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捲入文化大學宿舍爭議案,風波延宕至今仍未結束。他對外宣稱「可以戰死,不讓人污辱死」,強調合法納稅,願配合所有調查。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在1日提出3點質疑,認為侯友宜避重就輕,且對不同議題有不同標準。
面對文化大學宿舍案件,侯友宜在6月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拿出數百張發票說都有報稅,「說我是騙子、逃漏稅、貪汙,是可忍、孰不可忍。」,更說自己「可以戰死,不讓人污辱死」。
段宜康則在1日於臉書貼貼文,質疑侯友宜的發票,只能證明繳了5%的營業稅與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但人家質疑他逃漏的是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
段宜康並提出3個疑點,根據法令,該地能否被認為是「集合住宅」?或申請為「寄宿舍」?以及侯友宜太太對特定公司不收租金,「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最後更質疑侯友宜是知法違法,「有什麼資格當市長?」
侯友宜是執法者、行政官員出身的地方首長候選人,不是一般市民。他對自己的事業是否違法、違規,不但該主動提出前後一致的認知和標準;而且不能只是「等市政府解釋」。
昨天的記者會,侯友宜不但避重就輕;而且對不同議題,有不同標準。
他把又昱公司開的發票貼満牆壁。對「公司經營」説絕對合法,而且開發票、繳稅,講得很大聲。
但人家質疑他逃漏的是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他拿出的發票,只能證明繳了5%的營業稅,和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曉得他為什麼那麼大聲?
談到「九九公寓」是否違規,他又只敢批評北市府前後標準不一:「為什麼從前可以,現在就不行?」
被取締違規的市民,常常會有這種標準反應。市民因為對法規未必清楚,這樣反應值得同情。
1.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種沒有廚房、沒有臥室之外的居室、沒有獨立出入口的建築,能不能認定是為「集合住宅」?
2.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住二或住二特上的建物,能不能申請為「寄宿舍」?
3.國稅局對申報租金和市場行情低太多;或根本不收租金,如侯太太這樣自己的地提供自己的公司,又不收租金的情況,都會用「核計課稅」去計算合理的租金收入,再核課所得稅。表示這種行為,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
如果侯友宜有基層公務員對法規的理解能力,他就是明知自己違法、違規、漏報所得而公然說謊。有什麼資格當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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