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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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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長照中心意外!失智婦跌落樓梯亡 看護找到人竟先擦血換衣
新北市汐止區某長照中心今年初發生墜樓命案,1名罹患失智症的婦人在沒有看護的情況下,獨自走出11樓房間,結果不慎從6樓摔落5樓平台,導致頭部重創不治,蘇姓負責人、黎姓看護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2人開庭時均否認過失,但黎姓看護卻被揭發,案發第一時間並非叫救護車,而是將婦人帶回房內擦拭血跡、換衣服,最後才打119求助,是否因此延誤送醫,仍有待檢警調查釐清。

女律師陳昱瑄涉詐慈濟10.6億佣金 全律會:依法處理決不護短
慈濟基金會於疫情期間採購BNT疫苗時,遭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及互道宗教組織李世宗家族合謀,涉嫌詐騙10.6億元顧問費,6日遭台中地檢署依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陳女等17人,並裁定羈押。對此,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聲明表示,雖陳曾任會內重要職務,強調違反律師法或相關倫理規範之情事,均將依法處理,絕不護短。

俠氣律師張鈞綸驟逝!大腸癌4期抗癌1年 醫:1檢查能救命
被法律界同業譽為「最俠氣」的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鈞綸驚傳病逝,享壽62歲。張鈞綸律師長期關注公共議題,行事正直且熱心,曾因揭露網紅律師未婚生子爭議,爭議引發社會對職場倫理的重視。

「俠氣律師」張鈞綸病逝享壽62歲 曾揭呂秋遠爭議親友不捨哀悼
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鈞綸驚傳病逝,享壽62歲。張鈞綸不僅具備工程與法律雙碩士學位,更因長期關注公共議題、為人正直,被法界譽為極具「俠氣」的法律人。他去年曾公開揭露知名律師呂秋遠的私生子爭議,引發社會對法律圈職場倫理的高度關注。辭世噩耗傳出後,多位法界人士與親友紛紛發文哀悼,惋惜痛失英才。

台糖爆驗出油品致癌物超標7倍卻神隱?侯漢廷轟:自掃門前雪
台中檢調調查發現,中聯油脂早在今年5月間就接獲國營事業台糖公司通知,指其食用油品驗出致癌物苯駢芘高達 14.7 ppb,足足超標近7倍。然而,中聯廠長陳明榮一路隱瞞至6月底才向食藥署通報,而最早發現異常的台糖,更被質疑僅辦理退貨自掃門前雪,並未向主管機關示警,任由毒油在市面多流竄一個多月。對此,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重砲轟擊台糖與經濟部麻木不仁,痛批國營事業倫理失守。

中聯廠長100萬交保出地檢被拍 律師狂嗆「侵害個資」超狂背景曝
中聯致癌油案近日再度引發關注,因為中聯廠長陳明榮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台中地檢署於本月22日聲押,台中地方法院昨裁定100萬元交保。陳明榮步出台中司法大廈時,辯護律師林羣期在公共區域質問媒體:「請問一下這有沒有侵害到個資?」。林羣期身分也隨之曝光,現為台中律師公會副理事長,配偶則是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消息引發熱議。

涉肇逃挨告!黃子佼出庭曝「無業零收入離婚」否認犯行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兒少性影像,觸犯兒少性剝削、個資法等罪嫌遭到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黃子佼積極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日前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上訴,黃子佼確定免入獄。事件才剛結束,黃子佼因去年8月涉嫌開車擦撞婦人後肇事逃逸,稍早黃子佼身穿同一件「戰袍」,在律師陪同下二度現身新北地院開庭,全程由辯護律師代答。

女警遭輾斃案外案!女大生撞擊視角片露「纖細手指」 警追查外流
台南女警鄭詠心日前休假騎車時,不幸遭戴姓女大生從後方追撞倒地,隨後遭車輾斃。為了還原真相,家屬前天向媒體公開了一段由「肇事戴女視角」拍攝的行車紀錄器翻攝畫面。然而,這段關鍵畫面的流出,卻意外遭指踩到「偵查不公開」的紅線,引發台南警方內部高度緊張。轄區警三分局第一時間展開內部調查,正循著畫面中露出的「纖細手指」與半張臉追查外洩源頭,並強調分局絕無洩密。

「型男局長」李善植奪公務員界「諾貝爾獎」!台中法制實力被看見
因帥氣外型被稱為「型男局長」的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再添一筆亮眼成績單!他獲選「114年度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不僅拿下百萬獎金,更將赴海外深度考察並出版研究報告。該獎項由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頒發,表揚對公共事務具有重大創新或卓越貢獻的公務人員,因遴選嚴謹、獎金優渥及表揚規格高,也被稱為公務員的「奧斯卡獎」或「諾貝爾獎」。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涉貪首開審議庭!鄭文燦又圓了 「面色凝重」挺肚快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中收受500萬元賄款,案件於今(14)日舉行首次審議庭,距離上次程序庭已有3個月,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楊兆麟也出庭,準備接受檢辯三方詰問。辯方律師團質疑檢方違法監聽並刻意洗筆錄,檢方則反駁辯方洗印象,桃園地院合議庭上月裁定監聽內容具證據能力,因此此次雙方將針對監聽證據及金流疑點展開攻防。

京華城案16支影音北院公開播送 柯文哲「宣判」最多人看
北院今天公開播送京華城等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錄音、錄影,至下午4時左右,觀看次數均超過1000次。其中,合議庭於3月26日宣判錄影,觀看次數超過3萬次。

服墮胎藥涉謀殺嬰!美孕婦被關3週 法官嘆「有問題」1美元交保
喬治亞州(Georgia)31歲孕婦Alexia Moore懷孕5個月,因在2025年12月使用墮胎藥流產,違反當地墮胎限制,遭警方控涉嫌謀殺。喬治亞州高等法院法官審理時坦承指控有問題,且很難定罪,最終以1美元(31.9元新台幣)保釋金釋放。

無照毒駕肇逃!台中富二代先撞後輾翁 殺人2罪判12年5月
台中市18歲殯葬業富二代男子白翊辰,2024年10月27日吸食喪屍煙彈、喵喵後,明知自己沒有駕照,卻仍開著租來的BMW轎車,先撞後輾無辜的七旬葉姓老翁,隨後冷血肇事逃逸,全案相隔一年多,近日在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展開密集審理,白翊辰不斷辯稱「不知道撞到人,坦承毒駕、肇逃事實,但否認有殺人犯意」,檢察官求刑應執行期14年至15年6月,國民法官今(6)日中午宣判,依殺人處11年10月、毒駕1年,合併應執行期12年5月,另無照駕駛過失傷害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施用6種毒品!新竹毒駕男國小前衝撞釀1死4傷 二審判12年7月
新竹市36歲彭姓男子,2024年9月間施用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行駛途中還一邊吸食「喪屍煙彈」,行經新竹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2輛機車,導致1名婦人傷重死亡、4人受傷,彭男案發後被逮捕且起訴,新竹地院一審判處12年7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4)日駁回。

影音/酒駕撞死運將首開庭!邱軍鞠躬道歉:承擔過錯「盼還死者公道」
藝人邱軍於2024年底凌晨因酒駕撞上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肇事逃逸,最終造成1名司機傷重不治,事後邱軍一度被羈押近4個月,全案於去年5月偵結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並裁定20萬元交保。基隆地院今(25)日上午進行準備程序,邱軍一早低調現身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