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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所長談兇殺敏感細節還冷笑!遭疑女警在場恐不妥 台中二分局回應了
一名疑似員警的網友在匿名粉專爆料,台中某派出所主管在開會期間,大談姦殺案的細節,興致大開時甚至談論屍體私密處。此言論讓席間的男員警十分不適,更不論還有女警在場,引發質疑。對此,台中市二分局回應,該所長僅轉述犯案過程,坦承應當具備更高的性別議題敏感度;針對該所長將依相關規定予以究責,並加強宣導。

驚悚虐殺!印男性侵碩士女友又玷汙遺體 還施黑魔法招魂
印度中央邦大城市印多爾(Indore)日前爆發震驚社會的殘忍虐殺案,一名男子在「MBA碩士」女友拒絕性行為後,竟性侵後勒斃、持利刃破壞遺體,最終再次姦屍得逞。男子落網後態度囂張,警方透露,他犯案後還試圖施展「黑魔法」進行招魂。

20歲憲兵掐死同袍女友還性侵遺體 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確定
志願役憲兵許俊傑2024年挽回感情不成,涉嫌在劉姓女友新北市泰山住處動手將人掐死,還二度姦屍,經劉姊報警,最高法院依現役軍人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20歲許男與死者劉女原為高中同校同學,高職畢業後各自簽下志願役進入憲兵指揮部服役,並分發到同一單位,日久生情成為情侶。

憲兵殺同袍女友2度辱屍判無期 上訴求「有期」卻不回賠償進展
志願役憲兵許俊傑去年挽回感情不成,涉嫌在劉姓女友新北市泰山住處動手將人掐死,還二度姦屍,經劉姊報警,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現役軍人殺人罪等,判處無期徒刑。許男上訴請求法院安排調解,台灣高等法院1日開庭審理,全案採不公開方式審理,媒體詢問許男賠償進展但未獲回應。19歲許男與同齡死者劉女原為高中同校同學,高職畢業後各自簽下志願役進入憲兵指揮部服役,並分發到同一單位,日久生情成為情侶。劉女疑似不滿許男控制慾太強,兩人經常為此吵架,所以要求分手,許男反懷疑女方另結新歡。2024年5月17日,許男晚間前往女方家談判,直到18日上午,劉姊卻見不到死者,她出聲呼喊,卻只見妹妹傳LINE發送「收到」、「再等等」等訊息,但拖了近一小時仍未步出房門。更多新聞:劉姊察覺有異敲門找人,最後竟收到一通「妹妹死了」的簡訊,衝入房赫然發現蓋著棉被的妹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已經斷氣,此時一旁的許男情緒失控,衝出房門試圖以水果刀自殘遭制止。

刑事特搜/勒斃高校女姦屍!辯冤魂附身犯案 軍史館士兵因胸口抓痕認罪
26年前,張姓女高中生為了撰寫軍訓作業,獨自前往國軍歷史文物館查資料,卻離奇失蹤,家屬報警協尋,遭軍方百般阻撓,警方在館內一名士兵的胸口發現抓痕,突破心防,他才俯首認罪,坦承性侵未遂,將人勒斃姦屍,但辯稱受館內收藏的日軍軍刀刀下冤魂附身才犯案,後來遭判死刑定讞,案發後45天便槍決伏法,成為罕見的速審速決案例。1999年6月19日下午2點,就讀台北市景美女中的張女,為了撰寫軍訓作業,由哥哥騎機車載至博愛特區的國軍歷史文物館查資料,兄妹相約1小時後在門口會合,但哥哥回到現場時,遲遲未見妹妹現身。

刑事特搜/紅帽阿姨送糖果毒殺7學童 警靠倖存男孩供詞破懸案
1985年10月,屏東縣枋寮鄉一名女童無故暴斃身亡,當時民風純樸,大家都認為人死要留全屍,因此家長並未同意解剖,最後僅以食物或飲水中毒結案。近1年後,隔年9月,當地又陸續爆發數名孩童猝死案,警方及居民立刻聯想起前1年的事件。

