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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胡志強病例案不起訴 檢座說分明

記者 陳麗如 / 攝影 呂振成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8/25 18:2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胡志強的病例外洩案,檢方不起訴的原因之一是,這12名醫師不是胡志強的主治醫師,因此公佈病例,不算違背洩漏職務機密的罪嫌,很多民眾擔心,如果此例一開,難道以後所有醫師都能公佈「其他」病人的病例?TVBS獨家專訪承辦檢察官,讓他說分明。

台中地檢署偵辦胡志強病歷遭公開,做出了不起訴處分,判決結果引起一片譁然,對此偵辦檢察官回應,這12名醫師並非胡志強主治醫師,所以不涉及洩漏業務機密不違法,但很多民眾也擔心,此例一開,以後只要不是主治醫師,難道就可以任意公佈病人病例,而沒有刑責?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清杰:「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否涉及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這部分,應由地方行政主管機關,台中市衛生局追查。」

主任檢察官表示,這件事要從2個層面來看,12名醫師是直接,或是「輾轉」得到胡志強的病例,從這個個案來看,醫師們是輾轉取得胡志強病例,只須負則民事賠償,和行政疏失處分,檢方沒有證據證明市十二名醫師直接以職務之便取得胡志強病例,所以不起訴。

那麼,到底是誰將病例從榮總洩漏出來,檢察官拿出手上的公文,證明上午已經行文衛生局要求,對榮總追究行政疏失責任。王清杰:「除非有證據證明,某個人有涉嫌,我們才會一一傳訊榮總員工。」

王清杰調查,包括榮總病歷室43名員工,以及院內上百位醫師,每天進出調閱病歷的人難以計算,因此將清查洩密的工作,交給衛生單位,不過檢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胡志強病歷,包括多位曾經在榮總就醫過的政治人物,病歷也曾經外流。

還好後來沒有被公佈出來,檢察官表示日後,如果揪出將胡志強病歷外流的洩密者,到時候會重新偵查,12名醫師也算共犯,嚴重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5萬元罰鍰。

#胡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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