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表示,判決結果雖然令人失望但並不意外,並質疑貪污罪成立的2大理由,恐在二審被推翻。
翟本喬質疑貪污定罪2理由:二審一定會被推翻
針對判決結果,翟本喬在臉書發文直言失望,但並不意外。可以想像一個法官在龐大的政治壓力之下,要如何做出不違背上意,但又能在某種程度上不違背良心的判決?一般來說,在判決的時候,法官只要宣讀判決,有罪無罪刑期多久,並不需要說明理由,但是今天法官卻特別說明了貪污罪成立的2點理由。
翟本喬指出,審判長提及「小沈1500」欠缺其他證據未予採納,認定是檢方自說自話,一個證據都沒有。而貪污罪成立關鍵,完全是因為210萬的政治獻金,一個事隔兩年,不成比例,匯到完全可以追查的政黨政治獻金帳戶的合法捐贈。
翟本喬質疑,如果政治獻金可以被認定為貪污罪證據,「那麼以後選舉的時候,大家就拼命去檢舉民進黨所有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就好了。」他認為,這個理由在二審一定會被推翻。
翟本喬:法官很聰明,用210萬荒謬理由
最後翟本喬以歷史事件為例,「大家記不記得在柏林圍牆被推倒之後,守圍牆的士兵接受審判,法官說你是接到命令要開槍沒錯,但是你可以選擇抬高槍口一公分,故意打不中。」法官想在壓力及良知之間尋求平衡,「210萬這個理由,就是今天法官的一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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