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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20年!吳火獅私生女認祖歸宗 新光「新公主」爭百億遺產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於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帶著女兒陳子婷認祖歸宗,稱陳女是吳火獅的非婚生子女,要求新光吳家負責,親子關係訴訟歷經多年,陳子婷於2024年底獲最高法院判決確認為吳火獅之女,並於今年6月向法院聲請分配吳火獅的遺產,雙方將於本月24日開庭調解。根據《鏡週刊》報導,陳子婷於去年11月獲准在身分證上父親欄寫上吳火獅,成為新光新公主,今年6月她向吳家4子2女提告,聲請分配吳火獅百億遺產,爭取「應繼分」。據悉,此案將採取2階段變價分產策略,陳子婷表明只想要錢,不想要股權、不動產,也不想介入集團經營。吳火獅的6名子女在收到法院傳票後,透過律師表態願意調解,但可能主張遺產已分配完畢,且陳子婷是在遺產分完後才取得女兒身分,依《民法》規定,她可能無權分產,加上吳火獅已過世39年,陳子婷今年6月才提出分產訴訟,恐已超過15年的請求時效。更多新聞:針對吳家子女可能提出的主張,陳子婷也準備舉法院過去的判決反證,認為新光曾因投資宏達電慘賠而賣掉2棟資產,此舉已侵害其繼承權,雙方預計於7月24日開庭調解。新光集團的事業範圍廣泛,橫跨金控、百貨、瓦斯、紡織、醫療、公益基金會等,總市值超過5000億,吳火獅1986年過世後,吳如月、吳東進、吳如英、吳東賢、吳東亮及吳東昇6名子女分掌集團業務,而吳火獅過世前已透過生前贈與、信託等方式處理名下財產,身價難以估計,當時申報遺產稅時繳納300多萬元,推估實際遺產為數億元。

高雄輪船公司爆職場霸凌!轟身障員工「混日子」 總經理出面澄清
高雄輪船公司驚傳職場霸凌,一名患有小兒麻痺的歐姓身障女員工向媒體投訴,指控公司原擬將她調派旗津渡輪站,負責開關鐵製柵欄與收驗票工作。但由於身體狀況,她擔心無法勝任,於是向工會陳情才得以取消,卻遭公司高層在會議中羞辱「混日子」,讓她備感壓力,憂心工作不保。對此,勞工局回應,勞檢處將主動前往了解釐清,如事業單位未辦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將依職安法要求限期改善,倘屆期未改善,可處雇主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