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塵爆案罹難者家屬訴請國家賠償,高院更一審認定,觀光署及新北巿政府怠於職務與塵爆發生有因果關係,應賠7名家屬共新台幣2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八仙樂園塵爆案罹難者家屬指公務機關怠職,因此向交通部觀光局、新北市政府、消防署請求國賠。一、二審均認為塵爆與機關怠職無因果關係,判決敗訴。最高法院今天發回更審。
八仙樂園塵爆案罹難者家屬指公務機關怠職向交通部觀光局、新北市政府、消防署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一審敗訴,提上訴,二審今天認定塵爆與機關怠職無因果關係,判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