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呂姓人妻指出,丈夫張姓男子婚後與一名王姓女子有不正當親密行為,他們被發現在2024年6月至11月間多次出遊並共赴摩鐵,甚至有曖昧對話,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要求2人連帶賠償30萬元,另外還對丈夫個別求償7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無明確性行為證據,但雙方互動親密,最終判決張男與王女須連帶賠償人妻8萬元,其他主張則因證據不足被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聽障作家陳昆聯曾出版自身奮鬥故事,吸引到不少粉絲慕名前往陳男舉辦的生命教育講座聽講,陳男給予其中一名身為聽障的已婚女粉絲勉勵,2人發展出曖昧情感,被女方丈夫發現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2人訊息對畫曖昧,已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新北市一對蘇姓夫妻2008年結婚,但前年7月蘇男卻無意間發現妻子有在上交友網站,還與一名暱稱「Jerry」的男子對話相當曖昧,「那天愛愛完…,出血了」,出國出差3天也都是Jerry招待,筆記本上也註明其中2天「親密行為沒避孕」。除此之外還跟另外一名男子談妥2萬元「去摩鐵」,讓蘇男認為自己遭戴綠帽,氣得離婚並求償20萬元,法官審酌後認定蘇妻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