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喜樂時代影城」日前一名傅姓大學生為滿足個人慾望,潛入11樓女廁,踩上馬桶並將手機越過隔板,意圖偷拍如廁女子。女子聽見馬桶異聲抬頭發現手機,當場尖叫,傅男隨即逃離。警方查扣手機未發現影像,士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傅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以每日1000元新台幣折算罰金,並沒收手機及SIM卡,全案可上訴。
北市南港喜樂時代影城日前發生偷拍事件,一名傅姓男子進入女廁隔間,因踩馬桶發出聲響引起女顧客注意,女顧客抬頭發現iPhone手機鏡頭對準自己,當場尖叫,傅男隨即逃離現場。警方經查證,傅男手機啟用相機功能54秒,雖未存有影像,檢方仍依妨害性隱私未遂罪將其起訴,並請法院沒收涉案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