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換屋族可善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優惠,減輕負擔,不論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均以出售舊自住房地為前提,且須符合「3大要件」才適用;若將後購的房地先行出售,這種「買新賣新」的型態,將不適用重購退稅。
桃園一名17歲女學生,自2024年4、5月間遭母親棄養,對方留下高達新台幣468萬餘元的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後,從此失聯且未再提供供學費、生活費,而女學生目前居住在台北市校區宿舍,學費及生活費均靠自己打工賺錢支付,她最大的擔憂就是畢業後會無處居住。對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於2025年10月2日由分署愛心社提供慰問金,盼給予部分扶助及溫暖支持。
俗話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這種離譜母親讓執行署都看不下去了!執行署桃園分署是在查一筆468萬房屋稅未繳納的案件時,發現債務人竟是還在就學的17歲女大生。深入了解後發現,原來女大生的母親將房子過戶給女兒後又將房子轉賣掉拿錢走人,卻將高達468萬的房屋稅丟給女兒揹,女大生學費及生活費均靠自己打工支付,她最大的擔憂是怕畢業後,無處居住。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房地合一2.0修法,規定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持有2年內出售課45%稅率,超過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祭出重稅抑制炒房;新制自今年7月1日施行。
為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擬將「短期持有」的定義,由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1年內課45%稅率,改為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上路年餘,但仍有許多民眾不清楚申報規定。高雄國稅局日前統整轄內房地交易案件,發現最常見的違章情形,是許多民眾以為交易無應納稅額,就不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