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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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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外「撿屍」醉女!台中2惡男遭判3年10月 判賠百萬
中市馮姓及莊姓男子到夜店玩,凌晨發現1名陌生女子酒醉意識不清,趁機撿屍,合力將她抱回租住處性侵得逞。受害女子怒告,當庭指控激動痛哭,2男坦承犯行,法官根據監視畫面、所採DNA等證物,依乘機性交罪判2男各3年10月徒刑。此外,女子再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判2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可上訴。

夜店成狩獵場!台中女疑坑殺冤大頭 仙人跳2勝1敗撈70萬
台中市南屯區夜店林立,是不少年輕人夜晚好去處,不過近年卻出現一名美魔女,常假借喝醉與年輕男性發生性行為,結果事後再告對方性侵,由於手法類似,引起不少人懷疑是刻意為之,甚至該名美魔女還自稱已有上千次被侵犯經驗,令人瞠目結舌。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至少3人遭告,其中一人賠償70萬元獲緩刑,一人拒絕賠償被判3年2月,一人獲判無罪。

夜店狂歡被2男灌醉!台中女醒來人在汽旅 遭輪流侵犯還拍片
台中市一名女子2024年10月接受朋友邀請,前往西屯區某夜店包廂狂歡,過程中認識兩名男子,隨後遭到聯手灌醉撿屍,後續女子被帶到汽車旅館內輪流侵犯,甚至拍下不雅影片,女子酒醒後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其中一名男子認罪賠償45萬元,法官依乘機性交處1年8月,緩刑2年,可上訴,至於另一名男子則尚未審結宣判。

母子輩年齡差!台中熟女控夜店男硬上 法官揪「3疑點」判無罪
台中一名熟女日前在夜店結識年紀足以當她兒子的男子,兩人酒後一同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子報警指控遭到性侵,強調自己激烈反抗、甚至正值生理期仍被硬上。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全案關鍵證據不足,女子行為反應多處與常情不符,最終判決男子無罪。判決指出,雙方於2024年12月27日深夜在台中知名夜店相識,狂歡後由男子駕車,清晨前往摩鐵休息。女子事後指控,一進房就遭對方毛手毛腳,並明確警告「不准亂來,我會告人」,對方一度停手去洗澡,隨後卻在她精神狀況不佳、奮力抵抗的情況下強行性交,事後倒頭就睡。女子表示,自己雖然覺得前往摩鐵有風險,但自認「可以應付得來」,也坦承家住較遠,若自行離開恐怕無法返家。她在天亮後接到櫃台退房電話,趁男子接電話時報警。女子還在庭上自述,從小到大多次遭遇性侵與性騷,至少超過千次,相關案件曾提告十餘次,對本案發展感到委屈不平。不過男子始終否認犯行,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他指出,女子一開始確實有口頭拒絕,自己也停手,但隨後雙方「對到眼」,接著他又開始動手撫摸,並未再遭明確拒絕。至於手部傷痕,則可能是在性行為過程中拉扯所致。法院審酌後認為,兩人皆為成年人,且是在自願情況下進入汽車旅館,房內互動本就可能隨時變化,難以僅憑單方說法即認定構成性侵。法官也指出,女子在察覺對方有非分之想時,曾有多次可離開或求助的機會,卻選擇留在房內,性行為後仍洗澡、再次就寢,行為反應與一般遭受強制性交後的恐懼或逃離狀態不符。此外,驗傷結果僅顯示輕微擦傷,法院認為,性行為過程中本就可能出現肢體接觸或抓痕,難以據此認定為暴力所致。綜合相關證據與證詞,法院認定罪證不足,依「疑罪從無」原則,判決男子無罪,全案仍可上訴。《TVBS》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本文由《》授權提供

