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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北院裁定「沒收121億」 游淑慧點3問題:法院坐等收割?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9 08:4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9 08:48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圖/華子琛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柯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涉案的鼎越公司遭裁定沒收不法利益121億餘元。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出多點質疑,「法院是在伸張正義,還是等著收割犯罪所得?」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 。(圖/翻攝臉書)

喊「鼎越跌倒國庫吃飽」 游淑慧指3BUG

游淑慧28日在臉書指出,台北地院26日對京華城案的裁定出爐,其中一項真的讓她看不懂。法院裁定沒收鼎越公司不法利益121億餘元,這出現3個邏輯問題。
 

一、不法利益未發生

游淑慧點出,第一點,這個不法利益目前還沒有發生,應該阻止發生,而非讓其發生、然後沒收。​眾所周知,這121億的所謂「不法利益」,來源就是那20%的容積獎勵換算而來。問題是,這20%必須施工完成才可能實現!按理說,既然司法認定這是不法容獎,最直接的做法難道不是「撤銷容積獎勵」、阻止實現不法嗎?

 
​她類比,這就像警察去抓賭場,難道會站在旁邊說「你們繼續賭,等賭完大贏家出爐了,我再來沒收那疊賭資」?在犯罪實現前發現卻不阻止,反而等它蓋完再來沒收,這是在反犯罪,還是在坐等抽頭?

二、京華城容積率換成121億 「等同要求北市府蓋好」

游淑慧說,第二點,法院如果要沒收這121億,在邏輯上等同「要求」北市府讓鼎越把整棟樓蓋好。如果不蓋好,這20%的容積就只是空氣,法院也沒收不到錢;如果蓋好了,那就是讓北市府帶頭違法發照給不法利益?

三、沒收也是北市府!國庫現賺121億
 

游淑慧指出第三點,最離譜的地方在於,當初送出容積的是「台北市政府」,這屬於台北市的公共財。就算蓋好沒收,也應該是北市府來沒收。結果現在法院說「這是不法利益,通通沒收進國庫!」搞了半天:市府丟了容積公共財、法院(中央國庫)直接現賺121億!
 

直呼「高級收割」 游淑慧:司法BUG我不懂

「​這不是正義,這看起來更像是一場高等級的『收割』把原本屬於地方自治的權益,轉了一圈變成國庫的現金。」游淑慧感慨,這種「放任犯罪完成、再來沒收成果」的司法BUG,她不懂。
 


柯文哲遭判刑

#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鼎越公司#不法利益#游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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