憲兵殺女友判無期 2度辱屍理由是「品質要求」:第1次未盡興
許姓志願役憲兵與同是軍人劉姓女友去(2024)年分手,許男挽回感情不成,在劉女新北泰山住處動手將她掐死,見劉女死亡他還動手毆打屍體頭部,二度姦屍。案經劉姊報警,新北地檢偵結,向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起訴,並由新北院法官及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許男被依現役軍人殺人等罪處無期徒刑,可上訴。更多案情細節在判決書中曝光。

37死囚掰了?王鴻薇問何時執行「死刑」 卓榮泰給這答案
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在立院質詢時,問到死刑犯何時執行?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目前會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旨意,對這37名死刑犯進行嚴謹的審核,來看是否要提非常上訴;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說,每個案件複雜程度不同,希望盡快給社會交代。

恐怖情人!掐斃同袍女友還2度姦屍 19歲憲兵遭起訴
憲兵指揮部19歲許姓憲兵,今年5月中旬因不滿同單位的劉姓女友提分手,雙方談判過程中突然情緒失控掐斃劉女,不僅還冒充女友傳訊息給其家人拖延時間,甚至兩度性侵遺體。新北地檢署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汙辱屍體罪、偽造文準私文書罪將許男起訴。

驚悚片!轎車、貨車高速對撞 車頭全爛「駕駛毫髮無傷」
新北市蘆洲凌晨傳出對撞事故!58歲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三民路、保和街口,對向車道1輛黑色小轎車左轉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小貨車閃避不及,2車猛力對撞,小貨車又失控撞進路邊停車格,導致2輛機車毀損。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2名駕駛命大均無受傷,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釐清。

北市通緝犯藏毒遭攔!拒捕毆傷警員 被上銬癱軟擺爛
台北市驚傳襲警案!27歲江姓通緝犯,昨(14)日晚間步行經過萬華區西昌街一帶時,因行跡可疑遭到巡邏警員攔下,不料,江男的通緝犯身分被查出後突然暴走,朝著警員揮拳攻擊,雙方進而拉扯扭打,最後被噴辣椒水後壓制逮捕。警方事後在江男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等毒品,當場將他上銬逮捕。

以軍公布審訊哈瑪斯畫面 成員爆斬首老弱婦孺、姦屍等暴行
以色列國防軍(IDF)向外媒公布了一段遭俘虜的哈瑪斯成員的受訪影片,內容指出哈瑪斯指揮官命令槍手們「斬首」婦女、兒童和長者,而且可以對受害者為所欲為;該哈瑪斯成員甚至聲稱,受害者被砍下四肢,年輕女子死後還遭到姦屍,「這些行為根本不是人類做得出的事」。目前該影片及受訪人員的身分仍無法證實。

亞裔女大生護母!遭繼父「狂刺107刀」 慘死西雅圖家中
美國西雅圖(Seattle)一名亞裔女大學生8月7日為保護母親,結果被繼父狂刺107刀,她當場死亡。繼父被控一級謀殺罪、以及一級企圖謀殺罪。

惡男掐死同事3度性侵遺體 拍影片炫耀:我在嫖妓
真的是禽獸!中國一名男子因為工作結識一名心儀的女同事,日前先行喝了5瓶啤酒後去了女同事的住處,藉酒壯膽對她伸出鹹豬手,沒想到引起女同事大力反抗,擔心事情曝光的他憤而將女同事掐死並姦屍3次,還錄下影片像朋友炫耀,而目前他已經遭到警方逮捕。

殺人魔陳金火 首度坦承參與分屍
涉嫌殺害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的陳金火,昨天首度鬆口,坦承參與分屍過程,不過他仍然否認殺人姦屍,一口咬定是學徒廣德強殺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