台中女夜店狂歡竟遭陌生男拉下舞台 當男友面伸手侵犯
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今年4月發生一起性騷案,一名女子和男友入店飲酒跳舞,女子為了炒熱氣氛,拿起雞尾酒走上舞台,並朝底下舞池處灑酒,結果台下一名杜姓男子竟直接把女子拉下舞台,趁機伸手侵犯,台中地院一審時,杜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勘驗監視器與DNA後,依性騷擾處杜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中女喝酒借宿一晚!閨密友掀衣見只穿T恤 躲房內埋伏侵犯
台中市一名女子2022年中秋連假時,跟謝姓男閨蜜以及謝男的吳姓友人等人,一同前往夜店喝酒,後續女子跟吳男到謝男家借住一宿,沒想到吳男卻色心大起,先是掀開女子衣服,確認女子只穿T恤未穿內衣褲,接著躲到客房埋伏,等到女子進入後隨即侵犯,起初女子不敢報警,但女子母親察覺異狀後,憤而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處吳男3年8月,民事得賠償75萬,可上訴。

金馬導演游智煒涉撿屍性侵一審無罪 被害人:事實與記憶不會抹滅
金馬獎最佳短片導演游智煒被控去年在夜店撿屍性侵一名酒醉年輕女子,被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9)日判處游男一審無罪。該名被害女子透過律師發表聲明,稱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會提上訴,並重申無論司法結果如何,事實與個人記憶不會因此被抹滅。更多新聞:被害人委任律師黃竣陽表示,我們當事人對於一審無罪判決「深表遺憾」,結果不是她所期盼的,但她仍然願意尊重一審的判決,會馬上研擬提起上訴。對於撿屍案件爆發後,游男是否有聯繫被害人表達歉意?律師表示,目前從來沒有跟游男調解過,游男也沒有提出調解的想法,所以就是跟被害人研擬,我們將請檢察官提出上訴。律師黃竣陽再度替被害人重申,這個親身經歷是屬實的,相關的痛苦跟創傷不是虛構,無論司法的結果如何,事實與個人的記憶不會因此被磨滅。被害人也在聲明稿中感謝自己在漫長過程中所展現的勇氣,感謝一路以來支持、相信、陪伴她的人,期盼社會大眾持續關注性暴力議題,記得每一位勇敢發聲的被害人,均值得被傾聽、被尊重,也給所有曾經或正在經歷類似創傷的人,妳們並不孤單,願大家相信自己的感受,並尋求能夠支持與陪伴的力量。更多新聞:

台中軍人休假跑夜店 襲胸同桌妹3秒代價曝
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2024年11月凌晨發生一起襲胸案,一名19歲的劉姓現役軍人,趁著休假時違規喝酒放鬆,結果酒酣耳熱之際,他就舉起右手繞過受害女子友人的肩膀,對該女子左胸襲胸三秒,事後檢警偵辦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劉男為了自己的慾望,朝陌生人伸狼爪,造成對方身心均產生負面影響,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自稱快樂皇帝! 昔日秀舞技今成「性騷阿北」
台中有家長PO文指出,國小女學生在公園遊玩時,遭到一名自稱是快樂皇帝的男子,搭訕她還要求加LINE,遭到拒絕後竟然還罵人,女學生當場被氣哭,打電話給家長並報警。

