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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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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狠揍陌生3歲童!高雄4旬婦瞎扯「被罵哩呷屎」 下場曝光
高雄市前鎮區興仁公園遊戲場日前發生一起隨機攻擊事件。年僅3歲5個月大的男童在父母陪同下,正坐在搖搖馬上開心玩耍,一名46歲方姓婦人行經現場時,突然情緒失控朝男童臉部及耳側重擊一拳。男童因承受不住成人的力道,當場從搖搖馬上墜落地面,嚇得哇哇大哭,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搖搖馬正前方,目睹兒子無端遭到攻擊後,立即衝上前將孩子護住,並憤怒質問方婦為何對陌生孩童動手。隨後男童父母向警方報案提告,警方將方婦帶回偵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方婦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故意傷人,辯稱自己路過時聽見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一時情緒激動才會出手。方婦還聲稱自己只是用一般大人管教小孩的方式教訓對方,並非故意傷害。然而法官調查發現,男童母親全程坐在對面,證稱孩子當時根本沒有開口說話。更重要的是,男童年僅3歲,家中並無使用台語的習慣,孩子本身完全不會講台語。法官因此認定方婦所稱遭男童辱罵一事毫無根據,說詞明顯不實且荒謬。判決書中指出,方婦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的權限,卻無故對幼童施加暴力。法官痛批方婦的行為造成男童身心留下嚴重陰影,男童事後變得害怕去公園,甚至不敢再坐搖搖馬。法院在量刑時特別考量多項不利因素,包括方婦過去曾因傷害他人被判刑入監,顯示有暴力前科;犯案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表達任何悔意;案發至今未與男童家屬達成和解,也沒有賠償損失,更未取得家屬原諒,犯後態度極為不佳。最終法官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方婦有期徒刑5月。由於此罪屬加重處罰罪名,判決明定不得易科罰金,但方婦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全案目前仍可上訴。◎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本文由《》授權提供

高虹安可以選了!總統府公告《選罷法》生效 「這些人」都受惠
《選罷法》第26條修正條文今(1)日生效,放寬部分刑事案件候選人參選限制,明定若僅受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直接影響多位現任及具爭議案件纏身的政治人物未來的選舉資格,其中包括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

6月縣市首長聲量榜!蔣萬安好評創新高 「她」首進前二
6月下旬的颱風與西南氣流,全台短短幾天內累積「史詩級雨量」,幾十台抽水設備就算沒日沒夜工作,已經不足於應付短時間所帶來的強降雨,這樣的極端氣候發生頻率越來越高,考驗地方首長應變能力。《網路溫度計DailyView》透過輿情分析軟體《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分析6月份(2026/6/1~6/30)全台縣市首長的網路聲量與好評影響力,內湖區淹水讓台北市長蔣萬安話題熱度持續蟬聯寶座,而台東縣長饒慶鈴在海峽論壇替農民賣鳳梨釋迦,引發後續的話題效應,超越台中市長盧秀燕爬升至第二名。

「高虹安條款」三讀!放寬易刑可參選 引爆綠白委台下互嗆
民眾黨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改為「宣告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受此限」,被外界質疑是為幫新竹市長高虹安解套,並限制「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能參選。立法院今(12)日院會三讀通過。由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發言時質疑,民進黨也提出修法,給予緩刑者參選權的同時,判兩年以下緩刑可以選舉,判六個月以下得易服勞動者卻不可參選,這是為人設事,為民進黨某立委解套。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綠委林淑芬更一度跑到白委位子上狂罵「臭卒仔」。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由於高虹安身陷誣告案,二審遭判刑6個月,遭外界質疑此修法是為了在未來若案件定讞後仍可排除參選風險,量身打造所謂「高虹安條款」。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

藍白聯手三讀《選罷法》 莊競程開轟:全台就高虹安最急著用
民眾黨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改為「宣告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受此限」,被質疑是為幫新竹市長高虹安解套,並限制「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能參選,立法院今(12)日院會三讀通過。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開嗆,現在全台灣最迫切需要這項修法結果的人就是高虹安,但再多政治操作,也無法取代人民的判斷。

影音/嚴懲閃兵仔!內政部預告修法「最少關1年」 拖過36歲加重刑期
記者 vs. 藝人 王大陸:「為什麼要逃兵役?」 去年檢警查獲「閃兵代辦集團」,牽扯出大批台灣藝人,包括王大陸、陳零九、修杰楷、陳柏霖等人,花錢請託逃兵役遭起訴。內政部和國防部預告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以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現行條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過往判決,多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嚇阻力低。修法將提高最低刑度到1年以上! 藝人 陳柏霖:「謝謝今天的檢察官,還有所有的檢警,然後讓我今天面對我年少的時候,所做出的取巧荒謬的選擇,然後我也尊重司法。」

