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今天說,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是否符合台北市土管條例所稱的「教育設施」應由台北市政府做一個認定,是否作為學生宿舍等,不是教育部認定就可以解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中國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等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
但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陷入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風波,該地土地為侯友宜老婆娘家財產,使用分區為住二特(第二種住宅區)。大群館的使用是否合法?又該由誰來認定?成為朝野立委關切重點。
中國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學生宿舍是否屬於「教育設施」。林騰蛟說,依照教育部對於學生宿舍的認定,若屬於學校自有產權並取得使用執照,這當然沒問題;或者租用校外建築,具四年以上租約,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也認列。
柯志恩說,大群館租約已經超過四年,符合安全規定,算不算是安全設施:如果算是「教育設施」,基本上很多問題可以解套。
民主進步黨立委李俊俋關切集合住宅能否當寄宿住宅使用。林騰蛟表示,集合住宅是否當寄宿住宅,這是北市府權責。
李俊俋表示,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集合住宅不可當寄宿住宅,不管是不是教育設施都不能當寄宿住宅用,「你不懂的東西就不要亂講」。
林騰蛟會後受訪表示,從教育相關法規而言,並沒有「教育設施」文字上的定義,原則上,只要是學校使用的設施,教育部都可稱作是「教育設施」。至於經認定是合格的學生宿舍,當然也可以認定是「教育設施」。
他進一步表示,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第7條所指的「教育設施」,符合住二特使用分區部分,因大群館是屬於文化大學的宿舍,是否符合台北市土管條例所稱的「教育設施」,基本上應該由台北市政府做一個認定,是否作為學生宿舍等等,也是由台北市政府認定,如果認定是宿舍當然算「教育設施」;記者問因此不是教育部認定就可以解套,林騰蛟說「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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