夜店喝太嗨!台中男狼爪襲胸6秒 又遭友背叛翻供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2024年2月和廖姓友人一起到南屯區某夜店舞池跳舞,結果林男酒後色心大起,將手伸到一名女子的衣服內襲胸6秒,對此,林男主張是廖男抓他手襲胸,但因為廖男有表示「會出和解預算,希望林男承擔罪責」,所以起初並未特別責怪廖男,沒想到林男事後得知廖男翻供否認,這才開始極力喊冤,不過台中地院一審勘驗監視器與證據,最終不採信林男說詞,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性侵判的比殺人還重!李宗瑞求助憲法法庭 遭打臉駁回
富二代李宗瑞因被控迷姦、偷拍多名女子分別遭判有罪定讞,經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2018年底裁定應執行29年10月後,李宗瑞認為,殺人、販毒很少關到30年,請檢方聲請重新定執行刑遭拒,他改向法院聲明異議也被駁,因此改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更多新聞:2012年7月間媒體報導,一對姐妹花出面控訴,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兒子李宗瑞,涉嫌對她們迷姦、偷拍。檢警調查發現,李男從2009年起在台北市夜店獵豔,先後帶30多名酒醉女子返回信義區豪宅發生關係,並拍下性愛過程。事情鬧大後,李男一度藏匿南部,同年8月投案被收押。直到2018年8月,全案終於審理完畢,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於同年12月25日裁定合併執行29年10月確定。李宗瑞聲明異議主張,他各罪宣告刑,合計65年7月,合併執行29年10月,差2個月即達30年上限,遠高於各法院裁定各類重罪案件合併之應執行刑刑度,不論所犯之罪輕本刑高如販毒、殺人、低如詐欺、竊盜,再不論所犯之罪的次數,多如數十上百次,所定應執行刑達有期徒刑30年上限實屬罕見。他犯妨害性自主類型、侵害法益同質性高,法益侵害的加重效應應遞減,再考量「生命有限」,原裁定實有過苛,他入監執行逾十年,對於昔日犯下罪刑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更多新聞:高院認為,受刑人如果認為裁定違背法令,應該循非常上訴程序救濟。李抗告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李宗瑞改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主張關於數宣告刑定應執行刑的規定,內、外部界限過於模糊抽象,致侵害法益相似的案件所定執行刑輕重不一,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憲法法庭認為,2019年高院的裁定,李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逾期,另最高法院今年4月對李駁回抗告的理由,是認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李的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

19歲惡男! 與2未成年女子發生關係被抓包
台中今年3月,傳出17歲女高中生,在學校廁所生下一名女嬰,事後追查,女嬰父親是19歲邱姓男子,沒想到,邱姓男子在端午節,又與1名14歲國二女學生發生關係,家屬見狀大發雷霆,報警請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協助處理,最重恐面臨十年刑期。

長年對岸撈金!男星砸錢返台「豪買2千坪土地」用途曝光
宥勝因小孩念實驗小學移居台中清水,過了幾年田園生活,還因此推動無毒米種植,只是因涉性騷案,一家天倫生活變了調。不少藝人平常在五光十色影劇圈,私下喜歡大自然,甚至過起了鄉村、城市兩頭跑的雙城生活。侯怡君近幾年減少螢光幕前工作,熱愛戶外活動的她,也喜歡大自然的舒服氣息,在新北市萬里買土地,蓋了簡易的房子,閒暇時會種樹,也會找三五好友一起烤肉。

人妻夜店喝醉!醒來在「摩鐵」怒控性侵 法官判男無罪
台中有名人妻,丈夫在夜店工作,今(2023)年初被帶往夜店包廂,認識陳男和其他友人,不過人妻指控在包廂喝醉後,便被陳男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對此,陳男否認,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且證人也指出該名人妻和陳男玩得很火熱,調閱夜店監視器發現,沒有留下證據,法院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驚爆穩交超兇瑤瑤!胡睿兒「8個字親口認了」關係揭離婚後低潮
33歲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2018年因在夜店撿屍性侵,被判刑2年確定,他也因此和「真人版蛇姬」林采緹離婚。去年(2022)1月胡睿兒出獄後,近期傳出他有小7歲的超兇新歡瑤瑤,胡睿兒8字回應了。

台中正妹夜店喝掛!醒來驚見「褲釦被打開」 下秒淚崩才知遭撿屍
台中市有一名年輕女子小花(化名)先前在友人的邀約下,趁著某天空閒時前往某夜店狂歡,不料卻在過程中不勝酒力、當場醉倒。令小花感到訝異的是,她在隔天起床之後,意外發現「褲釦被打開」,這才意識到自己被友人撿屍,氣得立即報警提告。此案經法院審理後,伸出狼爪的余姓男子也遭判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