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金石山莊社區」擁有獨立庭院與車庫,吸引前大法官沾森林、企業併購大王盧明光等政商名流入住。地主張家姊妹不甘社區公設占用296坪自家土地長達30年,提告求償。一審判決管委會須賠償租金629萬8543元,管委會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管委會沒有占用,但有使用權,應自行負擔地價稅,改判須支付張家姊妹代繳的稅金297萬3708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