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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罰款未繳!監院揭「柯文哲2地贈陳佩琪」:就是脫產

記者 傅乙珮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2 15:4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2 16:12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透露。(資料圖/胡瑞麒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透露。(資料圖/胡瑞麒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2024年總統選舉期間未依《政治獻金法》正確處理捐款,遭監察院裁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元政治獻金。柯文哲不服提告並申請在訴訟確定前暫緩執行,卻因今年將新竹市2筆土地無償贈與妻子陳佩琪,被監察院認為有惡意脫產之嫌。

監察院指控柯文哲脫產 2筆土地轉陳佩琪名下

監察院於庭上指出,柯文哲在提起訴願後的一年內,去年5月19日先以2222萬元出售新竹市土地及建物,今年4月10日又以4380萬元賣出台北市中正區商辦。申請停止執行後,6月12日將新竹市2筆土地無償贈與配偶陳佩琪。監察院主張,這些財產處分行為顯示柯文哲並無急迫危害,而是拖延時間以利脫產,若准許停止執行,未來恐無財產可供執行。

監察院表示,柯文哲將房地產無償贈與配偶,實質上仍由本人控制,認定「就是惡意脫產」,並指出此舉將使國家罰鍰債權形同虛設,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建請法院不應准許其停止執行的聲請。

律師團質疑監察院選擇性執法:急著裁罰、沒入

柯文哲委任林石猛、戴敬哲與陸正義等三位律師到庭。律師陸正義主張,監察院倒果為因,本案同時涉及刑事及行政法規定,應依《行政罰法》第26條優先適用《刑法》,不應對同一事件重複處罰,否則已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林石猛則舉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案為例,認為監察院在該案採刑法優先,卻對柯文哲案急於裁罰及沒入,質疑「選擇性執法」。林石猛強調,「行政法院是人民反抗行政高權的最後手段」,請求撤銷監察院裁罰並准許暫緩執行。

 

法官對於監察院移送強制執行金額為何為5833萬元提出疑問,並要求監察院補提相關簽呈佐證。法官諭知雙方如有意見應盡速補陳,是否准許停止執行將再擇期審理。



柯文哲遭判刑

#柯文哲# 監察院# 政治獻金# 脫產# 陳佩琪#柯文哲判刑#民眾黨#柯文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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