黃國昌駁「高虹安條款」 柯文哲補刀:應該正名「暴力芬條款」
立院12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此法遭諷為「高虹安條款」,被懷疑是否因人設事。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反駁,修法主因是憲法保障參政權及比例原則,並批評民進黨混淆視聽、對高虹安不公平。黃國昌進一步指出,民進黨過去針對緩刑參選標準不一,面臨自家立法涉暴力問題,立場卻大轉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則在一旁補刀,這應該正名叫「林淑芬條款」。

影音/高虹安誣告案成連任障礙!學者:僅能修法解套 民眾黨擬修選罷法
掛上「午安新竹,新竹有安」的選舉看板,新竹市長高虹安特地挑「6月6日」上架,4年前參選時又是「6號候選人」。666大順,挑良辰吉日上架,但要參選連任,恐怕沒這麼容易。 助理費案,二審才逆轉宣判無罪,卻是另一個官司,可能卡了高虹安連任之路。 誣告旅美學者陳時奮案,二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若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高虹安可聲請「易服勞役」,但換算下來,得服1080個小時,幾乎不可能趕上9月4日登記參選的期限。

童仲彥證照沒了!律師揪制度1矛盾喊:這年頭當房仲比當立委還難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過去因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3年10個月,他在2023年假釋出獄後並未回歸政壇,而是選擇參加國考,僅花一個月就成功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資格,後來又考上地政士,引發外界關注。但網紅「四叉貓」劉宇發現法規規定,詐欺、侵占罪關出來未滿3年不得申請,於是寄信檢舉,11日收到地政司回信,證實童仲彥的證書已經被撤銷。對此,律師呂秋遠分析後直呼,這年頭當計程車司機、房仲業者、銀行員、老師等,竟然比立委更難,「太離譜了」。

高虹安回鍋民眾黨?柯文哲:先顧市政 被問「少一席」回應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入貪污案退出民眾黨,藍白日前在院會三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爭取為新竹市長高虹安「掃除障礙」。針對選戰前是否有機會讓高虹安回歸民眾黨並拿下新竹一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日表示,政治的東西不急著去處理,高應先跟上市政進度。至於是否憂心民眾黨將少新竹一席,柯文哲則說,這個有那麼重要嗎?事情做好就好了嘛。

補習班名師涉偷拍、AI合成裸照!還在高鐵上吞吐 遭終身禁教
高雄知名補習班教師陳逵,於113年5、6月期間涉嫌以手機偷拍國中女學生裙底未遂,事後更從女學生的IG偷取照片,AI合成比基尼裸照,引發熱議。事件曝光後,陳逵也被發現前科累累,判決書揭出陳逵不僅在高鐵上公然猥褻,還強行拍攝前女友私密影像外流,女學生與前女友聯手報警提告,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陳男被判刑1年,並被高雄市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全案可上訴。

3月永續榜出爐!台積電蟬聯冠軍 南科2奈米廠引話題
2026年第一季正式收官,《網路溫度計DailyView》以2026年3月31日台灣期貨交易所公布的市值前50大上市上櫃公司、且落實永續行為的公司為依據,透過輿情分析軟體,分析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企業永續聲量排名。

土城少觀所外2女互嗆 !護花使者持刀棍討說法 驚動40警到場
新北市土城少年觀護所外停車場18日下午爆發兩派人馬衝突,原因為20歲俞姓女子與39歲蕭姓女子在執行社會勞動役時,因細故發生口角,導致俞女心生不滿,向27歲藍姓男友求助。藍男隨即召集33歲李男、32歲黃男及21歲戴男,攜帶刀棍趕赴現場助陣。事件發生於土城少年觀護所外,警方接獲報案後,火速動員40名快打警力,現場將2女6男帶回偵辦,並查扣刀棍,最終依妨害秩序罪移送新北地檢署處理。

3月10度夜戰!嫩妹「肚子大了」醫護急報案 苗栗男下場曝
苗栗有一名男子在2023年時,與一名嫩妹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多次趁週末發生性行為,甚至不慎「搞出人命」,令醫護人員察覺有異、通報警方。此案曝光後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男子最終依法遭判7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士林女警車禍反告女大生傷害 遭昔日長官戳破謊言判刑4月
台北市士林警分局一名柳姓女警,與一名王姓女大生發生車禍,柳姓女警在和解過程中對女大生冷嘲熱諷,引發對方不滿提告過失傷害。柳姓女警為報復對方,竟在車禍發生10天後前往醫院驗傷,持「頸部挫傷」之診斷證明書反告女大生,主張對方鑽車縫導致她撞上方向盤受傷,不料開庭時,卻遭同車小隊長當場戳破謊言。王姓女大生事後對柳女提起誣告告訴,一、二審均判柳女4個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定讞。

男子偷拍想免入獄!辯「照片未外流」 法院駁回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因偷拍再婚配偶之子,遭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6個月確定。阿文主張照片未外流、損害輕微,向法院聲明異議並爭取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但法官審酌其多項前科及未悔改,認為檢察官執行無不當,最終裁定駁回阿文申請,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