五千年」和「『祭』出另外兩封」的錯字。第136頁的「『美』個禮拜」、第148頁的「『米格魯』戰鬥機」、第167頁的「模擬『得』商用軟體」、第331頁的「唯『獨』記憶體」,都是不應該出現的錯字,而第153頁有多處的把聞名全球的空軍「黑蝙蝠中隊」寫成無人聽聞過的「黑蝠中隊」,第194頁把謝清俊、蔡中川二人的姓名寫成蔡清俊、謝中川,也是嚴重的錯誤,我相信,本書出版之前,如果編輯曾仔細認真的校對過全書的文稿,這些低級的錯誤就不會出現。所以,編輯和校對要多多加油了!總之,閱讀這本書,可能不會得到太多的樂趣,但在充實個人知識上,應該會有些助益,台灣的電腦產業,就像本書作者所寫的英文書名一樣,是靠著在這座島嶼上一群努力修修補補的技術人員所打造出來的,他們對產業的貢獻不該被埋沒,也不該被遺忘。這本書,也算是為他們的血汗與付出作出紀錄,我國電腦科技史的確不能缺了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