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鶯租套房當砲房 房東被控妨害風化判無罪
流鶯拉客拉到警察帶回出租套房,警方除了法辦拉客流鶯連房東也一起吃上妨害風化官司,結果法院判房東無罪,因為警方無法證明房東知道流鶯租套房當性交易場所。 流鶯拉客拉到警官 連累房東被法辦 2014年10月8晚上10時,北市萬華警分局桂林路派出所簡姓警官走在路上,被郭姓流鶯攔住拉生意,性交易一次一千元。簡不動聲色隨郭女回出租套房,房東林姓女子恰好送一名男子外出,看見簡姓警官,馬上跑回房間上鎖拒不開門。 警官呼叫警力支援,破門而入,認定林女是房東也是流鶯,剛好另一名曾姓流鶯也帶男客回房,郭、林和曾女三名流鶯一併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認為,林女將房屋隔成9間套房出租,除了她自住一間,還將其中兩間套房租給曾女、郭女做為性交易套房,多加一條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的容留姦淫營利罪嫌。檢方偵辦後將林女提起公訴。 ▼流鶯不識泰山,拉客拉到警官。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2016/09/10|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