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少女車震挨告!男跟法官掰「手沒有進去」 二審判他更重
新竹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少女小米(化名)在網路遊戲認識,2023年初某天凌晨男方開車戴女方,在車上愛撫、指侵等行為得逞。小米媽媽報警找到女兒,查看手機發現互傳「濕濕的就用一下」、「你幫我超久其實我蠻開心」等不雅對話,憤向阿強提告。新竹地院一審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未遂罪,處阿強應執行3年4月徒刑。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二審認應改裁性交既遂,不理阿強辯稱「未以陰莖進入或手指來回抽插」,處4年2月徒刑。可上訴。
2025/01/03|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