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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職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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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司機「駕駛室激戰」女調度員 妻求償200萬判賠30萬
台鐵蕭姓司機員的妻子日前向媒體爆料,指丈夫外遇王姓女調度員,2人多次在列車駕駛室性愛、小三還穿調度員制服裸露下體拍照,向台鐵公司投訴卻無下文。消息傳出後,經台鐵調查,因無直接證據證明司機員有違規行為,但員工損及公司形象,記申誡2次。該名司機員妻子另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判決,司機員、女調度員應連帶賠償30萬元。蕭妻主張,她2018年與司機員結婚,育有3名子女,2021年司機員竟與調度員王女經常約會、出遊、一同在外過夜及發生性行為,且長達4年之久,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請求丈夫與王女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200萬元。更多新聞:蕭妻提出丈夫和婆婆的對話紀錄,例:司機員說「同一年的阿,就是開火車認識的阿」、「我的手錶、眼鏡、手機都她買的……你看她又求什麼?她要破壞早就破壞了,我跟爸爸又不一樣」、「阿她早就知道我結紮了啊」、「吃好的都是她請我喔,我只付那種便當錢而已」、「我們1個月見1次,她都搭火車從台東上來找我,持續了3年」等語,並出具司機員與女調度員赤裸相依的親密照。司機員、調度員抗辯主張,蕭妻提出的錄音對話都僅是單方陳述,沒有提及姓名也侵犯隱私;部分照片經變造、偽造,部分照片的男主角非司機員本人,也有照片只是聚餐吃飯等,並無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關係。更多新聞:新北地院不採信司機員以及女調度員的辯詞,認定王女明知蕭男已婚,卻仍發生親密關係長達4年之久,嚴重破壞蕭男與妻子的婚姻關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審酌雙方財力狀況、加害程度等,判蕭男、王女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抗罰勝訴!舊宿舍「歷史建築」無人維護 台鐵職福會罰30萬撤銷
台鐵員工位於中山女高對面巷弄的連棟舊宿舍,占地約3.87公頃,為北市府登錄的歷史建築,但宿舍年久失修,文化局前年對建物所有人台鐵職工福利委員會裁罰30萬元,職福會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認為,文化局的裁罰,除裁罰對象、裁罰內容不明確外,裁罰事實也不明確,違反明確性原則,判決訴願決定及裁罰處分均撤銷,台鐵職福會勝訴。全案可上訴。

王柏傑慘了!開女友車酒駕肇事遭起訴 士檢聲請簡判
藝人王柏傑日前駕駛女友謝欣穎的車,在內湖與遊覽車擦撞,被警方驗出酒測值達0.4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今(5)日依不能安全駕駛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更多新聞:檢警調查,王柏傑是在6月18日下午3時30分於內湖區金莊路與一輛遊覽車發生碰撞事故,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發現王柏傑的酒測值達0.44毫克,依法將王柏傑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漏夜複訊,19日凌晨諭令王柏傑以5萬元交保。王柏傑交保後表示,非常抱歉,沒想到睡了一夜,酒還沒退,「我當下真的是非常的震驚,但也覺得這些都不是藉口,既然做錯事情。就是真的乖乖接受懲罰,非常對不起」。

全台最大區段徵收「桃園航空城」蛋白區土地 2地主告贏內政部
桃園航空城附近「蛋白區」土地徵收撤銷訴訟,在居民跟律師團的堅持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判決居民勝訴,成為航空城土地徵收案第二起勝訴案。律師團、民團期待勝訴判決能喚起內政部、相關政府單位及台灣社會,對區段徵收造成人民基本權利嚴重侵害的重視,並開始《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的契機。地主陳正宗、鍾秀蜜表示,居民面對政府強制徵收,為了想保留安身立命的家園是「倍受折磨」,提起訴訟也是迫不得已,今天非常開心終於獲得勝訴判決,希望可以就此塵埃落定,安心生活。

揪打詐專法「趁亂植入」辯護人獨立抗告權 檢質疑餵養詐團產業
總統府7月31日公布《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打詐法案,賦予「科技偵查」法源依據,提供被調查者抗告救濟的機會。然而,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發現,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趁亂植入」辯護人「獨立抗告權」,形同保護詐團首腦,餵養詐團產業鏈。對此,司法院表示,總統公布施行,符合民意,且具一定專業性,並與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相符,何來「趁亂植入」之說。劍青檢改表示,經仔細比對7月12日至15日,從行政院所提《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到立委鍾佳濱、吳宗憲、黃國昌3人所提出的《刑事訴訟法》草案,救濟條款都是符合基本訴訟法理的正常設計,唯獨最後通過的三讀法條,夾藏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53條之10,舉世首創「辯護人獨立抗告權」,經調查後始知,此異常救濟條款版本竟出自司法院。更多新聞:劍青檢改指出,詐團首腦躲在幕後,聘雇大量下手設立斷點,還可遙控、派遣詐團律師前往陪訊,實際派去「盯梢」,確保下游不會供出上手,由於案量多,賺錢快,吸引不少年輕律師投入,滋養成為詐團產業鏈;「辯護人獨立抗告權」的增訂,也就代表即使被告明示反對,辯護人仍得以自己名義獨立提出抗告,打詐新法應當積極遏止「盯梢」,絕非滋養助長。對於檢方的質疑,司法院表示,條文非辯護人的「獨立抗告權」,劍青檢改的解讀有誤,不能因部分律師的不當行為,抹煞律師公益形象及被告於偵查中尋求律師辯護依賴的權利。司法院指出,現行刑訴規定,在偵查中,僅在第33條之1明文規定辯護人閱卷權,因此依第153條之10對特殊強制處分提起救濟時,辯護人無從藉由偵查卷宗閱卷權,進而獲悉偵查內容,法院也不會在未經檢察官同意下,提供偵查卷宗給辯護人。辯護人提抗告仍須為被告利益而為,且不得與被告意思相反。更多新聞:

國情報告與否激辯 大法官喊「雙方冷靜」:立院、總統能和解?
藍白所提的「國會職權修法」到底有無綠營所質疑的擴權、違憲?憲法法庭今(6)日言詞辯論。有學者認為,30條爭議條文中,只有3條違憲。大法官抱怨,如果不和解,憲法法庭就必須介入,但雙方又一直要大法官不要介入,仍如此激烈爭執,是否請雙方冷靜?在專家學者陳述意見時,政大法學院兼任教授董保城表示,經鑑定,全部爭議條文約30條,有3條違憲,27條合憲,違憲規定有「七日內答覆、隱匿資訊、移送監察院彈劾」。

傳台鐵集團婚提前3個月 等「蘇揆」宣布津貼?
台鐵局集團結婚典禮,往年都是選在年底舉辦,傳出今年將提早三個月,最大原因是因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將在典禮上宣布新增生活津貼補助的好消息,但就怕婚禮籌備太倉促,對此職福會澄清辦了6年不會有這個問題,但強調還沒確定日期,而行政院也否認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