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等人今天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自住且現值新台幣10萬元以下,並限公同共有、耐用年數屆滿或經認定為簡陋房屋3種例外,全部住屋現值應合併計算。
立委王榮璋、李麗芬、鍾孔炤上午偕同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台灣勞工陣線主任楊書瑋召開記者會,提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杜絕取巧規避納稅。
根據王榮璋等人提出的房屋稅條例第15條修正草案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但同一所有人在同一建築物具有2戶以上房屋,除供自住使用、屬公同共有、耐用年數屆滿,或經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認定為簡陋房屋者外,其餘全部住家房屋現值應合併計算。
以中國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房產出租給文化大學當作大群館宿舍爭議為例,王榮璋說,大群館落成將同一建築物切割為多戶小坪數,以99個門牌設立稅籍,因符合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條件,導致大群館每年租金收入超過2000萬元,21年來房屋稅卻一毛未繳,每年還對文化大學調漲5%租金。
王榮璋說,本來應該課徵的稅款,有心人利用法律照顧弱勢家庭的善意取巧規避,造成對其他納稅人的不公平,這種作法不只是玩弄法律、更是不道德。
李麗芬說,經查民國105年房屋稅統計數字,總計有1015萬間稅籍房屋,80.3%都有繳房屋稅,一般民眾都誠實繳稅、有人藉此規避繳納房屋稅,對誠實繳稅的民眾而言,不公平。
鍾孔炤表示,一旦完成修法,除了「自住」房屋全國合計3戶不受影響之外,再增加排除「耐用年數屆滿之房屋」、「經地方稽徵機關認定為簡陋房屋」等兩種狀況,避免衍生出對鄉下三合院或民眾祖厝課稅的擾民情形。
他說,修法僅針對大群館等類似案例,在同一建築物持有多戶住家房屋且出租牟利者,應將各戶房屋現值合併計算,如併計後超過10萬元,即應依法繳納房屋稅,以符租稅公平。
滕西華表示,117萬名身心障礙者中,仍有15.71%、接近18萬身心障礙者持有房屋自己住是乖乖繳稅,即使是身心障礙者、經濟條件比較差,還是誠實繳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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