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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因為協助吳淑珍蒐集發票報帳,涉嫌偽造文書,遭到起訴,在法庭上,馬永成向法官表示,總統有權力決定如何運用國務機要費,而他只是業務經手人之一,沒有權力質疑總統的決定,不過他也表示,起訴書上寫的,都是對的。
一樣留著短髮,穿著黑色西裝,請辭總統府副秘書長後,將近半年的時間,這陣子馬永成明顯瘦了一圈,也許是官司纏身,神情看來,十分憔悴。記者:「能不能說明一下?」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謝謝。」
這次開庭,審判長開頭就問馬永成,有沒有話要說,對於國務機要費,馬永成回答,做為總統的部屬,他無權懷疑,否定總統任何決定。
他還說,總統有權動用國務機要費,只是過去不用領據核銷,現在卻規定要用原始的單據,才能報帳。至於他所經手的12張發票,馬永成說,是他負責蓋章核銷,但最後的審核決定權不是他,如果審核機關覺得有問題,應該會退回。
另外檢方調查,國務機要費中的秘密外交部分,只有2件是真的,馬永成說,機密外交,本來就不可以曝光,經過20多鐘的答辯,雖然馬永成把責任推的乾淨,但檢察官對馬永成坦承起訴書內容,表示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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