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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特赦/重大犯罪、新興金融、違反兒少 不能減


發佈時間:2007/04/24 22: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陳水扁總統要行政院研議,提出赦免的相關辦法,而法務部目前已經初步擬出草案,重大犯罪以及新興金融犯罪,不得赦免,其餘犯罪依刑期減免1/2,目前國內約有20多位死刑定讞的受刑人,能不能被赦免,還要條件審核,而這份報告近日就會送呈行政院。

法務部證實,的確在上星期有接獲總統指示,研議有關犯罪赦免的相關事宜,法務部邀集司法、警政及調查局等,相關單位研究,作出初步草案。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我們是朝全國性減刑的方向來規劃,落實寬嚴並濟的刑事政策,對於危害國家社會法義重大,或者是怙惡不悛者,我們把他排除在減刑的範圍之外。」

李進勇表示,在不涉及具體個案的情形下,將會把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及拘役、罰金,則通通減少宣告刑責的1/2。

由於減刑範圍,並不包含惡性重大犯罪,以及新興金融犯罪,以及違反兒少法的犯罪型態,因此,王又曾掏空力霸案,確定無法赦免。

至於趙建銘台開案、馬英九特別費案,這些訴訟當中的案子,是否有機會被赦免,還有待觀察;而預計這個「全國性減刑條例草案」,近日就會完成送交行政院。

#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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