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代主席吳進德3年前任中間人,替何姓夫婦於公所擔任臨時人員之女爭取約聘僱職缺,轉交新台幣30萬元予鄉長遭退還;屏檢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罪嫌起訴3人。
屏東縣新埤鄉民代表會今天遭檢調搜索,帶回鄉代主席吳進德等人;吳進德疑涉貪污罪,檢方訊後諭知新台幣7萬元交保。地方人士指出,疑與約聘僱人員行賄買清潔隊職位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